三孚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angshan Sunfar Silicon Industries Co.,Ltd.
所属地域:河北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原料
公司网址:www.tssunfar.com
主营业务: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三氯氢硅 、四氯化硅 、高纯四氯化硅 、电子级二氯二氢硅 、电子级三氯氢硅 、气相二氧化硅 、硅烷偶联剂 、氢氧化钾 、硫酸钾
控股股东:孙任靖 (持有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76%)
实际控制人:孙任靖 (持有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76%)
最终控制人:孙任靖 (持有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76%)
董事长:孙任靖
董 秘:刘默洋
法人代表:孙任靖
总 经 理:万柏峰
注册资金:3.83亿元
员工人数:1219
电 话:86-0315-5656180
传 真:86-0315-5658263
邮 编:063305
办公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希望路512号
公司简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三氯氢硅、四氯化硅、高纯四氯化硅、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气相二氧化硅、硅烷偶联剂、氢氧化钾、硫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三氯氢硅、氢氧化钾。2018年10月,公司通过河北省科技小巨人认定及唐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18年共取得11项专利授权证书,其中“一种生产95%浓度氢氧化钾的设备及工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编号:2018-056)。公司参与修定的工业三氯氢硅产品国家标准(国标编号:GB/T28654-2018)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5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6-10-20
发行数量:3755.66万股
发行价格:9.64元
上市日期:2017-06-28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21亿元
首日开盘价:13.88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62亿元
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06年10月,三孚有限设立。
发行人的前身为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系由刘丽云、张杰、刘东新3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设在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河北中元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10月18日出具了“冀中诚会验(设)字【2006】第31号”《验资报告》。
2006年10月20日三孚有限取得了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孚有限设立时刘丽云出资的700万元之中有670万元是代孙任靖持有,双方于2006年10月26日签署了《股权协议》。因此,三孚有限设立时,孙任靖对三孚有限实际出资670万元,持有三孚有限出资额的67.00%;刘丽云对三孚有限实际出资30万元,持有三孚有限出资额的3.00%。
孙任靖与刘丽云已经于2008年6月解除了代持关系。
2、2007年5月,第一次增资2007年5月10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三孚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孙任靖、刘东新以及陈贺东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中孙任靖出资750万元、刘东新出资100万元、陈贺东出资150万元,本次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价格为1元。
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5月18日出具了“丰信验字(07)第121号”《验资报告》。
2007年5月23日,三孚有限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孙任靖与刘振东等8位自然人补充签署的《内部股权协议》,孙任靖本次750万元出资中的114万元为代孙亮、张文博、李泊欣、范占民、牛世良、范金柱、牛桂莲、刘振东8位自然人持有。
2009年8月,孙任靖与刘振东解除了代持关系;2011年6月孙任靖与孙亮、张文博、李泊欣、范占民、牛世良、范金柱、牛桂莲7人解除了代持关系。
3、2007年11月,第二次增资2007年10月20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三孚有限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3,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孙任靖以货币形式认缴,本次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价格为1元。
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10月24日出具了“丰信验字(07)第250号”《验资报告》。
2007年11月20日,三孚有限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6月18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张杰将持有三孚有限5.71%的出资额计200万元转让给陈贺东,刘丽云将代孙任靖持有的三孚有限19.14%的出资额计670万元出资转让给魏立军。
同日,张杰与陈贺东、刘丽云与魏立军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杰将其持有的三孚有限200万元出资额以200万元价格转让给陈贺东。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经足额支付。
刘丽云将其持有的三孚有限67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魏立军,根据孙任靖、魏立军、刘丽云出具的确认文件,各方经协商同意,将刘丽云代持的670万元出资转让给孙任靖配偶魏立军。本次转让系解除代持关系,因此不涉及转让价款的支付。
5、2009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与第三次增资2009年8月10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刘丽云与魏立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刘丽云将持有的三孚有限30万元的出资额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魏立军,本次股权转让后,刘丽云不再持有三孚有限的股权;三孚有限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其中孙任靖增资2,250万元、陈贺东增资350万元、魏立军增资900万元。本次增资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价格为1元。
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9年8月17日出具了“丰信验字(09)第168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18日,三孚有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9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年8月26日,刘振东向孙任靖以税后72万元的价格转让了由孙任靖代持的40万元出资额,股权转让款已经于2009年8月26日支付完毕。
2009年7月,刘振东从三孚有限离职,转让后刘振东不再持有三孚有限的股权。因本次转让时未签署协议,双方于2011年6月16日补充签署了《协议书》,双方均认为对该股权的代持与解除行为均为自身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存在纠纷。
7、2010年8月,第四次增资2010年8月23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0,500万元,由孙任靖持有100%股权的元亨投资增资3,500万元。元亨投资以货币出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价格为1元。
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本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8月26日出具了“丰信验字(10)第207号”《验资报告》。
2010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1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与第五次增资(1)2011年6月第四次股权转让为理顺股权关系,方便统一实施员工持股方案,经孙任靖与孙亮、张文博等7名实际出资人协商,全体实际出资人一致同意向孙任靖转让其对三孚有限的实际出资。
2011年6月16日,孙任靖与7位实际出资人分别签署了《协议书》,该7位实际出资人向孙任靖转让了74万元出资。转让价格参考三孚有限2011年5月31日净资产,确定每1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为1.92元,股权转让款已于2011年6月20日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后,三孚有限股东间不存在代持股权的情况。
(2)2011年6月第五次增资为增强三孚有限凝聚力和发展潜力,2011年6月24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由刘宽清、万柏峰等43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增资761万元,注册资本由10,500万元增至11,261万元,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价格为1.92元。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本变更事宜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6月28日,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25号”《验资报告》。
2011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1年8月,三孚股份成立2011年8月28日,经三孚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三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4号”《审计报告》,三孚有限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2,138.04万元,扣除专项储备418.19万元后,按1:0.5185的比例折为股本11,261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0,458.8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1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并审议通过股份公司成立相关事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5号”《验资报告》。
2011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3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2013年8月27日,魏立军与孙任靖、王连合与卫立超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其中,魏立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600万股股份转让给孙任靖,因魏立军与孙任靖系夫妻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为无偿转让。王连合由于离职,将持有发行人3万股股份以64,410元的价格(2.147元/股),全部转让与卫立超,卫立超已经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后,王连合与魏立军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2013年8月28日,公司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014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14年11月17日,阴艳丽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王宝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阴艳丽将其持有的公司3万股股份转让给王宝杰。转让价格参考发行人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2.95元,王宝杰已经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2014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12、2015年1月,第七次股权转让2014年1月2日,陈贺东与元亨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参考发行人2013年11月30日账面净资产,确定每股价格为2.99元。由于陈贺东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月21日,刘宽清分别与万柏峰、周连会、董立强与陈治宏签署,张俊立与么大伟,桑建军与么大伟,姚钟杰与么大伟,李军与么大伟,刘振东与么大伟,徐凤岐与陈治宏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参考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确定每股价格为3.79元。
上述股权转让受让方元亨投资为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独资企业,其余受让方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上述股权转让均已经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2015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13、2015年5月,第八次股权转让为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大对公司核心团队的股权激励力度。
2015年5月29日,孙任靖分别与曹桂生、王宝杰、宋兆庆、王化利、张恩全、王铁军、朱发、李泊欣、林志东、朱海峰、张文博、张化安、张春利、赵凯、魏跃刚、李来起、王增军、郑小强、敬立新、秋立友、马永军、朱晓勇、王乃平、宋东风、贾永良共计25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原股东王乃忠因个人经济原因,转让部分持有的公司股权。
2015年5月29日,王乃忠分别与孙秋英、王乃平、贾永良、宋东风与贾延华共计5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价格按照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每股净资产3.79元确定。
受让方均已经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2015年5月29日,公司就上述事宜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6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2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5.66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5,016.66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