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dama Ltd.
所属地域:湖北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农化制品
曾 用 名:沙隆达A->G沙隆达->沙隆达A
公司网址:www.adamaltd.com.cn
主营业务:非专利作物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除草剂 、杀虫剂 、杀菌剂
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8.47%)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8.47%)
最终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8.47%)
董事长:覃衡德
董 秘:郭治
法人代表:Steve Hawkins
总 裁:Steve Hawkins
注册资金:23.3亿元
员工人数:9208
电 话:86-010-56718110
传 真:86-010-59246173
邮 编:434001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93号
公司简介: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是主要从事非专利作物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产品通常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以及其他可保护农作物和其他作物的产品,主要用于除草、杀虫及防病,同时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非农用途(消费者或专业解决方案)开发、生产、出售类似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3-11-30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3.10元
上市日期:1993-12-03
预计募资:8820万元
首日开盘价:8.80元
实际募资:9300万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国营湖北省沙市农药厂,始建于1958年。湖北省体改委等部门批准原企业改组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湖北省首家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大型国营工业企业。
1992年9月8日,在原企业改组的基础上,公司正式成立。后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于1993年11月获准对外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493.39万股,其中沙市国资局出资5,746.79万元,占股本总额的54.77%,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993年12月3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994年4月,经199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分配方案:国家股每10股派2元现金,个人股每10股送2股,所送红股于1994年5月3日上市,送股后股本总额为11,398.80万股,其中第一大股东占50.42%。
1994年,由于原荆州市和原沙市市合并为荆沙市,原江陵县划为荆沙市江陵区,原股东沙市市国资局和原江陵县国资局划归为荆沙市国资局,由此,沙市市国资局所持本公司50.42%的股权和江陵县国资局持本公司1.93%的股权全部归为荆沙市国资局持有,共持有52.35%。
1995年,经199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1995年8月9日,荆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27万股(占总股本的2.14%)转让给蕲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转让后第一大股东荆沙市国资局持股比例为50.21%。
1995年7月公司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后股本总额为13,997.05万股,荆沙市国资局持股比例为44.66%。
199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6]13号”批准,公司实施了1996年度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共配售4,199.11万股,其中国家股实际配售1,955.29万股,个人股实际配售为2,243.82万股。配股后总股本为18,196.96万股。此次配送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1996年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办函[1995]9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沙隆达集团公司经营国有资产的批复》,荆沙市国资局为保障其所持国有股的经营管理,设立沙隆达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沙隆达集团公司。至此,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沙隆达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44.66%。
1997年4月29日至5月5日,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发(1997)年23号”文批准,公司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0,000万股,股票于当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当年5月15日至5月21日行使了1,500万股的超额配售权。
B股发行后股本总额达29,696.16万股,第一大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7.52%。
2005年5月20日,荆州市国资局与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关于沙隆达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书》,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鄂国资产权[2005]177号”《省国资委关于有偿转让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批复,同意荆州市人民政府将沙隆达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全部有偿转让给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转让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转让完成后,沙隆达集团公司成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6年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767号”《关于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2006年7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8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以流通股股本29,696.16万股为基数,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391.10万股。股改后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其中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6,109.36万股,占总股本的20.57%。
2006年11月和2007年3月,因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为其他公司贷款担保纠纷案件,导致被法院强行划转和拍卖其125万股和40万股国有法人股。拍卖后沙隆达集团公司持股为5,944.36万股,占总股本的20.02%。
2007年5月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于2007年7月予以实施,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9,392.32万股,第一大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持有11,888.72万股,占总股本的20.02%。
2012年11月16日沙隆达集团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市场收购其拟注销的子公司荆州市沙隆达广告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00,000股股票,购买后沙隆达集团公司共计持有11,968.72万股,占总股本的20.15%,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再未发生变化。2014年4月8日,沙隆达集团公司更名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安礼如;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400004491;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股票简称:沙隆达A、沙隆达B;股票代码:000553、200553。
于2017年,本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化”)收购了AdamaAgriculturalSolutionsLtd.(以下简称“ADAMA”)。
2017年7月4日,本公司向中国农化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0,883千股购买其持有的ADAMA的100%股权,所发行股份于2017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ADAMA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
2017年12月,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698千股,扣除税前发行费用28,080千元后,于2017年12月27日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920千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446,554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18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20年6月,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化”)变更为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正达集团”),2021年8月,随着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和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合并,先正达集团及本集团由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股(后者为中国化工和中化集团的母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隶属国资委。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