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Weifang Rainbow Chemical Co.,Ltd.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农化制品
公司网址:www.rainbowagro.com
主营业务:植物保护产品,即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 、三嗪类除草剂 、环己烯酮类除草剂 、三氯甲硫基类杀菌剂 、三唑啉酮类除草剂新工艺设计开发 、手性苯氧羧酸类除草剂
控股股东: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75%)
实际控制人:王文才、孙国庆、丘红兵 (持有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11、8.12、6.09%)
最终控制人:王文才、孙国庆、丘红兵 (持有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11、8.12、6.09%)
董事长:王文才
董 秘:邢秉鹏
法人代表:王文才
总 裁:沈婕
注册资金:2.79亿元
员工人数:3715
电 话:86-0531-83199916;86-0536-5319100
传 真:86-0531-83191676;86-0536-5319101
邮 编:262737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
公司简介: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植物保护产品,即农药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有中国化工企业经济效益500强企业、农药制造行业效益十佳企业、中国农药制造业100强企业、中国农药创新贡献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6-23
发行数量:6905.00万股
发行价格:22.04元
上市日期:2021-07-28
发行市盈率:13.9100倍
预计募资:13.42亿元
首日开盘价:33.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15.22亿元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5月8日,山东润丰与KONKIA签署《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合同》,2005年5月8日,山东润丰与KONKIA签署《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2005年6月16日,经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潍外经贸外资字(2005)第463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山东润丰与KONKIA共同出资设立润丰有限,注册资本241.648万美元。2005年6月16日,润丰有限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商外资鲁府潍字【2005】25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5年6月23日,润丰有限于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企合鲁潍总副字第00380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7月19日,新华会计所出具鲁新会师外验字【2005】第10-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05年7月18日,润丰有限已收到山东润丰以等值人民币缴纳的出资144.997万美元;2005年8月1日,新华会计所出具鲁新会师外验字【2005】第10-1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05年7月22日,润丰有限已收到山东润丰以等值人民币缴纳的出资36.239万美元;2005年8月4日,新华会计所出具鲁新会师外验字【2005】第10-1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05年8月3日,润丰有限已收到KONKIA缴纳的出资60.412万美元。2005年8月11日,润丰有限就上述实收资本缴纳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山东润丰相关情况说明:
(1)山东润丰历史沿革
①山东润丰设立-2001年8月
2001年8月,王文才、孙国庆、丘红兵、袁良国、刘元强及侯居振共同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山东润丰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01年8月15日,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鲁舜验字(2001)第074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01年8月14日,山东润丰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货币出资500万元。2001年8月21日,山东润丰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37000028012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2002年5月
经2002年1月、2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王文才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65万元以成本价分别转让给刘桂兰40万元和忻蓉芬25万元。2002年5月10日,山东润丰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第二次股权转让-2003年5月
经2003年3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王文才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25万元以成本价转让给于丽荣。2003年5月,山东润丰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④第三次股权转让-2004年4月
经2004年3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忻蓉芬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25万元以成本价转让给王文才。2004年4月14日,山东润丰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第四次股权转让-2004年7月
经2004年6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王文才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8.5万元以成本价分别转让给曹保华1万元、赵春燕5万元和徐宪凤2.5万元,丘红兵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5万元以成本价转让给曹保华。2004年7月23日,山东润丰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⑥第一次增资-2004年8月
经2004年8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山东润丰原股东王文才、刘桂兰、于丽荣、曹保华、赵春燕、徐宪凤分别以现金214.94万元、86.4万元、54万元、22.46万元、10.8万元、5.4万元对山东润丰进行增资,新股东张清华、陈秀香、顾光、常丹、郑艳新、段尊芝及韩力分别以现金200万元、129.6万元、97.2万元、86.4万元、86.4万元、86.4万元和100万元对山东润丰进行增资,同时以经审计的截止2004年7月31日未分配利润320万元(由山东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鲁天元会审字【2004】第386号《审计报告》予以审验)对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转增资本,使山东润丰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2004年8月19日,山东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天元会验字【2004】第26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04年8月19日,山东润丰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1,500万元。2004年8月23日,山东润丰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⑦第五次股权转让-2005年2月
经2005年1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张清华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60万元以成本价转让给龙宏毅,刘桂兰将其所持山东润丰出资额152万元以成本价转让给孙建国(刘桂兰与孙建国系母子关系)。2005年2月18日,山东润丰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⑧山东润丰注销-2008年
经2007年6月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全体股东同意解散山东润丰,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对山东润丰进行清算。2007年6月及7月,山东润丰分别办理完毕海关、国税、地税的注销手续,并于2007年11月在《新晨报》上发布了注销公告,2008年4月,山东润丰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2)山东润丰的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山东润丰2001年成立后直至2005年主要从事农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2005年6月润丰有限成立后,山东润丰即逐步停止了相关农药产品的生产经营,至2006年上半年,山东润丰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截止山东润丰注销前,山东润丰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
(3)山东润丰、KONKIA之间的业务往来及关联关系情况
山东润丰成立后直至2005年主要从事农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2005年润丰有限成立后,山东润丰即逐步停止了相关农药产品的生产经营,至2006年上半年,山东润丰完全停止经营。山东润丰与KONKIA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
截止山东润丰注销前,其与KONKIA均受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共同控制,因此山东润丰注销前与KONKIA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4)山东润丰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往来及关联关系
山东润丰于2008年4月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因此报告期内山东润丰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发生业务往来。
(5)山东润丰将全部发行人股权转让给山东润源的原因
经润丰有限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7年6月6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潍外经贸外资字(2007)第221号)同意,润丰有限原股东山东润丰将其所持润丰有限全部权益以原始出资额转让给山东润源,具体原因为:山东润丰设立后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不包括草甘膦)的生产及销售,因山东润丰在济南生产场地有限,且均为租赁取得,极大限制了企业发展,为此,山东润丰2005年开始着手计划在潍坊滨海区购买土地并建设生产基地,而根据该区当时规定,需于该区新设公司才能实施上述计划,因而山东润丰于2005年6月与KONKIA共同出资在潍坊滨海区设立润丰有限。其后,润丰有限逐步承接了山东润丰的业务及人员,至2006年上半年,山东润丰完全停止经营,且股东计划对山东润丰进行清算并注销。鉴于山东润丰与山东润源实际控制人相同,且两公司股东情况基本一致,因此山东润丰于2007年6月将发行人股份全部转让给山东润源。
(6)山东润丰与山东润源、山东润农之间的业务往来及关联关系
山东润丰与山东润源、山东润农之间未发生业务往来。
截止山东润丰注销前,其与山东润源均受王文才、孙国庆及丘红兵三人共同控制,因此山东润丰注销前与山东润源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润丰有限以201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根据大信会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225号《审计报告》,润丰有限截止2013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为676,330,651.07元(母公司口径)。
经2013年6月召开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润丰有限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方案为以上述经审计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3,868,862.48元后按1:0.267673的比例折为18,000万股,剩余净资产492,461,788.5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3年6月20日,发行人6名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2013年8月11日,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3]565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上述相关事宜。2013年9月2日,大信会计所出具大信验字[2013]第3-00025号《验资报告》,为润丰有限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确认:截止2013年9月2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均按约定足额、及时缴纳了相应出资。2013年9月17日,公司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707004000089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8,000万元。
2017年1月,苏州九鼎及其关联方北京九州以14.74元/股价格分别认购公司股份2,170万股、543万股,并于2017年4月28日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从而使公司总股本增至20,713万股。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公司增资
经2016年12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分别发行股份2,170万股、543万股。2017年4月28日,公司就上述股票发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170万股和543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和2.62%。
(1)苏州九鼎、北京九州认购公司股份相关情况
公司是面向全球客户提供植保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大型农化企业,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地更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经2016年12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分别发行股份2,170万股、543万股。根据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市净率等多种因素,并经有关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4.74元/股。2017年1月,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分别向公司缴纳相应认购股款31,985.80万元、8,003.82万元,公司总计募集资金39,989.62万元。2017年4月28日,公司就上述股票发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170万股和543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和2.62%。
(2)发行人对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定向增发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117,075.87元(未经审计),每股收益0.60元。发行人对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定向增发定价是在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市净率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为14.74元/股。上述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发行人对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定向增发所履行的程序如下:
①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签署<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KONKIA INC.、山东润农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泰昌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票认购相关事项之协议书>、<山东润源投资有限公司、KONKIA INC.、山东润农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九州风雷新三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票认购相关事项之协议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向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定向发行股票。
②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相关议案。
③2016年12月26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缴款期开始于2016年12月29日,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缴款。2017年1月11日,大信会计所以大信验字[2017]第3-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款399,896,200.00元人民币已在《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规定的缴款期内全部到账。
④2017年4月17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2112号《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2017年5月9日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⑤2017年4月28日,润丰股份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润丰股份对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定向增发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履行程序合法合规。
(3)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之间、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①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之间关联关系
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之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苏州九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九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受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苏州九鼎与北京九州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②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关联关系
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之间关联关系
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④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苏州九鼎、北京九州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情况
1、2016年4月2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355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发行人作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自挂牌公开转让以来未发生交易。
2017年8月24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088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30日起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挂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挂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按照当时有效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全国股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形,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2)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内容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差异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报告期为2017、2018、2019年,发行人已于2017年8月30日起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与发行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3)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公司治理机制运作良好,公司运作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于挂牌公司监管的相关要求,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五)发行人税收、股权变动履行程序及外汇管理等相关情况
1、发行人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情况
2005年6月,KONKIA与山东润丰共同出资设立了润丰有限,润丰有限于2006年度开始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2006年-2010年,公司因此所减免的企业所得税总计为12,074.01万元。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另外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由于发行人于2005年6月成立,至今经营期已满十年,且其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已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因而不存在其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的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合法合规,所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存在需要补缴或其他潜在的税务风险。
2、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分红、股权转让、股东以分红增资以及整体变更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1)历次分红及纳税情况
①2006年度现金分红纳税情况
公司2006年股东为山东润丰和KONKIA两名法人股东,根据当时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因此外资法人股东KONKIA于2006年获得的现金分红无需缴纳所得税。
根据当时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一条的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因润丰有限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符合定期减税、免税优惠条件,因而内资股东山东润丰2006年获得的现金分红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
②2008年至今现金分红纳税情况
根据200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查阅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及税收完税凭证,除2008年外,KONKIA自2008年以来获得的历年分红均按规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经查阅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纳税申报资料,润丰股份2008年1月实施的现金分红均来源于2008年1月1日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因此KONKIA2008年获得的现金分红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历次股权转让及纳税情况
①2007年6月,山东润丰将所持公司全部出资以2,3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山东润源,该次股权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成本确定,不存在因股权转让取得收益,故转让方山东润丰无需就此次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2008年7月,济南绿霸将所持公司全部出资以7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济南信博,该次股权转让价格按原始投资成本确定,不存在因股权转让取得收益,故转让方济南绿霸无需就此次股权转让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2013年4月,济南信博将其所持润丰有限1%股权捐赠给农大教育基金会,济南信博未就本次股权捐赠取得应税收入,故捐赠方济南信博无需就本次股权捐赠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2020年7月,苏州九鼎、北京九州将其所持发行人合计2,713万股以54,210.59万元转让给公司老股东山东润源、山东润农、深圳兴达发、济南信博,苏州九鼎、北京九州需按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
(3)分红增资纳税情况
2006年8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分别对山东润丰和KONKIA转增103.125万美元、84.375万美元,法人股东山东润丰和KONKIA无需就此次转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2年6月,KONKIA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200万元认缴出资804万元。
经核查,此次增资前,润丰有限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000万元,KONKIA按持股比例所获得的4,635.00万元分红已按规定于2012年4月缴纳了企业所得税463.50万元,此次增资资金为KONKIA应获得的税后分红,本次KONKIA分红增资已按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
(4)整体变更纳税情况
根据200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公司整体变更过程中5名内资法人股东山东润源、山东润农、济南信博、深圳兴达发及农大教育基金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此公司整体变更过程中外资法人股东KONKIA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大信会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3-0022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4月30日,润丰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676,330,651.07元(母公司口径),其中盈余公积为5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86,470,205.95元。公司外资法人股东KONKIA按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乘以KONKIA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计算出的金额后,按10%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007,975.86元,经核查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及税收完税凭证,该笔税款已于2014年6月缴纳完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分红、股权转让、分红增资以及整体变更过程中各股东均已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
3、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05年6月,山东润丰与KONKIA共同出资设立润丰有限,发行人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历次股权变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经有权部门批准。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且真实有效。
4、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符合我国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情况
2005年6月,润丰有限设立时取得了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潍外经贸外资字(2005)第463号),据此,2005年7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核发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证号:370705050008)。发行人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涉及外方股东KONKIA的历次出资所履行的外汇手续情况如下:
(1)润丰有限设立-2005年6月
根据新华会计所于2005年8月4日出具的鲁新会师外验字【2005】第10-11号《验资报告》,新华会计所对该次出资进行审验时,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
(H3707050500018),回函显示外方股东KONKIA本次出资已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的审核,且已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
(2)润丰有限增资-2006年8月
根据新华会计所潍坊分所于2006年8月3日出具的鲁新会师潍外验字【2006】第10-4号《验资报告》,新华会计所潍坊分所对该次出资进行审验时,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发出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鲁新师潍外询字【2006】第10-4号),并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出具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H3707050600023),回函显示外方股东KONKIA本次出资已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的审核,且已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
(3)润丰有限增资-2012年6月
根据新华会计所潍坊分所于2012年6月3日出具的鲁新会师潍外验字【2012】第10-4号《验资报告》,新华会计所潍坊分所对该次出资进行审验时,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发出了《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7784203992012000002),并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出具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3707832012000006),外方股东KONKIA本次出资已取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的审核,且已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
(4)整体变更-2013年9月
根据大信会计所于2013年9月2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3]第3-00025号《验资报告》,大信会计所对该次出资进行审验时,已就外方股东KONKIA出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寿光市支局外汇登记系统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KONKIA本次以国内合法所得出资已经外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已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外方股东KONKIA历次出资已依法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符合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经历次股权变动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13.00万元。
2021年7月28日,公司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1035。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13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0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发行价为22.04元/股,本次发行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90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18.00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11日止,公司完成了935,744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115,744.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