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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公司资料


麦加芯彩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ega P&C Advanced Materials (Shanghai) Company Limite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公司网址:www.megacoatings.com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多品类涂料产品。
产品名称:
前缘保护涂料 、腻子 、油性底漆 、无溶剂水油两用配套水性底漆 、油性面漆 、水性面漆 、水性中间漆 、油性中间漆 、油性外面漆
控股股东:壹信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0.99%)
实际控制人:黄雁夷、罗永键 (持有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37、3.54%)
最终控制人:黄雁夷、罗永键 (持有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37、3.54%)
董事长:黄雁夷

董  秘:崔健民

法人代表:黄雁夷
总 经 理:黄雁夷

注册资金:1.08亿元

员工人数:340
电  话:86-021-39907772

传  真:86-021-59150001

邮 编:201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公司简介: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多品类涂料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风电涂料、集装箱涂料、其他工业涂料。公司在2016年推出了环保类水性风电叶片涂料产品,目前在风电叶片涂料领域已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05-23

发行数量:2700.00万股

发行价格:58.08元
上市日期:2023-11-07

发行市盈率:26.2800倍

预计募资:8.73亿元
首日开盘价:80.00元

发行中签率:0.05%

实际募资:15.68亿元
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2年4月,劲达化工与侨立有限签署《沪港合资经营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合同》及《沪港合资经营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劲达化工与侨立有限共同投资举办“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约定麦加有限注册资本为14万美元。其中,劲达化工货币出资3.92万美元,持股比例为28.00%;侨立有限货币出资10.08万美元,持股比例为72.00%。
  2002年4月24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沪港合资建办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02]171号),原则同意劲达化工与侨立有限合资建办“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
  2002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02年5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麦加有限成立,并向麦加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沪总副字第031017号(嘉定))。
  2002年8月6日,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同诚会验[2002]第2-197号),验证截至2002年8月2日,麦加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美元14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大华出具《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13664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麦加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70,993,223.21元。
  2020年12月11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1070号),经评估,截至2020年9月30日,麦加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3,400万元。
  2020年12月14日,麦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麦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全部经审计的净资产170,993,223.21元按2.1110:1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8,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8,100.00万元,麦加有限的股东按照其在麦加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的净资产份额并折为相应比例的股份,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金额均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14日,麦加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约定麦加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麦加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大华出具《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795号),验证截至2020年12月15日,麦加芯彩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8,100万元。
  2020年12月17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麦加芯彩,并审议通过了本次整体变更的折股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2020年12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整体变更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5256042)。
  (二)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02年5月。
  2、2003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5月15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劲达化工将持有麦加有限14.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6万美元)转让给上海麦可特,同意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2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0万美元)转让给G.M.MEGA SPA。
  2003年10月16日,劲达化工与上海麦可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劲达化工将持有麦加有限1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6万美元)作价1.9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2,288.00元)转让给上海麦可特。
  2003年10月16日,侨立有限与G.M.MEGA SPA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万美元)作价2.8万美元转让给G.M.MEGA SPA。
  2003年12月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03]636号),同意劲达化工将持有麦加有限1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96万美元)转让给上海麦可特;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万美元)转让给G.M.MEGA SPA。
  2003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3、2004年7月,第一次增资
  2004年1月15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以企业取得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增资,增加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4.2万美元。
  2004年6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04]270号),同意麦加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4万美元增至114.2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麦加有限以2003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投入。
  2004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04年7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麦加有限本次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沪总副字第031017号(嘉定))。
  2004年8月10日,上海财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财瑞会验(2004)2-021号《变更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8月10日,麦加有限已将2003年未分配利润8,286,540.00元(折合美元100.2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美元114.2万元。
  2004年8月2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麦加有限本次实收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沪总副字第031017号(嘉定))。
  4、2006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11月26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G.M.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8.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136万美元)转让给黄雁雄,同意上海麦可特将持有麦加有限2.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284万美元)转让给黄雁雄。
  2004年11月29日,G.M.MEGA SPA与黄雁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G.M.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8.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136万美元)作价12万美元转让给黄雁雄。
  2004年11月29日,上海麦可特与黄雁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麦可特将持有麦加有限2.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284万美元)作价3万美元转让给黄雁雄。
  2005年12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嘉府审外批[2005]614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等事宜的批复》,同意G.M.MEGA SPA将其拥有的麦加有限8.00%的股权转让给黄雁雄;上海麦可特将其拥有的麦加有限2%的股权转让给黄雁雄。
  2006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5、2007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0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劲达化工持有麦加有限14.00%的股权转让给崇和企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36.40%的股权转让给崇和企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15.60%的股权转让给华明投资。
  同日,劲达化工与崇和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劲达化工将持有麦加有限14.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988万美元)转让给崇和企业;侨立有限与崇和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36.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1.569万美元)转让给崇和企业;侨立有限与华明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15.6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815万美元)转让给华明投资。
  2007年5月2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07]220号),同意劲达化工将持有麦加有限14.00%的股权转让给崇和企业;侨立有限将持有麦加有限36.40%的股权转让给崇和企业、15.60%的股权转让给华明投资。
  2007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07年6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10年10月,第二次增资
  2008年12月16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14.20万美元增至312.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197.80万美元由投资各方按其原出资比例以公司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中相当于197.80万美元的人民币利润投入。
  2009年1月24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09]29号),同意麦加有限注册资本由114.20万美元增至312.00万美元。
  2009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10年8月6日,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佳安会验[2010]第4197号),验证截至2010年7月26日,麦加有限已收到各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97.80万美元,均为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010年10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0000400521725(嘉定))。
  7、2011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0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G.M.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转让给一旭贸易。
  2010年12月1日,G.M.MEGA SPA与一旭贸易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G.M.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36万美元)作价23.35万美元转让给一旭贸易。
  2011年4月18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及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11]177号),同意G.M.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转让给一旭贸易。
  2011年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11年5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8、2012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年2月22日,一旭贸易与上海麦可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旭贸易将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36万美元)作价19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麦可特。
  2012年3月1日,麦加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一旭贸易将持有麦加有限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36万美元)转让给上海麦可特。
  2012年4月9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12]143号),同意一旭贸易将其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麦可特。
  2012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合资字[2002]1210号)。
  2012年10月1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9、2014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3年6月,崇和企业与麦加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崇和企业将持有麦加有限50.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7.248万美元)转让给麦加实业。华明投资与麦加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明投资将持有麦加有限15.6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672万美元)转让给麦加实业。上海麦可特与麦加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麦可特将持有麦加有限15.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8万美元)转让给麦加实业。G.M MEGA SPA与麦加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G.M MEGA SPA将持有麦加有限9.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8.08万美元)转让给麦加实业。黄雁雄与麦加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黄雁雄将持有麦加有限1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2万美元)转让给麦加实业。
  2014年9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出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嘉府审外批[2014]503号),同意崇和企业、华明投资、上海麦可特、G.M.MEGA SPA、黄雁雄分别将其持有麦加有限的50.40%、15.60%、15.00%、9.00%、10.00%的股权转让给麦加实业。
  201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嘉)独资字[2002]1210号)。
  2014年11月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10、2020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20年3月11日,麦加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麦加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052.00万美元,由壹信实业1以南通麦加25.00%股权(对应南通麦加出资额为750万美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40.00万美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11日,麦加有限与壹信实业签署《关于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约定壹信实业以南通麦加25.00%股权认缴麦加有限新增注册资本740.00万美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以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南通麦加账面净资产评估值21,100.00万元乘以出资比例25.00%确定。
  2020年4月3日,壹信实业将所持南通麦加25.00%的股权过户至麦加有限。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5256042)。
  11、2020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29日,麦加有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壹信实业将其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56万美元)作价人民币1元转让给刘正伟,将其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56万美元)作价人民币1元转让给张华勇,将其持有麦加有限3.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1.56万美元)作价人民币1元转让给张士学,将其持有麦加有限5.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60万美元)作价人民币1元转让给仇大波2。
  同日,壹信实业与刘正伟、张华勇、张士学、仇大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关于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7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12、2020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20年8月3日,麦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95.8333万美元,由上海麦旭以人民币750.00万元的价格按实际出资日汇率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3.8333万元美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麦加有限与上海麦旭签署《关于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约定了上述增资事宜。
  2020年8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麦加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5256042)。
  13、2020年12月。
  14、2022年7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2年7月25日,壹信实业与崔健民签署《壹信实业有限公司与崔健民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壹信实业将其持有发行人1.2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给崔健民,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15、历次增资、转让其他情形说明:
  (1)2020年7月,麦加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情况说明:
  就上述“11、2020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的交易背景,系麦加有限拟筹划境内上市,仇大波、刘正伟、张华勇、张士学4名境内自然人股东由壹信实业层面下翻至麦加有限持股。
  仇大波、刘正伟、张华勇、张士学原通过壹信实业间接持有麦加有限5%、3%、3%、3%股份,为实现在麦加有限层面直接持股,仇大波、刘正伟、张华勇、张士学同意将各自持有的壹信实业全部股份(分别为500股、300股、300股、300股)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减资交易”),并根据其通过壹信实业间接持有麦加有限股权的比例,同比例受让壹信实业持有的麦加有限股权。前述自然人在壹信实业减资交易中获得的名义对价均为港币1元,在壹信实业向其转让麦加有限股权的交易中支付的名义对价均为人民币1元,减资交易与股权转让交易互为前提。
  2020年6月30日,壹信实业与刘正伟、张华勇、张士学、仇大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鉴于减资交易、股权转让交易互为前提,且实质为受让方持股形式的变更,受让方实际持有麦加有限的股权权益未发生变化。受让方同意豁免壹信实业在减资交易中向受让方支付减资款的义务,壹信实业同意豁免受让方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向壹信实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
  (2)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情况说明:
  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均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直接股东层面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控股股东壹信实业层面曾存在委托持股情形,但均已解除。
  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主要为收购南通麦加100%股权,本次收购系同一控制下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收购方南通麦加的基本情况
  南通麦加系于2016年7月由壹信实业出资设立,设立时壹信实业持有南通麦加100%股权。南通麦加主要业务为生产各类防腐涂料产品。本次重组前,南通麦加原为壹信实业全资子公司,生产的各类防腐涂料产品绝大部分销售给麦加有限。
  (二)本次收购的背景
  为有效整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资产、发挥业务协同优势、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20年,发行人分两步取得了南通麦加100%股权。
  (三)取得南通麦加100%股权履行的具体程序
  1、收购南通麦加75%股权
  2019年12月16日,南通麦加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壹信实业将在南通麦加中的75%的股权(计美元2,250万元出资额)以美元2,233.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麦加有限。
  2019年12月16日,麦加有限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壹信实业向麦加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南通麦加75%股权,上海麦加以美元2,233.00万元价格受让该股权。
  2019年12月16日,壹信实业与麦加有限签署了《壹信实业有限公司(One Faith Industrial Limited)与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关于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壹信实业向麦加有限转让其持有的75%的南通麦加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50万美元),本次转让股权价格为美元2,233.00万元,并同意将其持有的南通麦加剩余25%股权向麦加有限增资。
  2020年2月20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同意南通麦加股东壹信实业将所持南通麦加75%股权转让给麦加有限,南通麦加由外商独资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20年2月27日,南通麦加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2、壹信实业以南通麦加25%的股权向麦加有限增资
  2020年2月12日,大华出具大华审字[2020]00196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南通麦加的净资产为19,853.03万元。
  2020年2月20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1001号),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南通麦加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21,100.00万元。
  2020年3月11日,南通麦加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壹信实业以其持有的南通麦加25%的股权(对应南通麦加出资额为750万美元)对麦加有限进行增资。
  2020年3月11日,麦加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麦加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052万美元,由壹信实业以南通麦加25%股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40万美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11日,壹信实业与麦加有限签署了《关于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双方同意,壹信实业以其持有的南通麦加25%的股权对麦加有限进行增资。
  2020年4月3日,南通麦加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通麦加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对管理层、控制权、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1、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及重组相关指标测算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
  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二)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被重组方南通麦加自报告期期初起至本次重组前与发行人由同一公司壹信实业全资持有,壹信实业自报告期期初至今均由黄雁夷与罗永键控制;且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均为涂料业务,具有相关性。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发行人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业务的整合,重组完成前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重组于2020年完成,重组完成前一年会计年度,被重组方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为105.22%。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相关规定,“(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发行人于2020年4月3日完成重组,重组后已运行满一个会计年度。
  2、对发行人管理层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发行人均受壹信实业控制,重组完成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管理层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重组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规模及利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避免了同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有效增强了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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