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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公司资料


金奥博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ing Explor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公司网址:www.kingexplorer.com
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产品名称:
全自动连续化工业炸药生产线 、移动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 、固定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 、散装型工业炸药地面混装车 、井下装药器和散装型工业炸药地下装药车 、机器人智能包装生产线 、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 、工业雷管全自动装配线 、工业互联网智慧民爆信息管理软件 、专用乳化剂及一体化复合油相 、工业炸药
控股股东:明刚 (持有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36%)
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 (持有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36、9.02%)
最终控制人:明刚、明景谷 (持有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36、9.02%)
董事长:明刚

董  秘:周一玲

法人代表:明刚
总 经 理:明刚

注册资金:3.48亿元

员工人数:2053
电  话:86-0755-26970939

传  真:86-0755-86567053

邮 编:518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
公司简介: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及工业炸药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连续化工业炸药生产线、移动式和固定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散装型工业炸药地面混装车、井下装药器和散装型工业炸药地下装药车、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机器人智能包装生产线、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工业雷管全自动装配线、工业互联网智慧民爆信息管理软件、专用乳化剂、一体化复合油相及工业炸药等。公司主导研发的“JWL-Ⅲ型乳化炸药高温敏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和“JK型乳化炸药工艺及设备”获得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的“MGEPL-R型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自动包装设备及工艺”项目荣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乳化炸药智能化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荣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4-01-19

发行数量:2827.00万股

发行价格:11.64元
上市日期:2017-12-08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2.92亿元
首日开盘价:13.97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29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金奥博有限的设立
  1993年12月20日,明景谷、明强签署《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金奥博有限,注册资本30万元。金奥博有限成立时的出资人为明景谷、明强。
  其中,明景谷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0%;明强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0%。
  1994年1月19日,金奥博有限已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7948269-1号。
  1994年4月22日,深圳市福田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福审验[1994]980号)对此次出资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1994年4月21日,公司公司实收资本为为34.86万元。
  前述深圳市福田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福审验[1994]980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未附本次出资的银行缴款凭证,且实物出资未对实物进行评估作价。股东明景谷以实物出资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尚未实施(发布时间1993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1994年7月1日),但依据其当时应适用的《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第22条的规定,作为出资的实物,应当经依法核准登记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根据对股东明强、明景谷的访谈,并查验明强、明景谷提供的银行缴款凭证、购买实物资产所对应的发票等材料,股东明强、明景谷已经履行货币出资的义务;鉴于实物出资金额较小,且出资实物均为新购,实际投入时间与购买时间间隔较短,实物出资亦一直由公司使用,故前述瑕疵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2016年8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出具“XYZH/2016SZA20465”《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对本次出资事宜出具了复核意见。
  2.1997年6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997年4月25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其中,明景谷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0%;明强出资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20%;李家蓉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10%;普兰店市六一九厂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10%;明刚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10%。
  1997年5月30日,深圳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东华会验(1997)第5-118号),确认截至1997年4月22日,金奥博有限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共300万元,其中变更前投入人民币30万元,本次变更投入人民币270万元。
  1997年6月18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的新增股东普兰店市六一九厂持有的金奥博有限30万元出资额系代明刚出资,普兰店市六一九厂仅为公司的名义股东,其于2005年12月将代持股权转让给明刚,解除了委托持股关系。
  3.2005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0月10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将其占有的10%公司股权以3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其他股东放弃对转让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005年10月21日,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与明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30万元)以3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业经深圳市南山区公证处公证。
  2005年12月5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股东明刚的确认、对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访谈,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的前身普兰店市六一九厂于1997年4月向金奥博有限增资的30万元系由股东明刚实际缴纳,普兰店市六一九厂并未实际出资,其为代明刚持有金奥博有限10%的股权即30万元出资额。2005年10月,双方协商解除前述委托代持关系,故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奥博有限10%的股权以3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自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历史上形成的委托代持关系得到解除。根据大连普兰店六一九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出具的《确认函》,其对持有金奥博有限股权以及接受委托持股、解除委托持股等事宜均不存在任何异议,其与明刚之间就前述代持股权及其解除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其承诺不会就曾登记持有金奥博有限股权的相关安排以及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向明刚或金奥博有限提出任何主张,并确认其对金奥博有限的股权自始不享有任何权利或权益。
  金奥博有限历史上存在的股东代持股权事宜已经解除完毕,不会对发行人的股权清晰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09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7月13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明强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以2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同意股东李家蓉将其持有公司10%的股权以1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
  2009年7月13日,明强、李家蓉与明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明强、李家蓉分别将其持有的金奥博有限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万元),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0万元)以200元、1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业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2009年8月5日,金奥博有限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1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3月9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明景谷将其持有公司18.5%的股权以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
  2011年3月10日,明景谷与明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明景谷将其持有公司18.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5.5万元)以1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刚。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业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
  2011年3月24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1年5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4月20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新股东雅化集团缴纳;雅化集团共出资4,000万元,其中,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4月20日,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深永验字[2011]057号),确认截止2011年4月19日,金奥博有限已收到雅化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雅化集团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溢价金额3,800万元列入资本公积,金奥博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11年5月18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5年12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12月27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金奥博有限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由股东明刚、新股东奥博合鑫缴纳。明刚以美格包装60%的股权作价625.326万元对金奥博有限进行增资,其中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5.3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奥博合鑫以美格包装40%的股权作价416.884万元对金奥博有限进行增资,其中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96.8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增资享有的优先认缴权。
  股东以股权出资已经履行了评估程序。2015年8月15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股东拟了解现值涉及的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账面列示的资产与负债评估报告书》(大学评估[2015]GD0029号),截至2015年6月30日,美格包装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042.21万元。
  2015年12月28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1月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SZA20234),经审验,截至2015年12月29日,金奥博有限已收到明刚、奥博合鑫缴纳的出资1,042.21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溢价金额992.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股权方式出资。
  8.2015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27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雅化集团将其持有金奥博有限6.8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以3,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博合利;将其持有金奥博有限2.2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50万元)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博合智;其他股东放弃对转让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015年12月28日,雅化集团与奥博合利、奥博合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雅化集团将其持有金奥博有限6.8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7.5万元)以3,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博合利;将其持有金奥博有限2.2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5万元)以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博合智。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书业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
  2015年12月29日,金奥博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6年3月,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2016年3月2日,金奥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协议约定,以金奥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按照1:0.6858的折股比例,将金奥博有限以2015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5,478,726.64元折合为股权有限公司股本7,920万股,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2016年3月1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SZA20264),审验截至2016年3月15日止,金奥博股份(筹)已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按1:0.6858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7,920万股。
  2016年3月28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总股本792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10.2016年6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年6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920万元增加至8,47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新股东航天基金、温福君和李井哲缴纳。航天基金出资5,500万元,其中5,124,167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9,875,833元计入资本公积;温福君出资300万元,其中279,5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720,500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井哲出资200万元,其中186,333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813,667元计入资本公积。温福君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井哲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总监。
  2016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6SZA20434),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已收到航天基金、温福君、李井哲缴纳出资6,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59万元,剩余5,4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为货币出资。
  2016年6月28日,发行人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347,614,19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87,068,966股,占总股本的25.05%;无限售条件股份260,545,231股,占总股本的74.95%。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层;法定代表人:明刚。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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