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anfeng Chemical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公司网址:www.wfdyes.com
主营业务: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高牢度系列 、特色系列 、常规系列 、滤饼
控股股东:宁波御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71%)
实际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 (持有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28、11.43%)
最终控制人:俞杏英、俞啸天 (持有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28、11.43%)
董事长:俞杏英
董 秘:卢枫青
法人代表:俞杏英
总 经 理:俞杏英
注册资金:1.33亿元
员工人数:409
电 话:86-0575-85668072
传 真:86-0575-85623229
邮 编:312073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围路396号
公司简介: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高牢度系列、特色系列、常规系列等多个系列上百种分散染料产品及其滤饼。公司已加入Bluesign认证体系,成为该体系的合作成员之一;公司还获得ZDHC联盟的认可,正式成为该组织的贡献者之一,并被评为2016年“CNTAC-ZDH供应链化学品管理创新2020行动ZDHC网关化学品模块先锋试点企业”称号,系国内少有的获得ZDHC联盟认可的染料生产企业之一。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11-04
发行数量:3338.00万股
发行价格:14.58元
上市日期:2023-05-10
发行市盈率:30.2300倍
预计募资:5.48亿元
首日开盘价:18.23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4.87亿元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3年11月,万丰有限设立
2003年10月29日,绍兴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绍县外滨[2003]26号),同意中国香港永通成立独资经营企业。
2003年10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浙府资绍字[2003]02380号),批准同意由中国香港永通出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万丰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由股东中国香港永通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以货币方式分八次缴付完毕。上述出资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分别出具了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34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865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3)第931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138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14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287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30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54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04年10月9日,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已足额缴纳。
2003年11月4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设立进行了核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7年10月,出资方式变更、第一次增资
2017年9月,万丰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同意新股东御丰投资向公司增资人民币5,033.9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9月5日,绍兴通大会计事务所于出具绍通大验字[2017]0030号《验资报告》,确认:中国香港永通出资的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为4,966.09万元;2017年12月15日,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通大验字[2017]004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万丰有限已收到御丰投资缴纳的实收资本5,033.91万元。
发行人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事项履行了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绍外资柯桥备201700405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7年10月1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变更进行了备案登记。
3、2018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6月,中国香港永通与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国香港永通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24.66%的股权作价413.86万元转让给御丰投资、将10%的股权作价167.82万元转让给俞杏英、将10%的股权作价167.82万元转让给天扬投资、5%的股权作价83.91万元转让给万鸿烨。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绍兴通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万丰有限整体净资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5月26日出具了绍通大评报[2018]第030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4月30日,万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6,782.17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拟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中国香港永通股东俞杏英、俞啸天、万爱法将其通过持有中国香港永通股权而间接持有的万丰有限股权转让给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其中,御丰投资、天扬投资为俞杏英、俞啸天控制的企业,万爱法系万鸿烨父亲,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税务机关核定转让税金833.41万元((净资产26,782.17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永通股权比例49.66%*税率10%)的基础上,按1元加税金方式定价。
御丰投资、俞杏英、天扬投资、万鸿烨已就外汇事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支局及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履行外汇备案手续。发行人已就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事项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支局及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履行外汇备案手续。
发行人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事项履行了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取得绍外资柯桥备201800186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6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4、2018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7月,万鸿烨因有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5%的股权(出资额500万元)按照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俞杏英。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18年7月2日,万鸿烨与俞杏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转让双方根据万丰有限当时经营情况协商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及税金已支付完毕。
2018年7月5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5、201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基本情况
2019年3月,为向姚晨华开展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6.70%的股权(出资额670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19年3月26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核准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齐贤税务所已对姚晨华的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及背景
姚晨华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2007年起一直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对公司贡献重大,主要包括:
①姚晨华对相关工艺的技术突破,推动了公司与亨斯迈集团的合作;
②牵头开发了高水洗、高牢度系列产品,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确定了方向;
③为公司开发了先进的氰化工艺和除铜除氰工艺,各项指标都显著优于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
2010年,俞杏英与姚晨华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俞杏英将其持有的万丰有限17.647%的股权按照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转让价格参照当时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但上述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姚晨华亦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激励未实际实施。
2019年3月,俞杏英、姚晨华及万丰有限签订《协议书》,确认俞杏英、姚晨华于2010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始未实际履行,同意予以撤销和终止;同时由俞杏英或其控制的企业将万丰有限6.70%的股权以总价1元(或法定许可最低价)转让给姚晨华;同时由万丰有限给予姚晨华800万元(税后)现金奖励。2019年3月,万丰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对姚晨华进行上述股权激励及现金奖励。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及《协议书》,2019年3月,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7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
根据万丰股份、俞杏英与姚晨华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司上市前,姚晨华所持公司股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亦不得进行质押等处置;如公司上市推迟或未能实现上市,姚晨华拟转让公司股权的,姚晨华应当将股权转让给俞杏英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相关股权对应的公司届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姚晨华承诺遵守公司关于保密、竞业禁止等方面的规定或承诺,若违反承诺且当时公司尚未上市,姚晨华应将所持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俞杏英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相关股权对应的公司届时经审计的净资产)。
6、2019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7月,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引入外部投资者,御丰投资将其持有的5.00%股权转让给宁波怡贤、5.00%股权转让给宁波瑞好,转让价格均为2,43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经万丰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2019年7月24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备案登记。
7、2019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019年8月9日,万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ZF10784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万丰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64,317.89万元,负债总额为30,848.98万元,净资产为33,468.91万元。
2019年11月1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4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万丰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46,353.60万元。
2019年11月1日,万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万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3,468.91万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10,000万股(每股1元),剩余净资产中22,250.4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1,218.44万元专项储备保持不变。同日,万丰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浙江万丰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9年11月17日,万丰股份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等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2019年11月1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88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股东已将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出资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取得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55903566B)。
(2)补充事项
2022年2月11日,申报会计师在对发行人审计过程中发现了前期差错事项,并对股改时的审计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出具了信会师函字[2022]第ZF087号《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说明》。调整后的净资产为34,222.12万元,较信会师报字[2019]ZF10784号《专项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增加753.21万元,折合股份总额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10,000万元,剩余净资产23,919.37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302.75万元专项储备继续留存。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的议案》,对调整后的改制基准日净资产进行了确认。
8、股东之间的特殊条款情况
(1)2019年3月,为向姚晨华开展股权激励,御丰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6.70%
的股权(出资额670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晨华。根据万丰股份、俞杏英与姚晨华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三方就上述股权未来转让安排进行了特殊约定。
(2)根据2019年7月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与御丰投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俞杏英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6个月内,如果万丰有限未能实现上市,受让方宁波怡贤、宁波瑞好若拟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的,应优先转让给御丰投资或俞杏英,转让价格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加上年化10.00%计算的收益。
俞杏英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之间曾约定了有关未如期上市回购股权事项,但该承诺未实际履行且已终止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7月,俞杏英向宁波怡贤、宁波瑞好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实现上市,俞杏英将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受让宁波怡贤、宁波瑞好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受让价格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加上年化10.00%计算的收益。
2021年2月1日,俞杏英分别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签署《确认函》,确认:
1)截至确认函出具之日,2019年7月俞杏英向宁波怡贤、宁波瑞好分别出具的
《承诺函》所承诺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2)除《承诺函》中的股权回购承诺外,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绩对赌、股权回购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3)自《确认函》出具之日起,上述股权回购承诺不再执行,双方不存在因上述承诺事宜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发行人全体股东已于2022年3月出具了《关于无对赌安排的声明及承诺》,确认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现有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仍然有效的以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对所持发行人的股份进行回购或调整、股东权利优先等安排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安排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俞杏英与宁波怡贤、宁波瑞好之间关于以发行人成功上市为条件的回购安排无需由发行人承担回购义务或其他责任,相关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该等回购安排未实际履行且已解除完毕,解除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赌协议或特殊安排。
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8.00万元,股本为13,338.00万股(每股一元)。法定代表人:俞杏英,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