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曾 用 名:三聚环保
公司网址:www.hxnk.com
主营业务:生物柴油、环保材料、新型煤化工产品和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二代生物柴油产品(液体石蜡/HVO) 、化工化肥催化剂 、特种催化剂 、加氢催化剂 、净化剂(脱硫剂 、脱氯剂 、脱砷剂) 、焦炭 、焦炉煤气 、苯乙烯 、新戊二醇 、LNG 、液氨
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48%)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22%)
最终控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22%)
董事长:张鹏程
董 秘:张蕊
法人代表:张鹏程
总 经 理:周从文
注册资金:23.5亿元
员工人数:2980
电 话:86-010-50911288
传 真:86-010-50911290
邮 编:10008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公司简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物柴油、环保材料、新型煤化工产品和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公司曾获“十二五”石化行业最具创新力十佳企业称号,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11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06-03
发行数量: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32.00元
上市日期:2010-04-27
发行市盈率:66.6700倍
预计募资:2.43亿元
首日开盘价:50.60元
发行中签率:0.58%
实际募资:8亿元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195,595,89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595,892.00元。
根据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597,797,946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19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元。
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公司原董事王庆明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649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783,649.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股本为2,349,720,30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全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