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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科公司资料


宁夏中科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xia Zhongke Biotechnology Co., Ltd.

所属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曾 用 名:宁夏恒力->G宁恒力->宁夏恒力->新日恒力

公司网址:www.ningkeshengwu.com
主营业务:长链二元酸的生产及销售,煤质活性炭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活性炭 、长链二元酸
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20%)
实际控制人:虞建明 (持有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32%)
最终控制人:虞建明 (持有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32%)
董事长:吴江明

董  秘:张宝林

法人代表:吴江明
总 经 理:陈瑞

注册资金:6.85亿元

员工人数:908
电  话:86-0951-6898015;86-0951-6898221

传  真:86-0951-6898221

邮 编:750002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创新园A栋
公司简介: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活性炭制品生产和销售、干细胞制备和存储、贸易等业务,月桂二酸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活性炭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8-05-14

发行数量:4500.00万股

发行价格:5.00元
上市日期:1998-05-29

发行市盈率:14.4000倍

预计募资:2.16亿元
首日开盘价:11.50元

发行中签率:0.58%

实际募资:2.25亿元
主承销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69号、70号文批准,由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宁夏西洋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宁夏炼油厂、石炭井矿务局、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酒泉钢铁公司五家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350万元;于2015年12月11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91640000227694836P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小平;公司住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根据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投资者按所持股份每10股送1.5股、转增4.5股(含税),共计转配8,010万股。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1,360万股。
  根据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山东虎山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定向增发1,600万股,吸收合并山东虎山粮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2,960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7号文核准,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配股2,160万股,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5,120万股。
  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305号文批准,2003年5月12日,恒力集团与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恒力集团将持有的公司7,40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46%)转让给宁夏电投,转让完成后,宁夏电投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恒力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宁国发[2006]12号《关于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2月,本公司以截至2005年9月30日对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投资账面价值18,000万元为对价,按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其共计回购67,390,490股非流通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同时,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01,4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9,395.35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990号”文《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截至2011年7月1日,公司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日)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新日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8,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0%。
  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4]1110号《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西洋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5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于2014年12月16日转让给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5年5月18日,上海新日将持有的本公司8,000万股股份通过司法拍卖转让给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中能持有本公司股份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73,953,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转增410,930,265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84,883,77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8,488.38万元。
  2018年10月22日,正能伟业与陈豪进、杨保印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092.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陈豪进,占公司总股本的7.44%;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杨保印,占公司总股本的7.30%。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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