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chem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曾 用 名:中化国际->G中化
公司网址:www.sinochemintl.com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塑料、橡胶制品等的进出口、内销贸易及仓储运输和货运代理业务等
产品名称:
基础原料及中间体产品 、高性能材料 、添加剂 、化工材料营销 、战略新兴产业
控股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25%)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65%)
最终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65%)
董事长:张学工
董 秘:柯希霆
法人代表:张学工
总 经 理:张学工
注册资金:35.89亿元
员工人数:26306
电 话:86-021-31769818;86-021-31769137
传 真:86-021-31769199
邮 编:20012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清北路233号
公司简介: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原料、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塑料、橡胶制品等的进出口、内销贸易及仓储运输和货运代理业务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8-12-14
发行数量:1.20亿股
发行价格:8.00元
上市日期:2000-03-01
发行市盈率:17.1700倍
预计募资:9.41亿元
首日开盘价:11.82元
发行中签率:0.60%
实际募资:9.6亿元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名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并联合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本公司于1998年12月14日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25,265万元。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55号文批准,于1999年12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本公司于1999年12月28日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37,265万元。本公司股票于2000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年7月本公司迁至上海浦东新区,2002年9月本公司发布公告,用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股本,股本增加到人民币55,897.5万元。
2004年4月26日本公司发布公告,实施以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2股并转增3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3,846.25万元。
2005年4月26日本公司发布公告,实施以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2股并转增3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5,769.375万元。
2005年6月19日本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年7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于8月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2005年8月10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75股股份和5.58元对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8月12日实施完毕。
2006年12月1日本公司发行12,000万可转换债券,附有18,000万份股份认股权证。
2007年12月17日本公司成功行权的权证数量为179,895,821份,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3,758.9571万元。
于2009年6月1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358号),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持有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98%的股份,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持有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
于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47号),批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和其他资产向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实施本次出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5.17%的股份转让给中化股份。就本次收购涉及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通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1.49%的股份,中国银监会于2009年7月24日出具了《关于批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09]262号),批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该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将直接及通过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55.17%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该次收购已经触发要约收购的义务。鉴于该次收购系因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实施整体重组改制、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的权益超过其发行总股本的30%,股份转让前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收购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67号),核准豁免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本公司793,100,931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于2009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747,418,295股股份,已过户登记至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于200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原直接持有本公司的24,199,14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21,483,49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过户登记至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至此,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93,100,93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17%。
根据于2012年9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向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或依据发行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上限)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于2013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5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宜。
于2013年11月26日,本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净额3,705,358,820.6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62729_B01号验资报告。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1,152,988,93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35%。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765,916,472.00元。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化集团。2021年3月31日,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国中化,重组完成后,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将整体划入该新公司。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