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Yongguan Adhesive Products Corp.,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公司网址:www.ygtape.com
主营业务:各类民用胶粘材料、工业用胶粘材料、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布基胶带 、美纹纸胶带 、PVC胶带 、OPP胶带 、双面胶 、可降解环保胶带 、汽车线束胶带 、广告耗材
控股股东:吕新民 (持有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32%)
实际控制人:吕新民、郭雪燕 (持有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32、6.35%)
最终控制人:吕新民、郭雪燕 (持有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1.32、6.35%)
董事长:吕新民
董 秘:卢莎
法人代表:吕新民
总 经 理:吕新民
注册资金:1.91亿元
员工人数:2487
电 话:86-021-59830677
传 真:86-021-59832200
邮 编:201713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公司简介: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综合性胶粘材料制造商,专注于各类民用胶粘材料、工业用胶粘材料、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布基胶带、美纹纸胶带、PVC胶带、OPP胶带、双面胶、可降解环保胶带、汽车线束胶带、医用胶带等。目前公司共拥有15项发明专利技术、41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并且产品通过欧盟REACH/RoHS/CE认证、美国UL认证、加拿大CSA认证、德国VDE认证、日本JIS认证、菲律宾BPS认证,绿色环保产品通过国标可降解认证、OKBiobased生物基含量认证、ISO14021循环含量认证、GRS体系认证。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01-28
发行数量:4164.79万股
发行价格:10.00元
上市日期:2019-03-26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3.6亿元
首日开盘价:12.00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4.16亿元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2年1月,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设立
2002年1月28日,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设立。有限公司设立时,吕新民、张林榜、吕存新分别认缴8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2年1月25日,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诚验(2002)字第517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1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2年1月28日,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22920422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6年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31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林榜将其持有的永冠有限10%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郭雪燕;股东吕存新将其持有的10%股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郭雪燕。同日,转让方张林榜、吕存新与受让方郭雪燕签订了相应《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1月26日,永冠有限本次变更事项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3、2006年7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6年7月12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其中,股东吕新民认缴400.00万元,股东郭雪燕认缴100.00万元。
2006年7月18日,上海永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得信验[2006]2-03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7月17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郭雪燕缴纳的合计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2006年7月24日,永冠有限本次变更事项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4、2006年10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6年10月10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其中股东吕新民认缴320.00万元,股东郭雪燕认缴80.00万元。
2006年10月16日,上海永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得信验[2006]2-063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10月13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郭雪燕缴纳的合计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上述变更事宜于2006年10月18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5、2007年3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7年2月10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新增出资均由股东吕新民认缴。2007年3月6日,上海永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得信验[2007]30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3月2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缴纳的200.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上述变更事宜于2007年3月6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6、2011年12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1年11月22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万元,其中股东吕新民新增出资1,583.27万元,股东郭雪燕新增出资316.73万元。2011年11月29日,上海永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得信验[2011]08-1029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1月28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郭雪燕缴纳的合计1,9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1年12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7、2011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五次增资
2011年12月12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万元,其中股东吕新民新增出资1,583.27万元,股东郭雪燕新增出资316.73万元。2011年12月15日,上海永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得信验[2011]08-103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14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郭雪燕缴纳的合计1,9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1年12月2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8、2013年11月,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
2013年10月31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9,000.00万元,其中股东吕新民新增出资3,333.20万元,股东郭雪燕新增出资666.80万元。2013年11月1日,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诚会验(2013)字第1127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10月31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原股东吕新民、郭雪燕缴纳的合计4,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以货币出资。上述变更事宜于2013年11月1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9、2014年1月,有限公司第七次增资
2014年1月20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00万元增加至10,162.3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62.30万元由新股东永献投资、永爱投资及杨上志等12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1,162.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324.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月22日,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诚会验(2014)字第101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1月21日止,永冠有限已收到由上述新增股东合计缴纳的3,486.90万元人民币,溢缴2,324.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2017年4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3015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本次增资变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各股东按照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4年1月23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核准登记。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14年3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审[2014]174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87,251,696.38元。2014年4月3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源评报字[2014]第0072号《评估报告》,2014年1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22,925,621.53元。
2014年4月10日,经永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永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永冠股份,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87,251,696.38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101,623,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1,623,000元,净资产折股后超出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4年4月29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14]20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4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永冠有限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287,251,696.38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收到的净资产按2.826641: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01,623,000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折股部分的净资产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4年5月6日,永冠股份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102290006277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14年6月,永冠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4年5月23日,经永冠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连冠投资对公司进行增资1,003.50万元,增资价格为3.00元每股,其中334.50万元作为股本,溢价部分669.0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2017年4月27日,上海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海峡验字(2017)第210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5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连冠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34.50万元,以货币出资。2017年4月2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3015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本次增资变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各股东按照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4年6月5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公司股东永献投资、连冠投资、永爱投资系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或实际控制人的亲友组成。公司2014年1月及6月的增资过程中,上述公司员工以及杨上志等12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新民、郭雪燕夫妇签订了《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同时与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部分员工根据岗位需求与公司签订了《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上述协议所涉及的主要条款如下:
(1)服务期:自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上述人员作为公司员工至少在公司或其
子公司工作满5年。
(2)竞业禁止:上述人员应全职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与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投资或经营活动。
(3)违约责任:如果上述员工违反了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则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有权要求相关员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和价格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吕新
民或由吕新民指定的第三方;如果相关员工在服务期内因其过错行为导致了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相关员工违反了协议约定的关于竞业禁止、保密等条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亦有权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和价格将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吕新民或由吕新民指定的第三方。
2017年11月23日,2014年1月增资时杨上志等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除高金斌、洪东霞以外)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吕新民签订了解除文件,终止《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中关于违约时股份处理的相关约定。
保荐机构及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与激励对象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涉及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已对违约时股份处理相关约定予以终止;涉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违约时股份处理相关约定不涉及发行人股份结构的变化,因此,相关股权激励协议不会导致发行人股份处于不确定状态,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股权清晰、稳定的要求,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2014年9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4年8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4]1276号《关于同意上海永冠胶粘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2014年9月15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永冠股份,证券代码:831135,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3、2015年7月,股份公司变更名称
2015年6月23日,经永冠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上海永冠胶粘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改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本次变更事项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4、2016年11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第一次定向发行
2016年8月16日及2016年8月29日,发行人分别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发行人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13,580,248股(含13,580,24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0元/股,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8.80元(含110,000,008.80元),由海通兴泰、复星惟实、祥禾涌安、吕新民以货币资金合计110,000,008.80元认购,其中:13,580,248.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96,419,760.8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18,548,248.00元。
本次增资过程中,发行人与海通兴泰、复星惟实、祥禾涌安分别签订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控股股东吕新民与海通兴泰、复星惟实、祥禾涌安分别签订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
2016年9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14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358.024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6年10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6]7383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永冠股份本次发行股票13,580,248股。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6年11月3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2016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107000004372号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总量为13,580,248股。
5、2017年1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第二次定向发行
2016年12月2日,经永冠股份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定向发行数量不超过6,818,182股(含6,818,182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元/股,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2.00元(含75,000,002.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但不包括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根据最终的股票认购结果,发行人本次共向5名投资者发行6,395,455股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0,350,005.00元,其中:6,395,455.00元计入注册资本,63,954,5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24,943,703.00元。
本次增资过程中,发行人与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分别签订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控股股东吕新民与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分别签订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
发行人控股股东吕新民与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条款、现金或股权补偿条款和股份转让/回购条款等,除了“2016年度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外,本次增资的补充约定的相关情况与2016年11月增资的补充约定情况相同。
根据中汇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5,822,767.11元,已达到当年保证净利润的85%,不存在触发《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现金或股权补充义务履行的情况。2017年5月3日,控股股东吕新民与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分别签订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之补充备忘录》,约定了业绩承诺条款、现金或股权补偿条款和股份转让/回购条款等自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上市辅导验收之日起自始无效。2017年11月,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吕新民出具声明,确认签署《补充备忘录》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复星惟实、祥禾涌安、涌创铧兴、尚势骋、犇淼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业绩承诺、现金或股权补偿以及股份回购等类似承诺事项。
2016年12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74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39.545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6年12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6]9620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永冠股份本次发行股票6,395,455股。
2017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107000006041号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总量为6,395,455股。
上述变更事宜于2017年1月23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保荐机构及律师经核查,认为《补充协议》签署后不曾触发过《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现金或股权补偿义务履行的情况;《补充协议》已彻底解除;与投资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相关协议、备忘录和利益安排;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其他情形。
6、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协议转让情况
永冠股份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止,除去以上两次定增之外,公司股份变动均系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所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7号《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647,90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166,591,604.00元。
公司股股票已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91,129,871.00元,总股本为191,129,87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1,129,871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91,129,871.00元,总股本为191,129,87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1,129,871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91,130,653.00元,总股本为191,130,6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1,130,653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