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Maysta Chemical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基础化工 — 化学制品
公司网址:www.maysta.com
主营业务: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硬泡匀泡剂 、软泡匀泡剂 、油化品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88%)
实际控制人:黄冠雄 (持有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61%)
最终控制人:黄冠雄 (持有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61%)
董事长:孙宇
董 秘:陈青
法人代表:孙宇
总 经 理:孙宇
注册资金:1.83亿元
员工人数:142
电 话:86-025-85562929
传 真:86-025-85570505
邮 编:210046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七层、八层
公司简介: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提供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公司承担的“万吨级聚氨酯泡沫用有机硅匀泡剂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入聚氨酯行业“十二五”科技攻关计划,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成了我国第一个万吨级聚氨酯匀泡剂自动化生产线,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0-11-24
发行数量: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12.92元
上市日期:2017-03-30
发行市盈率:20.0100倍
预计募资:2.69亿元
首日开盘价:18.6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3.23亿元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2000年11月设立:
本公司前身德美世创系经南京市栖霞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南京市栖霞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合资兴办“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栖计经字(2000)160号)批准,于2000年11月24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德美世创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33万美元,出资人为德雄化工和南京世创,其中:德雄化工以货币资金出资,金额为106.4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南京世创以无形资产出资,折合金额为26.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00年10月13日,德美世创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宁府合资字[2000]3729号),企业性质为合资经营(港资)。
2000年11月22日,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签署了意见,同意南京世创以专有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设立德美世创。2000年11月24日,德美世创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苏宁总副字第005339号。
2000年12月19日,南京中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中盛验字(2000)第121号),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到位,合营各方均已缴足出资额。
2、2006年股权转让:
2006年09月15日,德美世创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南京世创将其持有的德美世创7%的股权转让给德雄化工。
2006年09月16日,德雄化工与南京世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美元。
2006年10月26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宁开委外经贸改字[2006]4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30日,德美世创取得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外资字[2000]3729号)。
2006年11月10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3、2007年股权转让:
2007年05月18日,德美世创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德雄化工将其持有的德美世创52%的股权转让给德美集团(当时公司名称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05月19日,南京世创出具声明,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年05月28日,德雄化工与德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以德美世创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以账面净资产值3,087万元的90%(扣除了应收账款、存货、部分待报废设备的资产减值)作为转让基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444.56万元。
2007年07月1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宁府外经贸资审[2007]第1603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07年07月1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外资字[2000]3729号)。
2007年11月01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4、2010年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03日,德美世创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德雄化工、德美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德美世创10%和1.5%的股权转让给恒创投资;同日,德雄化工、南京世创出具声明,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9年12月08日,德雄化工、德美集团分别与恒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款以德美世创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以账面净资产值5,790万元的90%(扣除了应收账款、存货、部分待报废设备的资产减值)作为转让基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521.18万元和78.18万元。
2010年01月0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宁府外经贸资审[2010]第16001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府外资字[2000]3729号)。
2010年01月20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5、2011年股权转让:
2011年10月16日,德美世创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德雄化工将其持有的德美世创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任勇、何文军、李晓明、刘雪平和德美世创的19名核心团队员工(孙宇、张伟、陈青、尹迎阳、徐开进、李晓光、李丰富、张保花、俞伟民、周作燕、陈欢、王静、郑大卫、汪帆、周文干、郭晋、叶仙、曾春江、黄建国),同意南京世创将其持有的德美世创1.30%的股权转让给德美集团,并同意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年11月04日及2011年11月07日,德雄化工分别与孙宇、张伟、陈青等23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11月04日,南京世创与德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1]第190号)所确认的德美世创截至2011年06月30日的净资产值14,877.76万元为作价依据。
2011年11月1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宁府外经贸资审[2011]第1604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合资合同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21日,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华验字(2011)第022号),审验确认截至2011年11月21日,德美世创注册资本由133万美元变更为10,999,793.75元(按首次出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2011年12月01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6、2012年03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2月28日,德美世创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德美世创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德美世创以截至2012年01月31日经中审国际审计的净资产142,511,715.11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67,511,715.1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03月20日,中审国际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30001号),审验确认各发起人出资额均已按时足额缴纳。
2012年03月28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
7、2013年05月股权转让:
2013年04月10日,曾春江先生因从公司离职而与孙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曾春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75万股股份以1.4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宇先生。
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05月03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8、2014年12月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27日,恒创投资、任勇先生、何文军先生分别与德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恒创投资、任勇先生、何文军先生将各自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以每股4.22元的价格(按照本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账面净利润的5倍市盈率作为定价依据)转让给德美集团,转让价款分别为3,643.88万元、1,266万元、1,266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4年12月11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