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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公司资料


国邦医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bang Pharma 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 — 化学制药
公司网址:www.gbgcn.com
主营业务:医药及动物保健品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阿奇霉素 、克拉霉素 、罗红霉素 、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 、维格列汀 、碳酸镧 、特色头孢 、硼氢化钠 、硼氢化钾 、环丙胺 、氟苯尼考 、强力霉素 、恩诺沙星 、马波沙星 、沙拉沙星 、地克珠利 、环丙氨嗪 、加米霉素
控股股东:新昌安德贸易有限公司 (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08%)
实际控制人:邱家军、陈晶晶 (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41、6.57%)
最终控制人:邱家军、陈晶晶 (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41、6.57%)
董事长:邱家军

董  秘:龚裕达

法人代表:邱家军
总 裁:廖仕学

注册资金:5.59亿元

员工人数:3706
电  话:86-0571-81396120

传  真:86-0571-81396129

邮 编:312500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60号
公司简介: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及动物保健品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盐酸环丙沙星、盐酸莫西沙星、维格列汀、碳酸镧、特色头孢、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环丙胺、氟苯尼考、强力霉素、恩诺沙星、马波沙星、沙拉沙星、地克珠利、环丙氨嗪、加米霉素。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国际市场优质供应商与合作伙伴”、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西药原料行业会员企业出口十强”、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度浙江出口名牌”“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企业”“2022年度浙江省重点联系外贸企业”“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荣誉称号。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6-03-29

发行数量:8382.35万股

发行价格:32.57元
上市日期:2021-08-02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26.45亿元
首日开盘价:39.08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27.3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第一阶段:国有股东、集体股东退出,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参与持股
  (1)1996年3月,国邦有限设立
  国邦有限于1996年3月由集体股东新昌大众、国有股东原宜经贸、国有股东饲料公司,以及外资股东美国富比共同投资设立。其设立之时注册资本为36万美元,其中新昌大众以人民币折合认缴10.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原宜经贸以人民币折合认缴10.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饲料公司以人民币折合认缴5.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5%;美国富比以美元现汇认缴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1995年9月26日,新昌大众、原宜经贸、饲料公司、美国富比签署《协议书》,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国邦有限。
  1996年3月26日,新昌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新外经贸[1996]14号《关于同意中外合资经营“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新昌大众、原宜经贸、饲料公司、美国富比签署的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及首届董事会名单,同意成立合营公司。1996年3月28日,国邦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资浙府字[1996]7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6年3月29日,国邦有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合浙绍总字第00122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6年6月17日,新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会验字(96)第43号《验资报告》,经验证,国邦有限已收到前述股东的全部出资。
  国邦有限设立时合资协议签署及工商备案登记均由原宜经贸出面,但对原宜经贸的股利及退股款支付均受实际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指派。根据1995年9月各方签署的合资协议安排,原宜经贸、饲料公司、美国富比至1997年12月期间每年按出资额25%享受固定分红。
  为有利于国邦有限业务起步,国邦有限设立初期存在承接新昌大众下属兽药厂资产的情况。具体资产置入前由新昌大众100%享有处置权,并由新昌大众置入国邦有限,后续兽药厂于2006年注销,其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兽药厂于1988年8月设立,设立之时由新昌制药职工工会与城星村方面联营,新昌制药职工工会出资12万元,城星村方面出资7.3万元。根据联营约定,由新昌制药职工工会对兽药厂承包经营,兽药厂在承包期内向城星村方面支付固定返利。1996年1月15日,新昌制药与城星村方面签署《终止联营协议书》,联营关系终止后,根据城星村方面享有固定返利的联营原则,城星村方面收到9.65万元的退股款与合计19.3万元的固定返利,后续不再享有兽药厂任何权益。
  1996年1月,经新昌制药确认,兽药厂属于新昌制药工会资产,归新昌制药工会企业新昌大众所有,新昌大众为兽药厂唯一股东,兽药厂企业性质变更为新昌大众下属的集体企业。
  国邦有限成立之初,因经营许可证限制等原因,新昌大众将其下属兽药厂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全部置入国邦有限主体内,并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国邦有限与兽药厂同时运行的过渡情况。国邦有限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后,兽药厂除少量销售业务外,不再开展生产与其他业务经营。2006年6月,兽药厂经新昌县农业局、新昌县经济贸易局核准注销。
  2020年2月20日,新昌县人民政府以新政复[2020]4号《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相关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确认:城星村方面终止联营后,兽药厂作为新昌大众下属集体企业,新昌大众收回、处置兽药厂净资产是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新昌大众在与外部财务投资者合资过程中,将兽药厂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悉数置入国邦有限,国邦有限承继兽药厂资产、负债、业务、人员是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未侵害国家、集体、职工及其他方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1998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暨国有股东退出
  1997年8月,国邦有限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原宜经贸、饲料公司从国邦有限按原始出资额退股。饲料公司出资额5.4万美元中将4.0215万美元转让给三亚金波,将0.4366万美元转让给新昌国联,将0.9419万美元转让给新昌大众;原宜经贸出资额10.8万美元转让给新昌国联。
  根据合资协议约定,承包期至1997年12月末,承包期内原宜经贸、饲料公司、美国富比享受固定回报。原宜经贸、饲料公司自1998年1月起收到全部退股款后已实际退出了国邦有限的股东行列,不再享有固定分红等投资收益以及其他股东权利,但各方直至2000年4月国邦有限增资时才一并办理了股权转让商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等手续。2000年3月20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饲料公司将其所持公司15%股权中的11.17%(4.0215万美元出资额)、1.21%(0.4366万美元出资额)、2.62%(0.9419万美元出资额)分别以注册资本为对价转让给三亚金波、新昌国联、新昌大众,原宜经贸将其所持公司30%股权(10.8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昌国联。同日,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0年4月,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00年4月,增资至41.89万美元
  2000年3月20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国邦有限注册资本由36万美元增加至41.89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5.89万美元由股东新昌国联认缴2.0467万美元、新昌大众认缴2.3708万美元、美国富比认缴1.4725万美元。
  2000年3月23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0]第1号《关于同意浙江新昌国邦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同意国邦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年4月19日,国邦有限就本次增资及1998年1月股权转让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0年4月24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字[2000]第9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本次增资已实缴到位,均以货币出资。
  (4)2000年10月,增资至374.03万美元
  2000年7月31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国邦有限注册资本由41.89万美元增加至374.03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332.14万美元由各股东以其享有的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转增。
  2000年9月28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0]40号《关于同意变更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同意公司总投资变更为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74.03万美元,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年10月25日,国邦有限就本次增资等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0年11月6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字[2000]第25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国邦有限截至2000年11月6日国邦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32.14万美元,实收资本为374.03万美元。
  (5)2003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暨集体股东退出
  2003年10月28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新昌大众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33.69%股权(126.0127万美元出资额)以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国联。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3年11月24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3]87号《关于同意变更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变动,并换发外经贸浙府资绍字[2002]00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年11月25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2003)第14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止2003年11月24日,国邦有限累计注册资本374.03万美元,实收资本为374.03万美元。
  2003年12月3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第一阶段交易对价情况
  1)原宜经贸、饲料公司退出对价
  1996年3月,国邦有限设立时,根据合资协议安排,原宜经贸、饲料公司、美国富比至1997年12月期间每年按出资额25%享受固定分红。承包期届满后国有股东按出资额退股,是各方充分意思自治的结果,并经国邦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真实有效。原宜经贸、饲料公司投资期间已获得相应的固定回报。
  2020年2月20日,新昌县人民政府以新政复[2020]4号《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相关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确认:原宜经贸、饲料公司作为国邦有限股东,享受固定投资收益而不承担投资风险;原宜经贸、饲料公司从国邦有限股权退出事项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未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新昌大众退出对价
  截至2003年12月退股前,新昌大众所持国邦有限126.0127万美元出资额,折合人民币1,043.30万元,其中原始投资成本为14.1127万美元,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111.9万美元。新昌大众原始出资成本由三部分组成:
  ①国邦有限设立时出资10.8万美元;
  ②受让饲料公司0.9419万美元出资额;
  ③2004年4月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708万美元。自1996年至2003年期间,国邦有限(含兽药厂)每年按不低于新昌大众货币出资额的50%向新昌大众支付分红款,历年合计789.46万元。新昌大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043.30万元,加上历年分红,新昌大众从国邦有限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832.77万元。经访谈新昌制药工会、原新昌大众相关负责人,确认新昌大众在投资期间已从国邦有限收到比较好的投资回报,未损害集体或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020年2月20日,新昌县人民政府以新政复[2020]4号《关于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相关事项进行确认的批复》确认:新昌大众投资、持有及退出国邦有限股权是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未损害集体或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第二阶段:金氏家族成为第一大股东,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为第二大股东
  2003年底国有股东、集体股东退出后,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全面负责国邦有限的日常经营管理,金氏家族拟对其下属投资标的进行整合,直至2008年调整计划开始逐步减持。
  (1)2004年9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4年8月21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昌国联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43.66%股权(163.3145万美元出资额)、三亚金波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9.60%股权(35.9015万美元出资额)分别以注册资本为对价转让给杭州金瓯。2004年7月,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4年8月31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新外经贸[2004]41号《关于同意变更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同意本次股权变动,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年9月29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05年11月,增资至929.59万美元
  2005年10月12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374.03万美元增加至929.59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555.56万美元由各股东以其享有的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转增。
  2005年10月24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5]39号《关于同意变更合同、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同意国邦有限注册资本增至929.59万美元,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10月27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2005)第14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止2005年10月27日,国邦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555.56万美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929.59万美元。
  2005年11月15日,国邦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第二阶段交易对价情况
  2004年9月,新昌国联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43.66%股权(163.3145万美元出资额)、三亚金波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9.6%股权(35.9015万美元出资额)分别以注册资本为对价转让给杭州金瓯。
  上述交易期间,金氏家族是国邦有限第一大股东,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为第二大股东,上述交易系金氏家族根据股权变动便利性、自身资本运作需求作出的安排,故交易对价按注册资本计。相关交易协议均由交易双方自愿签署,并履行了必要的股权变更登记程序,未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3、第三阶段:金氏家族减持成为参股股东,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成为第一大股东
  由于金氏家族不参与国邦有限日常经营管理,且调整2004年以来的资本运作整合计划,其与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在未来投资及经营发展理念上各有偏重,故计划逐步让出持股权,实现国邦有限的控股权与经营权统一。
  (1)2008年4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8年3月25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杭州金瓯将其持有国邦有限53.26%股权中的26.08%股权(242.4402万美元出资额)以人民币807.88万元转让给新昌国联、27.18%股权(252.6658万美元出资额)以人民币841.767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基医药。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4月8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8]25号《新昌县外经贸局关于新昌国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权转让,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4月24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更名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08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8年8月5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金基医药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27.18%股权(252.6658万美元出资额)以1,929.78万元转让给新昌庆裕。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8月11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08]63号《新昌县外经贸局关于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8月21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邱家军、陈晶晶控制国邦有限股权超过50%,对国邦有限实现控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邱家军、陈晶晶对国邦有限的实际控制未发生变化。
  (3)2010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5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新昌国联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47.82%股权(444.5217万美元出资额)以注册资本为对价转让给新昌安德。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1月26日,新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新外经贸[2010]63号《新昌县外经贸局关于国邦医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12月1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9年8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由于金氏家族内部持股安排,美国富比将其持有国邦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裕邦投资。2019年7月23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美国富比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25.0005%股权(232.4025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裕邦投资。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对价为47,500万元。
  2019年8月13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第三阶段交易对价情况
  2008年4月开始,由于金氏家族和邱家军领导的经营团队在未来投资及经营发展理念上各有偏重,加之金氏家族不参与国邦有限日常经营管理,金氏家族分三步逐步退出了国邦有限。2008年4月,杭州金瓯将其持有国邦有限的26.08%股权(242.4402万美元出资额)以807.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国联、27.18%股权(252.6658万美元出资额)以841.767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基医药;2008年8月,金基医药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27.18%股权(252.6658万美元出资额)以1,929.7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庆裕。最后,在2019年度国邦有限重组并引入浙民投恒久等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金氏家族全面退出国邦有限及其控股子公司,详情请见“第四阶段:金氏家族退出,引进战略投资者及股改”。
  金氏家族不参与国邦有限日常经营且有意退出,为支持国邦有限经营权和控股权的统一,金氏家族将国邦有限控制权转让给经营团队。基于对经营团队历史贡献的认可以及未来对公司发展的核心作用,参考了历史上股权交易价格后,金氏家族与经营团队协商确定了上述2008年度两次股权转让价格。相关交易协议均由交易双方自愿签署,并履行了必要的股权变更登记程序,未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存在争议或纠纷。最终在金氏家族2019年全面退出国邦有限及其控股子公司股权对价中,各方综合考虑了金氏家族一直以来对国邦有限发展的贡献,给予了适当的溢价。
  4、第四阶段:金氏家族退出,引进战略投资者及股改
  (1)2019年8月,第八次股权转让暨外资转内资
  2019年8月16日,国邦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裕邦投资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19.7372%的股权(对应183.4757万美元出资额)以3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民投生物,将其持有的国邦有限5.2633%的股权(对应48.9268万美元出资额)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丝路基金;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计。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8月21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事宜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2019年8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为最终完成15家战略投资者的直接持股,浙民投生物向浙民投恒久等14名战略投资者股东转让其所持全部国邦有限股权。2019年8月23日,国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浙民投生物将其持有的公司19.74%股权(对应出资额1,499.4825万元)分别转让给浙民投恒久等14名战略投资人。股权转让后,浙民投生物不再持有任何国邦有限股权,公司股东增加至17名。
  鉴于,浙民投生物受让标的股权为过渡性受让,故本次股权转让以平价进行转让。
  2019年8月26日,国邦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19年8月,增资至11,935.8906万元
  为完成国邦有限一体化整合,实现国邦有限对山东国邦和浙江国邦100%持股,并使山东国邦和浙江国邦股东在国邦有限层面持股,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出发,国邦有限依据三家公司的公允价值,制定了换算折股比例。2019年8月27日,国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7,597.240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1,935.8906万元人民币;同意邱家军等14名浙江国邦股东以其持有浙江国邦40.0780%股权,邱家军等3名山东国邦股东以其持有山东国邦40.5450%股权认缴国邦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338.6503万元。国邦有限、浙江国邦及山东国邦三家公司的公允价值系综合考虑各公司细分行业、业务发展情况,并参考各主体基准日前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资产情况协商确定的,以保证各股东在换股前后所持权益价值不变为原则确定各主体间内部换算折股比例。
  2019年8月28日,国邦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9年8月,增资至13,382.0567万元
  2019年8月29日,国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1,935.8906万元增加至13,382.0567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46.1661万元,由浙民投恒久等15名股东以47,500万元认购,认购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国邦有限资本公积。
  2019年8月30日,国邦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5,882.35万股,注册资本为55,882.35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60号。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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