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Rundu Pharmaceutical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 — 化学制药
公司网址:www.rdpharma.cn
主营业务: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厄贝沙坦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 、厄贝沙坦 、缬沙坦等
控股股东:陈新民、李希 (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12、30.12%)
实际控制人:陈新民、李希 (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12、30.12%)
最终控制人:陈新民、李希 (持有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12、30.12%)
董事长:陈新民
董 秘:苏军
法人代表:刘杰
总 经 理:刘杰
注册资金:3.35亿元
员工人数:1891
电 话:86-0756-7630378
传 真:86-0756-7630035
邮 编:519040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公司简介: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厄贝沙坦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胶囊、厄贝沙坦、缬沙坦等。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12-30
发行数量:2500.00万股
发行价格:17.01元
上市日期:2018-01-05
发行市盈率:22.8200倍
预计募资:3.46亿元
首日开盘价:22.45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4.25亿元
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1、1989年8月,珠海经济特区天然保健制品厂成立:
经珠海市计划委员会珠计工字[1989]72号文批准,珠海经济特区水利实业开发总公司出资100万元投资组建保健厂,并出具《资金注册证明》,保健厂拥有资金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60万元、流动资金40万元。
1989年8月25日,保健厂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保健系列制品生产、开发新项目和对外销售。
2、1994年8月,保健厂企业性质变更、改名、增资事项:
1994年2月25日,保健厂依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发的《关于成立珠海市农业集团公司及理顺企业产权关系的复函》(珠府复[1993]353号)改变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归口珠海市水利局管理,同时更名为珠海健之宝保健药业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300万元。
1994年2月25日,珠海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保健厂改变企业性质并出具《资金注册证明》,健之宝保健拥有资金总额为30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1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
1994年8月20日,保健厂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1999年,健之宝保健改制为健之宝药业:
1999年3月8日,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1提出《关于珠海健之宝保健药业公司产权转让的申请报告》;1999年3月9日,珠海市水利局批复同意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将所持有健之宝保健产权整体转让。
1999年3月24日,受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委托,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珠海健之宝保健药业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报告书》(珠评字[1999]48号),评估对象为健之宝保健整体资产(除土地、三菱吉普车外),评估基准日为1999年3月12日。
1999年4月8日,经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2珠投字[1999]49号文《关于珠海健之宝保健药业公司产权转让的批复》批复,同意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对健之宝保健进行产权转让。
1999年4月30日,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与郭景和签署《产权转让合同书》,约定:
(1)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将拥有的健之宝保健产权全部转让给郭景和,转让价格以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珠评字[1999]48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内容、评估结果为依据,具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万元;
(2)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承担合同签署前的全部债权债务,负责原企业职工的安置及承担安置所需费用。
1999年7月20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珠产交鉴字[1999]14号鉴证意见,证明健之宝保健整体产权已从权属人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转让给受让人郭景和,交易业已完成,其交易手续完备,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当时市场行情;1999年12月2日,经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批准,健之宝保健办理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注销手续。
1999年5月8日,郭景和与李成林、杨章汉签订《合同书》,约定:在健之宝保健的改制基础上再投资120万元合计300万元,共同筹建健之宝药业,其中:郭景和出资240万元,占比80%;李成林出资30万元,占比10%;杨章汉出资30万元,占比10%。
1999年12月9日,珠海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德利验字[1999]第390号《验资报告》。
1999年12月30日,健之宝药业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公司名称、企业性质、公司股东等变更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中:公司名称由“珠海健之宝保健药业公司”变更为“珠海健之宝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由“珠海正方实业总公司”变更为“郭景和、李成林、杨章汉”。
2011年11月1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确认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集体资产转让及改制合法性的请示》(珠府[2011]133号)文,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对润都制药原集体企业整体产权以评估值转让并在此基础上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3月19日出具《关于确认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权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12]163号)文,确认润都制药产权清晰。
4、2001年2月,健之宝药业股权转让及更名:
2000年11月8日,经健之宝药业股东会审议通过,郭景和分别将其持有的健之宝药业42.5%股权、22.5%股权转让给李希、付煜,转让价格分别为127.5万元、67.5万元,李成林、杨章汉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健之宝药业10%股权转让给付煜,转让价格均为30万元。公司名称由“珠海健之宝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润都制药有限公司”。
2001年2月22日,润都制药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2002年12月,润都制药有限股权转让:
2002年11月15日,经润都制药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郭景和将其持有的润都制药有限全部15%股权转让给李希、付煜、曹建宏,其中5%的股权转让给李希,5%的股权转让给付煜,5%的股权转让给曹建宏,转让价格均为15万元。
2002年12月22日,润都制药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6、2005年4月,润都制药有限股权转让:
2005年2月16日,经润都制药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付煜分别将其持有润都制药有限20.5%股权、26%股权、1%股权转让给李希、陈泰之、杨志坚,转让价格分别为61.5万元、78万元、3万元,曹建宏将其持有润都制药有限5%股权转让给杨志坚,转让价格为15万元。
2005年4月4日,润都制药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7、2006年2月,润都制药有限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15日,经润都制药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陈泰之分别将其持有润都制药有限22%股权、4%股权转让给李希、杨志坚,转让价格分别为66万元、12万元。
2006年2月21日,润都制药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8、2007年6月,润都制药有限股权转让:
2007年5月18日,经润都制药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杨志坚将其持有润都制药有限10%股权转让给李希,转让价格为30万元。
2007年6月14日,润都制药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9、2007年9月,润都制药有限吸收合并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
(1)2007年9月,润都制药有限吸收合并民彤制药①企业合并协议2007年8月22日,润都制药有限与民彤制药签订《企业合并协议》约定:
A、润都制药有限接收民彤制药全部资产、承接其债权债务对民彤制药实施吸收合并;
B、合并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
C、名称变更为“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
D、依据润都制药有限、民彤制药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合并,根据合并后的总资产、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果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评估后的净资产投资到合并后的企业;
E、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0万元,李希、陈新民按照1:1比例分配股权。
②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情况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润都制药有限吸收合并民彤制药前的净资产进行了清查,分别出具岳华安地审字2007-05-0005号、岳华安地审字2007-05-0006号、岳华安地审字2007-05-0007号(合并)《清产核资报告》;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润都制药有限、民彤制药吸收合并前的总体净资产进行评估,出具永安达评字[2007]-003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均为2006年12月31日。
③验资及工商登记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吸收合并后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岳华安地验字2007-01-0469号《验资报告》。
2007年9月6日,润都制药有限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
10、2011年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12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希、陈新民分别向广州天高、东莞丰泰、国龙实业、珠海凯达、祥乐医药、广州西域、浙创投资转让其持有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
2011年1月25日,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11、2011年1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2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希、陈新民分别向周爱新、卢其慧、黄敏、向阳、石深华、莫泽艺、邱应海、许发国、许少辉等9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
2011年1月30日,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12、2011年4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3月3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共同签订《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其所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03,577,838.57元,按1:0.724093117的比例折合股本7,500万股。该次出资情况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26号《验资报告》。
2011年4月29日,公司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40000001668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2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1月20日,东莞丰泰与中科白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莞丰泰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份转让给中科白云,转让价格为3,600万元,2012年11月23日,中科白云向东莞丰泰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后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根据润都制药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润都制药公司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0,000,000股,转增后润都制药公司的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12,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根据润都制药公司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9年3月18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润都制药公司将3,613,000股以12.03元/股的价格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以下简称“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5人,增加股本人民币3,613,000.00元,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613,0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1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润都制药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润都制药公司以总股本123,61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1,806,5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61,806,500.00元。转增后润都制药公司的股本由123,613,000股增加至185,419,500股。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1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230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519,000股以8.98元/股价格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在本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6人,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4,660,62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19,000.00元,剩余部分人民币4,141,620.00元作为本公司资本公积,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938,5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0年7月16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本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授权但尚未解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7,000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911,50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5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本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1,900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1,9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869,600.00元。
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16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本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2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59,950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59,9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709,65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56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1年12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润都股份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400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0,4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679,250.00元。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2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5月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185,679,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5,703,775股,转增后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241,383,025股。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3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22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2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2年5月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19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73,535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1,383,025股变更为239,209,490股,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469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23年4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239,209,49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5,683,796股,转增后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334,893,286股。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7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32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33,489.33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89.33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