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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公司资料


朗鸿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Langhong Technology Co., 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计算机 — 计算机设备
公司网址:www.lhtglobal.com
主营业务:电子设备防盗展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防盗器
控股股东:忻宏 (持有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1%)
实际控制人:忻宏 (持有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1%)
最终控制人:忻宏 (持有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41%)
董事长:忻宏

董  秘:胡国芳

法人代表:忻宏
总 经 理:忻宏

注册资金:9156万元

员工人数:137
电  话:86-15356630907

传  真:86-15356630907

邮 编:31140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号
公司简介: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电子设备防盗展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防盗器。2021年公司荣获“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共取得发明专利14项(其中美国发明专利5项)。

高管介绍 :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8-01-07

发行数量:710.00万股

发行价格:17.00元
上市日期:2022-09-01

发行市盈率:16.3100倍

预计募资:1.07亿元
首日开盘价:17.00元

发行中签率:0.73%

实际募资:1.21亿元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杭州朗鸿电子有限公司由忻宏、王路宁、刘伟3名股东设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忻宏、王路宁、刘伟认缴注册资本分别为48万元、32万元、20万元。
  2008年1月4日,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瑞验字(2008)第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08年1月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
  2008年1月7日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4000019367。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忻宏,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九堡九环路48号第五幢第一层。
  (二)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王路宁将公司22%的股权(注册资本22万元)转让给忻宏、公司10%的股权(注册资本10万元)转让给刘伟。
  2010年1月22日,王路宁与忻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61.40万元。2010年1月22日,王路宁与刘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27.00万元。
  2010年1月22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三)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至300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其中忻宏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0万元、刘伟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万元。
  2010年9月16日,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瑞验字(2010)第32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10年9月16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万元。
  2010年9月16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四)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1年8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700万元至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其中忻宏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890万元、刘伟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10万元。
  2011年8月4日,杭州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同会验字[2011]第A445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11年8月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700万元。
  2011年8月4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五)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忻宏将公司2%的股权(注册资本60万元)转让给余志东、同意忻宏将公司2%的股权(注册资本60万元)转让给黄小军、同意忻宏将公司0.9%的股权(注册资本27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刘伟将公司0.1%的股权(注册资本3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刘伟将公司0.9%的股权(注册资本27万元)转让给刘二伟、同意刘伟将公司1%的股权(注册资本30万元)转让给陈斌峰。
  2011年8月8日,忻宏与余志东、黄小军、李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60万元、60万元、27万元。
  2011年8月8日,刘伟与李健、刘二伟、陈斌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3万元、30万元、30万元。
  2011年8月19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六)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忻宏将公司7%的股权(注册资本210万元)转让给杨守全、同意忻宏将公司5%的股权(注册资本150万元)转让给忻渊、同意忻宏将公司0.75%的股权(注册资本22.5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忻宏将公司0.55%的股权(注册资本16.5万元)转让给袁巍、同意忻宏将公司0.40%的股权(注册资本12万元)转让给吴勇、同意忻宏将公司0.40%的股权(注册资本12万元)转让给戴卫忠、同意忻宏将公司0.40%的股权(注册资本12万元)转让给冯宏法、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胡晓军、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杨大庆、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王灵燕、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方洁媛、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胡刚、同意忻宏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7.5万元)转让给江志平、同意忻宏将公司2.10%的股权(注册资本63万元)转让给杭州朗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刘伟将公司5.9%的股权(注册资本177万元)转让给杭州朗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陈斌峰将公司1%的股权(注册资本30万元)转让给李健。
  2011年12月29日,忻宏与杨守全、忻渊、李健、袁巍、吴勇、戴卫忠、冯宏法、胡晓军、杨大庆、王灵燕、方洁媛、胡刚、江志平、杭州朗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210万元、150万元、22.5万元、16.5万元、12万元、12万元、12万元、7.5万元、7.5万元、7.5万元、7.5万元、7.5万元、7.5万元、63万元。
  2011年12月29日,刘伟与杭州朗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77万元。
  2011年12月29日,陈斌峰与李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30万元。
  2012年1月16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七)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2年6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至6000万元,实收资本至3800万元,其中忻宏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10万元、实缴376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刘伟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60万元、实缴176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杨守全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10万元、实缴56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忻渊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实缴40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李健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2.5万元、实缴2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黄小军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万元、实缴16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余志东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万元、实缴16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刘二伟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实缴8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袁巍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实缴4.4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吴勇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万元、实缴3.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冯宏法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万元、实缴3.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戴卫忠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万元、实缴3.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王灵燕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江志平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方洁媛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胡刚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杨大庆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胡晓军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实缴2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杭州朗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实缴64万元,剩余出资于2014年6月20日前到位。
  2012年6月21日,杭州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同会验字[2012]第a965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12年6月2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00万元。
  2012年6月25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八)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至5000.00万元。
  2013年1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实收资本1200万元至5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不变,全体股东按原有持股比例追加实收资本。
  2013年1月11日,杭州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同会验字[2013]第A14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止2013年1月1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
  2013年1月2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九)有限公司第一次减资。
  201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0万元,减少部分为未出资到位部分,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的方法。
  2012年12月5日,公司在《今日早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3年2月2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十)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冯宏法将公司0.40%的股权(注册资本20万元)转让给陈斌峰、同意忻宏将公司0.75%的股权(注册资本37.5万元)转让给胡国芳、同意刘伟将公司1.25%的股权(注册资本62.5万元)转让给胡国芳、同意忻宏将公司2%的股权(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给杨守全、同意忻宏将公司0.17%的股权(注册资本8.33万元)转让给吴勇、同意忻宏将公司0.45%的股权(注册资本22.5万元)转让给袁巍、同意李健将公司0.60%的股权(注册资本30万元)转让给陈斌峰。
  2012年3月25日,冯宏法与陈斌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3年3月25日,转让价款为24万元。
  2012年3月25日,忻宏与胡国芳、杨守全、吴勇、袁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均为2013年3月25日,转让价款分别为45万元、120万元、10万元、27万元。
  2012年3月25日,刘伟与胡国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3年3月25日,转让价款为75万元。
  2012年3月25日,李健与陈斌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3年3月25日,转让价款为36万元。
  2013年4月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十一)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年2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吴勇将公司0.57%的股权(注册资本28.33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王灵燕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12.5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戴卫忠将公司0.40%的股权(注册资本20万元)转让给李健、同意胡刚将公司0.25%的股权(注册资本12.5万元)转让给李健。
  2014年2月10日,吴勇、王灵燕、戴卫忠、胡刚与李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分别为30.0298万元、13.25万元、21.2万元、13.25万元。
  2014年2月2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十二)有限公司第二次减资。
  2015年6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1400万元,全体股东采用同比例减资的方法,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6月9日,公司在《钱江晚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5年7月27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十三)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杨守全将公司4.61%的股权(注册资本165.96万元)转让给忻宏、同意杨守全将公司1.39%的股权(注册资本50.04万元)转让给刘伟、同意杨守全将公司2%的股权(注册资本72万元)转让给忻渊、同意杨守全将公司1%的股权(注册资本36万元)转让给胡国芳。
  2015年7月30日,杨守全与忻宏、刘伟、忻渊、胡国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分别为165.96万元、50.04万元、72万元、36万元。
  2015年7月3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
  (十四)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8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6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43,998,083.87元(审计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
  2015年8月2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1036号《评估报告》,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5,232.84万元(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
  2015年8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值43,998,083.87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3600万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按原股权比例投入股份公司。
  2015年8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62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8月26日止,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杭州朗鸿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43,998,083.87元折合股份总额36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6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7,998,083.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2015年9月1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4000019367)。
  公司现持有注册号为33010400001936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600万元,股份总数3,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随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670603898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3,868万元,股份总数3,868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22年9月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期末,公司注册资本9,156万元,股份总数9,156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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