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bray Tech(Beijing)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计算机 — 软件开发
公司网址:www.webray.com.cn
主营业务: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网络安全服务。
产品名称:
网络安全基础类产品 、业务场景安全类产品 、网络空间地图类产品 、网络安全服务
控股股东:权晓文 (持有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57%)
实际控制人:权晓文 (持有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57%)
最终控制人:权晓文 (持有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57%)
董事长:权晓文
董 秘:袁先登
法人代表:权晓文
总 经 理:权晓文
注册资金:7539.9万元
员工人数:443
电 话:86-010-62966096
传 真:86-010-82730576
邮 编:10008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9号2层209号
公司简介: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网络安全服务。主要产品是网络安全基础类、业务场景安全类、网络空间地图类、网络安全服务。公司是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全国共13家)、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工信部移动互联网产品漏洞库特设组建设运维支撑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互联网APP产品安全漏洞库(CAPPVD)技术支撑单位;公司2021年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公司被CCIA评为“网络资产测绘技术领域典型企业”,2020年-2023年连续4年入选“中国网安产业竞争力50强”,2023年位列27名,排名逐年上升。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0-12-07
发行数量:1888.00万股
发行价格:39.90元
上市日期:2023-07-26
发行市盈率:70.8300倍
预计募资:5.65亿元
首日开盘价:56.66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7.53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0年11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京海)企名预核(内)字[2010]第012831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远江盛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人为李曙歌、刘晓薇、权晓文、王俊川、吴瑞煌。
2010年11月29日,李曙歌、刘晓薇、权晓文、王俊川、吴瑞煌共同签署了《远江盛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0年12月3日,北京筑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筑标验字(2010)7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1月29日,公司已收到李曙歌、刘晓薇、权晓文、王俊川、吴瑞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万元。
2010年12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34233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5年10月9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专字第69000075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8月31日,盛邦有限净资产值为14,168,797.80元。
2015年10月10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357号《远江盛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盛邦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420.21万元。
2015年10月10日,盛邦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盛邦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盛邦有限的净资产值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1,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10日,权晓文、刘晓薇、陈四强、韩卫东、王润合、周华金、田淑芳、孙贞仙、何永华、周芸芸、远江高科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全体发起人同意将盛邦有限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为1,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015年10月30日,盛邦安全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关于制定<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10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690001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0月30日,盛邦安全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不高于审计值的且不高于评估值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盛邦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400万元整,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19年1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1月28日,王润合与康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润合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10万股股份转让给康磊,转让价格为10元/股。
2、2019年7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7月16日,刘晓薇与张晋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晓薇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50万股股份转让给张晋茹,转让价格为10元/股。
3、2019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9年12月17日,盛邦安全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潍坊盛邦网安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韩卫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向持股平台潍坊盛邦定向发行163万股限制性股票、向韩卫东定向发行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增资价格为6元/股,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9年12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2020年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年2月29日,刘晓薇与利安日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晓薇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157.89万股股份转让给利安日成,转让价格为10元/股。
5、2020年9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20年9月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潍坊盛邦、盛邦高科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潍坊盛邦、盛邦高科合计向公司增资107万股,增资价格为10元/股。
2020年9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6、2020年9月,报告期内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年9月25日,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分别与远江星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分别将其持有的517万股、47万股、47万股转让给远江星图,转让价格为1元/股。
7、2020年10月,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及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产业基金、惠华启安、海国新动能、达晨创鸿、财智创赢定向增发股票,增发完成后,盛邦安全注册资本增加至5,651.90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权晓文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权晓文向景泰投资转让不超过22.37万股,向坤彰电子转让不超过9.63万股;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韩卫东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韩卫东向坤彰电子转让不超过35.00万股。
2020年9月28日,权晓文、韩卫东分别与坤彰电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权晓文、韩卫东分别将其持有的9.63万股、35.00万股股份转让给坤彰电子,转让价格为22.3464元/股。权晓文与景泰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权晓文将其持有的22.37万股股份转让给景泰投资,转让价格为22.3464元/股。
同日,产业基金、惠华启安、海国新动能、达晨创鸿、财智创赢与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上述股东以22.3464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盛邦安全新增发股份125.29万股、8.95万股、22.37万股、100.68万股、24.61万股。
2020年10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盛邦安全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8、2021年2月,报告期内第六次股权转让
2021年2月4日,为还原代持股权,田淑芳与其女魏春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全部股份1,253,529股以0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魏春梅。
9、2021年4月,报告期内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1年4月1日,陈四强与周华金及何永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四强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25.70万股、18.00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周华金及何永华,转让价格为22.35元/股。
2021年4月17日,刘晓薇与新余网科、盛邦高科及韩卫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刘晓薇将其有的盛邦安全97.75万股、1.25万股、103.50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新余网科、盛邦高科及韩卫东,转让价格为22.35元/股。
(二)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与代持解除情况
1、李君丽股权代持与代持解除情况
(1)李君丽股权取得情况及被代持情况
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李君丽曾持有盛邦安全股份,其股份由其女儿周芸芸代持。
(2)代持解除情况
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李君丽指示周芸芸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分4次对其股份进行转让。
截至2018年7月底,周芸芸已将其名下全部的盛邦安全股份转让完毕,与李君丽的代持关系也随之解除。
被代持人李君丽已出具股权代持情况确认函,确认历史上的代持情况及代持关系解除的事实真实、准确,代持关系当事人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无任何现时或潜在的纠纷。
2、魏春梅股权代持与代持解除情况
(1)魏春梅股权取得情况及被代持情况
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魏春梅所持股份曾涉及代持情况,其股份由其母亲田淑芳代其持有。
(2)代持解除情况
2021年2月4日,田淑芳与魏春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田淑芳将其持有的盛邦安全全部股份1,253,529股以0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魏春梅。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至此,股权代持关系予以解除。
上述股权代持和解除代持的情况已经代持方和被代持方在访谈记录中签字确认,代持关系当事人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