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shin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计算机 — IT服务Ⅱ
曾 用 名:朗新科技 公司网址:www.longshine.com
主营业务:软件服务、平台运营、智能终端。
产品名称:
平台运营 、软件服务 、智能终端
控股股东:徐长军、郑新标 (持有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87、5.39%)
实际控制人:徐长军、郑新标 (持有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87、5.39%)
最终控制人:徐长军、郑新标 (持有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87、5.39%)
董事长:徐长军
董 秘:王慎勇
法人代表:郑新标
总 经 理:郑新标
注册资金:10.97亿元
员工人数:5716
电 话:86-010-82430973
传 真:86-010-82430999
邮 编:214000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118号1楼
公司简介: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服务、平台运营、智能终端。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咨询规划、软件设计开发、软件实施服务、软件运行维护、SaaS服务、数字生活场景平台、互联网电视开放平台、智能终端业务等。2020年公司入选国家2020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2020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5-07
发行数量:4500.00万股
发行价格:5.51元
上市日期:2017-08-0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2.01亿元
首日开盘价:6.61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2.48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公司前身杭州朗新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5月的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3月28日,朗新BVI签署《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118万美元。
2003年4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3年5月7日,杭州朗新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2、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2013年11月28日,经朗新有限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由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富赡、YUEQI、国开博裕、天津诚柏、海南华兴共9位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朗新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改制以朗新有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经兴华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31,472万元为基准,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整体变更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本总额为16,800万元,剩余净资产14,672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3年12月,兴华会计师对本次变更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编号为(2013)京会兴验字第01010008号的《验资报告》。
2013年12月4日,朗新科技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2]91381号)。2013年12月23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取得了33010040001625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01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4,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至400,500,000股。
根据2017年11月2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1,760,300股限制性普通股A股(附注七(53))。截至2017年12月6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募集股款人民币153,236,709.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760,3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1,476,409.00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2月1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082号验资报告。
2018年9月11日,本公司从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处回购了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000.00股,回购价格为12.979元/股,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11,496.0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4,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287,496.00元。
根据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本公司向选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2,484,000股限制性普通股A股。截至2018年11月7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募集股款人民币102,743,32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48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0,259,320.00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1月1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723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选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500,562股限制性普通股A股。截至2019年1月15日止,本公司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处收到全部募集股款人民币21,154,754.5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500,56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8,654,192.52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本次增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1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易视腾科技和邦道科技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易视腾科技96%的股份和邦道科技50%的股份,以2018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确定的交易价格37.53亿元。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采用发行股份方式进行支付,合计向易视腾科技除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金投领航”)外的其余20名股东及邦道科技2名股东发行246,905,25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0元。
后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据此由15.20元调整为15.12元,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248,211,629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于2019年5月2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长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4号),本次交易已取得证监会核准。
根据上述经批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邦道科技50%的股份及易视腾科技96%的股份已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及2019年6月4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截至2019年6月6日,易视腾科技96%的股份和邦道科技50%的股份已转移予本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证监会有关批复,本公司将向易视腾科技20名股东和邦道科技2名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211,629股。
连同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于2019年1月16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08号验资报告所验证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431,720,862.00元,本公司本次增发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679,932,491.00元,代表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679,932,491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515,719,87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4,212,620股。本次重组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6月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338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于2019年6月24日上市。
2020年2月27日,公司更名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20年4月1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468,891股。以此计算,本次转股后,合计转增340,234,445股。
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20,556,576.00元,每股面值1.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徐长军通过直接持股,并与郑新标一起通过其控股的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持股,且通过与一致行动人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杰华、无锡曦杰和无锡易朴合计持有公司34.80%的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徐长军先生及郑新标先生共同控制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合伙企业包括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上述合伙企业,徐长军先生及郑新标先生间接控制本公司34.03%的股份。根据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于2014年3月3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二人自本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承诺将在需要作出有关本公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先生和郑新标先生为本公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60,900,419元,每股面值1.00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096,895,508.00元,每股面值1.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