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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公司资料


佳都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ci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计算机 — IT服务Ⅱ
曾 用 名:远洋渔业->新太科技->*ST新太->S*ST新太->SST新太->S*ST新太->*ST新太->ST新太->新太科技->佳都新太

公司网址:www.pcitech.com
主营业务:智能安防、智能化轨道交通、通信增值、服务与集成(含网络及云计算产品和服务、IT综合服务)。
产品名称:
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 、行业智能解决方案 、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84%)
实际控制人:刘伟 (持有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19%)
最终控制人:刘伟 (持有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5.19%)
董事长:刘伟

董  秘:赵捷

法人代表:刘伟
总 经 理:刘伟

注册资金:21.44亿元

员工人数:2685
电  话:86-020-85550260

传  真:86-020-85577907

邮 编:510660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公司简介: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安防、智能化轨道交通、通信增值、服务与集成(含网络及云计算产品和服务、IT综合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行业智能化产品及运营服务。公司的方案交付案例获得“2019年亚太地区十大多因素身份验证方案提供商”“2019年度中国信息化(智慧公安)示范实践奖”“2019年度优秀解决方案奖”“2019年度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案例奖”等奖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3-12-28

发行数量:2400.00万股

发行价格:8.90元
上市日期:1996-07-16

发行市盈率:12.2000倍

预计募资:1.12亿元
首日开盘价:18.00元

发行中签率:0.59%

实际募资:1.16亿元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辽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3)
  137号”文件批准,由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以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辽宁远洋渔业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公司于1993年12月28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550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199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850万股,由定向募集公司转变为社会公众公司。
  1996年9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总股本变更为15,700万股。
  1999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88号”文件批准,实施人民币普通股配股,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应配售4,71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东以净资产认购1,806.018万股,放弃应配的1,193.982万股,社会法人股东承诺放弃应配售的27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自行决定认购或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应配的1,440万股。各股东放弃的配股权并不实施转配,实际配售3,246.018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8,946.018万股。
  2000年4月,经辽宁省国资局“辽国资产字(2000)41号”文件及“财政部(2000)128号”文件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即5,664.8594万股转让给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新公司”)。
  2000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82号”文件核准,实施人民币普通股配股,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实际配售1,872万股,总股本变更为20,818.018万股。
  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1年9月30日将注册地由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变更为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建中路51-53号。
  2002年1月10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经财政部“财企(2002)557号”文件批准,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辽渔集团再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即559.728万股转让给新太新公司。此次变更后,新太新公司持有公司6,224.587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9.9%;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581.430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6.81%;大连海洋渔业进出口公司(现更名为大连远洋渔业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国际公司”)持有公司3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4%;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4%;中国水产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3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4%;流通股股东持股8,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8.97%。
  2007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对原控股股东新太新公司所持有的公司5,664.8594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进行拍卖,经过公开竞拍,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集团”)以7,140万元竞得公司5,664.8594万股股权,2007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上证股转确字(2007)第1704号”文件对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进行了确认,并据此将该项股权划转至佳都集团名下,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2008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大股东辽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781.4306万股分别转让给广州市美好境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投资公司”)1,732.5722万股、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通信公司”)3,048.8584万股,远洋国际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00万股转让给美好投资公司,该等股权已于200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0,818.018万股,其中佳都集团持有公司5,664.859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7.21%;番禺通信公司持有公司3,048.858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4.64%;美好投资公司持有公司2,032.572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9.76%;辽渔集团持有公司8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其他股本共9,271.7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5%。
  2009年3月11日,因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法院”)作出“(2009)番法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破产的请求。公司第二大股东番禺通信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向番禺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番禺法院于2009年3月17日作出“(2009)番法民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09年10月19日、10月20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番禺法院于2009年11月3日作出“(2009)
  番法民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09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新太科技股东,涉及股份总数208,180,180股,其中流通股为81,120,000股,非流通股为127,060,180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的9%股权,共计让渡11,435,416股非流通股,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的6%股权,共计让渡4,867,215股流通股,非流通股及流通股让渡股份合计16,302,631股。此次变更后,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0,818.018万股,其中佳都集团持有公司5,155.0221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4.7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番禺通信公司持有公司2,774.461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3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美好投资公司持有公司1,713.1407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8.23%,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持有公司1,143.541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49%;辽渔集团持有公司72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其他股本共9,303.85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9%。
  2010年2月1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按约定进行资产、现金的交割,二股东番禺通信赠与的6000万元资金已经到公司指定账户,大股东佳都集团赠与的资产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应链”)工商变更手续也已经完成,公司现已持有高新供应链100%股权,高新供应链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伟。同时,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0,818.018万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向控股股东佳都集团、第二大股东番禺通信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每10股转增5.5股,以及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9股。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0]第1000414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6月8日止,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按向第一大股东佳都集团、第二大股东番禺通信、非流通股股东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每10股转增5.5股,以及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9股的方案,对截止2010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佳都集团转增26,401,008股、第二大股东番禺通信转增15,259,537股、非流通股股东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转增1,951,613股,以及向股改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73,008,000股,每股面值1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6,620,158.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324,800,338.00元。2010年9月6日,公司管理人向番禺法院提交了《关于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根据监督报告,截至2010年9月3日止,重整计划规定的股票划转和分配、对外投资清理、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均已完成,重整计划已于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仍予以其他特别处理。
  2011年6月10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64,005,36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3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上述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11年8月5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2011年8月8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新太”变更为“新太科技”,股票代码“600728”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2012年3月30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名称由“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UNTEKTECHNOLOGYCO.,Ltd”亦相应变更为“PCI-SUNTEKTECHNOLOGYCO.,Ltd”。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挂牌股票简称“新太科技”从2012年3月30日起变更为“佳都新太”,证券代码仍为“60072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0万股已于2012年7月12日完成。2012年7月11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第[2012]11006510040”《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7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上海诺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念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股款人民币348,620,800.00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159,2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10,620,8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850,105股。2013年11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48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1月22日,佳都科技已收到堆龙佳都和刘伟以其所拥有的经评估的新科佳都和佳众联的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2,850,105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16,431股。2013年12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8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16日,佳都科技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42,502,461.1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116,43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8,386,030.12元。
  2013年12月2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4年1月2日起由“佳都新太”变更为“佳都科技”,证券代码仍为“600728”。
  2015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5号),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实施非公开发行,发行股数为84,745,76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共计584,512,637股。
  2016年2月17日,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完毕,行权后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5,160股,公司的股本变为588,297,797股。
  2016年4月26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588,297,7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29,574,272股。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号),公司分别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许教源、何华强发行股份23,596,154.00股、502,045.00股、502,045.00股,合计发行股份24,600,24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3元(定价基准日为2016年04月01日,因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实施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21.13元/股调整为8.13元/股),以及支付现金2,000.00万元,以购买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许教源、何华强持有的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此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54,174,516.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54,174,516.00元。上述股本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1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661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合计80名,实际可行权数量为19,543,680股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58元/股。本次行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9,543,68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73,718,196.00元。本次注册资本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252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810.0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的部分对价等用途。经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26,72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最终发行价格人民币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099,999.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069,999.04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5,126,72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98,844,924.00元。
  本次注册资本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3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6月28日,向259.00名激励对象授予18,8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1元/股。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7年7月28日止,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已收到顾友良等25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68,616,4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捌佰陆拾壹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0,121,4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壹拾贰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7,339,92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柒佰叁拾叁万玖仟玖佰贰拾肆元整),累计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617,339,924.00元。本次注册资本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545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4月23日,授予价格为每股4.89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8]15447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8年5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8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9,78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780,000元。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6人,以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41,000股。同时,由于12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所涉及的未达标未获得解除限售部分55,800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9月1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4.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2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550,000.00股(不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贵公司已在2019年9月18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3602004419200484828账户收到王立新等32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19,829500.00元。公司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变更为1,670,779,158.00股。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9]35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4月13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832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1号楼2区306房,总部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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