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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公司资料


海量数据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Vastdata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计算机 — IT服务Ⅱ
公司网址:www.vastdata.com.cn
主营业务:数据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产品名称:
数据库 、数据计算 、数据储存
控股股东:陈志敏、朱华威 (持有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94、22.39%)
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 (持有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94、22.39%)
最终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 (持有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4.94、22.39%)
董事长:闫忠文

董  秘:韩裕睿

法人代表:闫忠文
总 裁:肖枫

注册资金:2.83亿元

员工人数:666
电  话:86-010-62672218

传  真:86-010-82838100

邮 编:10008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
公司简介: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数据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数据库。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7-07-30

发行数量:2050.00万股

发行价格:9.99元
上市日期:2017-03-06

发行市盈率:19.8200倍

预计募资:1.67亿元
首日开盘价:14.39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05亿元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一)2007年7月,海量有限成立。
  公司前身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30日,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朱华威,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认缴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陈志敏认缴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全体股东实缴出资1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实缴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陈志敏实缴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2%,全部为现金出资。全体股东于2007年7月5日签署了《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07年7月5日,北京普宏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普验字【2007】第008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7月5日,海量有限已收到朱华威、陈志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以现金出资40.00万元,陈志敏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
  2007年7月30日,海量有限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2007年12月,增加实收资本。
  2007年12月10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量有限实收资本增加为4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缴付货币资金120.00万元,陈志敏缴付货币资金180.00万元。
  2007年12月14日,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瑞验字(2007)第2A-22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2月12日,海量有限已收到股东陈志敏、朱华威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本期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7年12月17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2008年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0万元。
  2008年2月14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海量有限当时中高层管理者及核心骨干持股公司,2013年1月该公司已注销,同意海量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万元,增加的1,000.00万元分别由陈志敏认缴422.50万元、朱华威认缴400.00万元、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77.50万元,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其中第一期陈志敏以货币资金缴付35.00万元、朱华威以货币资金缴付210.00万元、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缴付106.40万元。
  2008年2月15日,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瑞变验字(2008)第0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2月15日,海量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51.4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截至2008年2月15日,海量有限股东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51.40万元。
  2008年2月18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08年4月,增加实收资本。
  2008年4月23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实收资本增加为1,200.00万元,此次缴付实收资本448.60万元,其中朱华威以货币资金缴付126.20万元、陈志敏以货币资金缴付322.40万元。
  2008年4月23日,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瑞验字(2008)第2A-04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4月23日,海量有限已收到股东陈志敏、朱华威缴纳的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448.6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截至2008年4月23日,海量有限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2008年4月23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2008年12月,增加实收资本。
  2008年12月1日,北京普宏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普变验字【2008】第0171号”《验资报告》。根据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海量有限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应由全体股东分期于2009年7月4日之前缴足。经审验,截至2008年12月1日,海量有限已收到股东朱华威、陈志敏、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的最后一期出资,即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以货币资金出资103.80万元、陈志敏以货币资金出资125.10万元、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71.1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1日,本次出资连同前期出资,海量有限的实收资本为1,500.00万元。
  2008年12月1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2010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
  2010年12月12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量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其中朱华威增加货币资金出资227.00万元、陈志敏增加货币资金出资273.00万元。
  2010年12月15日,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瑞变验字(2010)第06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15日,海量有限已收到股东陈志敏、朱华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10年12月16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2011年3月,出资转让。
  2011年2月14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朱柏青、尹懿、吴光宇、胡巍纳、徐方、谭千令,同意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对海量有限出资中的55.50万元转让给朱华威、37.50万元转让给朱柏青、30.00万元转让给尹懿、22.50万元转让给吴光宇、15.00万元转让给胡巍纳、15.00万元转让给徐方、2.00万元转让给谭千令。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受让方除朱华威外均为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当时的股东,其出资均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
  2011年2月15日,北京海量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出资转让分别与朱华威、朱柏青、尹懿、吴光宇、胡巍纳、徐方、谭千令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年3月16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2011年4月,出资转让。
  2011年4月21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珠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投资”),同意陈志敏和朱华威分别将其对公司的出资995.50万元和882.50万元全部转让给珠峰投资。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受让方股东的出资来源于该公司自有资金。
  珠峰投资系由陈志敏和朱华威夫妇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拟在IT通讯领域开展产业投资及公司整合,陈志敏和朱华威夫妇将其对海量有限的股权投资转为通过珠峰投资间接持股。
  2011年4月21日,陈志敏和朱华威就上述出资转让分别与北京珠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年4月28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2011年6月,出资转让。
  2011年6月20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珠峰投资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中45.00万元转让给胡巍纳、37.50万元转让给吴光宇、22.50万元转让给朱柏青。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受让方股东的出资来源于其工资薪金所得。
  2011年6月20日,珠峰投资就上述出资转让分别与胡巍纳、吴光宇、朱柏青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年6月28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2011年12月,出资转让。
  2011年12月26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陈志敏和朱华威,同意珠峰投资将其对海量有限出资中的886.50万元转让给陈志敏、出资中的886.50万元转让给朱华威。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陈志敏和朱华威决定不再以珠峰投资的名义开展投资业务,而是专注于海量有限的业务经营,故陈志敏和朱华威将其对海量有限的股权投资转回直接持股。此后,珠峰投资进行清算注销并于2013年10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011年12月26日,珠峰投资就上述出资转让分别与陈志敏、朱华威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年12月29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2012年11月,出资转让。
  由于吴光宇(公司员工)离职,2012年11月1日吴光宇与朱华威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60.00万元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华威。
  由于徐方(非公司员工)选择其他的投资机会,2012年11月1日徐方与朱华威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15.00万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华威。
  2012年11月1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吴光宇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60.00万元转让给朱华威,同意徐方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15.00万元转让给朱华威。
  2012年11月26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二)2013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及出资转让。
  1、2013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2,100万元。
  2013年12月2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量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100.00万元;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水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水印”)和李胜。其中北京水印以货币资金378.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4.00万元,李胜以货币资金72.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00万元。本次增资每1.00元出资额的价格为4.50元人民币,新增股东北京水印的出资来源于其公司自有资金,新增股东李胜的出资来源于其工资薪金所得。
  截至2013年9月30日,海量有限每1.00元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3.39元,因此本次增资每1.00元出资额的价格为4.50元人民币,较对应的净资产溢价32.74%。
  2013年12月1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110ZC02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12日,海量有限收到股东李胜、北京水印以货币资金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缴付的其余350.00万元货币资金记入资本公积。
  2、2013年12月,出资转让。
  2013年12月2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朱华威、朱柏青、胡巍纳、尹懿将其对海量有限的部分出资进行转让。
  上述受让方当时均在海量有限任职。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价格为4.50元人民币,受让方股东的出资均来源于其工资薪金所得。
  2013年12月2日,朱华威、朱柏青、胡巍纳、尹懿分别与上述出资受让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13年12月31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三)2014年6月,出资转让。
  2014年5月14日,尹懿和李绍辉、谭千令、侯勇、林景旭、刘正军、李景娥、邓格、赵轩、施明、陈娟、米娟、王淳源、刘培超、朱瑞明、房玉婷、任晓明、郑哲共18名海量有限股东出资设立北京海量联合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量联合资本”)。
  为简化海量有限的股东结构,2014年5月26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尹懿、李绍辉、谭千令、侯勇、林景旭、刘正军、李景娥、邓格、赵轩、施明、陈娟、米娟、王淳源、刘培超、朱瑞明、房玉婷、任晓明、郑哲共18名自然人股东将其对海量有限的出资额40.845万元全部转让给海量联合资本。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出资转让每1.00元出资额的价格为4.50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合计为183.8025万元。
  2014年5月26日,上述18名出资转让方分别与受让方海量联合资本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6月27日,海量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四)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5月26日,海量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海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海量有限全体股东作为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经2014年5月26日海量有限股东会决议和2014年6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批准,海量有限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861.45万元按1.1436:
  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00万股,各股东按原各自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上述所述净资产,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致同审字(2014)第110ZA1809号”《审计报告》,海量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股份公司承继。
  2014年7月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27号”《验资报告》,对海量有限净资产折合股本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2014年7月3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出资6,000.00万元。
  2014年7月11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十五)2014年12月,股本增加至6,150万股。
  2014年12月1日,海量数据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海量数据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增加至6,150.00万元,增加的150.00万元分别由胡巍纳、刘惠、孟亚楠、王贵萍以及海量联合资本认缴,其中胡巍纳认缴15.00万元、刘惠认缴15.00万元、孟亚楠认缴6.00万元、王贵萍认缴2.00万元、海量联合资本认缴112.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80元/股,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认缴新增股本,其中1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14年9月30日,海量数据每股净资产为1.49元,因此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每股1.80元,较对应的每股净资产溢价20.81%。
  2014年12月1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38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19日,海量数据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14年12月26日,海量数据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6月,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公司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8,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公司于2017年6月实施此次分配,分配后总股本由原来的8,200万股增加至10,660万股。
  2017年11月16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确定向胡巍纳、王贵萍等29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73.90万股,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6日。激励对象以授予价格20.11元参与认购增加股本73.90万元,增加方式为现金出资。公司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733.90万元。2018年1月11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之普通股股份总数由10,660万股变更为10,733.90万股。
  2018年5月16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93.56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8年7月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27.46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4日以“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8年9月20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本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以11.78元/股授予7名激励对象17.3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9月20日。增加方式为现金出资。公司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5,044.82万元。
  2019年4月25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购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2,600元。
2020年4月22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60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2020年5月18日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11.0754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66.4524万元。
  根据本公司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6,87元/股授予肖枫、王振伟、王贵萍、赵轩等62名激励对象488.54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2月22日,激励对象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认购。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55万元。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528,9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完成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23.179万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6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公司有25,752,890股限售股于2022年6月21日上市流通。根据本公司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16.399万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14.299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14.299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01室,法定代表人为闫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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