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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教育公司资料


行动教育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Actio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 — 教育
公司网址:www.xdjy100.com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教育、管理咨询服务以及相关图书音像制品销售。
产品名称:
管理培训 、管理咨询 、图书音像
控股股东:李践 (持有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33%)
实际控制人:李践、赵颖、李维腾 (持有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33、13.04、2.26%)
最终控制人:李践、赵颖、李维腾 (持有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5.33、13.04、2.26%)
董事长:李践

董  秘:杨林燕

法人代表:李践
总 经 理:李践

注册资金:1.18亿元

员工人数:719
电  话:86-021-60260658

传  真:86-021-60260658

邮 编:201206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
公司简介: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位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云智力平台”,主要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生态化知识服务和智力支持平台,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管理培训业务、管理咨询业务、图书音像制品销售业务等。本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更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1001797,自2018年至2020年的三年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6-03-27

发行数量:2109.00万股

发行价格:27.58元
上市日期:2021-04-2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5.15亿元
首日开盘价:33.1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5.82亿元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6年3月,发行人前身行动有限成立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行动有限成立于2006年3月,由侯志奎、常国政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6年3月21日,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瑞和会奉验字(2006)第0082号《验资报告》,对行动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6年3月27日,行动有限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1011221066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动有限设立时,侯志奎、常国政的出资系其自筹资金,本次出资履行了验资手续,出资内容真实,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出资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设立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2006年11月,行动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10月20日,行动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侯志奎将所持行动有限的30%股权转让给赵颖、将所持行动有限的10%股权转让给刘卫,同意常国政将所持行动有限的10%股权转让给赵颖,转让价格为1元/每出资额,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侯志奎分别与赵颖、刘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常国政亦与赵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赵颖的资金来源于其个人及家庭积蓄。
  2006年11月6日,本次股权转让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3、2011年5月,行动有限增资至9,000万元
  2011年5月20日,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行动有限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行动有限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本次增资由赵颖等人认购,增资价格为1元/每出资额。
  2011年5月26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230001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予以了验证。
  2011年5月27日,本次增资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在本次增资过程中,为后续更好进行股权管理,便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及实施股权激励等,李践、刘卫、侯志奎和常国政除直接以个人名义对行动有限进行出资外,还委托其他股东进行了上述出资及持股,即李践、刘卫、侯志奎和常国政分别委托李仙等14名自然人进行出资并代持股权。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230001号)和相应的银行转账凭证,截至2011年5月26日止,行动有限已收到李践、侯志奎、常国政、刘卫及其他股东实际缴纳的货币资金合计8,95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新增注册资本8,950万元已全部缴足。被代持人已通过代持人缴足出资。综上,被代持人对发行人的出资是真实、有效的。
  本次增资中,上海师道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主要系其股东投入的出资;自然人股东的出资来源为其本人合法自筹资金,包括其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积累,本次增资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
  本次增资中存在委托持股事项,上述委托持股事项不影响本次增资的真实性、有效性。李践、常国政、刘卫、侯志奎其在委托代持期间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发行人股东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2011年6月,行动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5月30日,行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卢勇臻将其所持有的行动有限0.135%股权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国政;同意卢勇臻将其所持有的行动有限0.135%股权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卫,转让价格为1元/每出资额。
  2011年5月30日,卢勇臻与常国政、刘卫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常国政、刘卫资金来源于其自筹资金。
  2011年6月3日,本次股权转让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5、2011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7日,行动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行动成功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为2011年9月30日。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0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NZ字第021520号),行动有限以公司截至2011年9月30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111,997,145.75元为基础,折股为9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份由全体发起人(即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各自持有的行动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认购。
  2011年11月5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万隆评报字(2011)第201号《评估报告》,评估确认行动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304.08万元。
  201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宣告上海行动成功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针对本次整体变更,2011年11月7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15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1年12月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变更登记,行动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时,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120006334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3年1-10月,发行人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0月,股东常国政、侯志奎陆续退出公司。为明晰公司股权归属,规范公司股权结构,经李践与侯志奎、常国政等人沟通,在办理相关股份转让的同时,解除公司存在的委托持股关系。2013年1-10月,侯志奎、常国政等股东陆续将其名下持有的股份及委托他人代持的股份转出,并以此解除委托持股关系;李践亦与代其持有股份的股东,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另有部分不存在委托持股关系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出。
  (1)常国政将其名下571万股转让给李践。同时,常国政还将杨彪代其持
  有的40万股、葛知府代其持有的20万股、陈德云代其持有的6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常国政合计向李践转让691万股,经双方协商,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2,500万元,每股转让价格约为3.62元。
  (2)侯志奎将其名下2,236万股转让给李践。同时,侯志奎还将杨德云代
  其持有的150万股、冯那代其持有的150万股、胡蓉代其持有的10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此,本次股份转让,侯志奎合计向李践转让2,636万股,经双方协商,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3,980.36万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
  (3)李仙将其名下的28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28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有,
  因此,李践未向其支付股份转让款。
  (4)黄威将其名下的178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10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有,
  78万股为其自己真实持有,因此,李践向黄威支付了78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117.78万元。
  (5)杨军将其名下的10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10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有,
  因此,李践未向其支付股份转让款。
  (6)杨彪将其名下的55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40万股系其代常国政持有,
  15万股为其自己真实持有。因此,李践向杨彪支付了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其余的40万股股份转让款,李践已经在序号为1的股份转让过程中直接支付给常国政。
  (7)黄惠平本次转让给李践的31.7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31.7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47.867万元。
  (8)胡谢骅本次转让给李践的20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支
  付了全部2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30.2万元。
  (9)王永红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支
  付了全部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
  (10)王鑫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支
  付了全部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
  (11)刘永星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0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1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15.1万元。
  (12)葛知府将其名下的35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20万股系其代常国政持有,15万股为其自己真实持有。因此,李践向其支付了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
  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其余2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李践已经在序号为1的股权转让过程中直接支付给常国政。
  (13)陈明将其名下的10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10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有,
  因此,李践未向其支付股份转让款。
  (14)蒋春燕本次转让给李践的2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2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37.75万元。
  (15)王莲宇将其名下的15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15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
  有,因此,李践未向其支付股份转让款。
  (16)马兴君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
  (17)杨德云将其名下的165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150万股系其代侯志奎
  持有,15万股为其自己真实持有。因此,李践只向其支付了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其余15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李践已经在序号为2的股份转让过程中直接支付给侯志奎。
  (18)冯那将其名下的150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150万股系其代侯志奎持
  有且李践已经将该15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支付给侯志奎,因此,李践未向冯那再支付股份转让款。
  (19)陈德云将其名下的280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20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
  有,60万股系代常国政持有,20万股为自己真实持有。因此,李践向陈德云支付了2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30.2万元;另外6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李践已经在序号为1的股份转让过程中直接支付给常国政。
  (20)廖明将其名下的161.6万股转让给李践,因该161.6万股系其代李践
  持有,因此,李践未向其支付股份转让款。
  (21)胡蓉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支付了全部1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
  让款合计为22.65万元。
  (22)林惠春本次转让给李践的10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1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25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12.5万元。
  (23)陈明本次转让给李践的68.2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68.2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51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102.982万元。
  (24)吴琪凌将其名下的120万股转让给李践,其中100万股系其代李践持
  有,20万股为其自己持有,因此,李践只向其支付了20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45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9万元。
  (25)刘启明本次转让给李践的25万股,均系其自己真实持有,李践向其
  支付了全部25万股的股份转让款,经双方协商,每股转让价格为1.06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6.5万元。
  (26)胡蓉本次转让给李维腾的100万股,系其代侯志奎持有。因李践已于
  2013年2月在受让侯志奎股份的交易中,已经将胡蓉替侯志奎代持持有的100万股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侯志奎,因此,该100万股实质上已经为李践所有。同时,因李践在受让侯志奎的股权过程中,向李维腾借取了151万元的资金,经李践与李维腾协商沟通一致,李践决定从受让侯志奎所持股份中转让100万股给李维腾,以偿还上述所借的股份转让款。具体即由胡蓉将代侯志奎持有的100万股过户转让给李维腾,因此,李维腾无需向胡蓉或李践支付股份转让款。
  上述股权转让中,李践受让该等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其个人及家庭积蓄及其他合法自筹资金。
  李仙、黄威、杨军、陈明、王莲宇、陈德云、廖明、吴琪凌八人将代持李践的1,191.60万股全部转让给李践后,其与李践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全部解除;常国政将其实际持有的全部股份(除直接持股外,还包括杨彪、葛知府、陈德云三人代持的发行人股份)转让给李践后,杨彪、葛知府、陈德云等三人与常国政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全部解除;侯志奎将其实际持有的全部股份(除直接持股外,还包括杨德云、冯那、胡蓉代持的发行人股份)转让给李践后,杨德云、冯那、胡蓉等三人与侯志奎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亦全部解除。至此,除刘卫与夏安国、吴琪凌、王莲宇之间存在委托持股关系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情形。
  7、2014年1月,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至832.9万元
  (1)本次减资程序的合规性及减资原因
  鉴于发行人股东刘卫希望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671万股发行人股份(包括刘卫委托夏安国、吴琪凌、王莲宇三人合计持有的100万股发行人股份),剩余股东考虑到当时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股东自身的资金需要而要求同比例减资,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减少至832.9万元,并相应修改发行人《章程》。
  2013年10月22日,公司就本次减资事项在《上海商报》进行了公告。
  2013年12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了天健沪验[2013]25号《验资报告》对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14年1月15日,本次减资事项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减资过程中,实质上包含着两种不同的减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公司回购并注销刘卫实际持有的全部671万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降至8,329万元。第二种方式是除刘卫外的16名股东同比例减资90%,减资额全部返还给原出资股东,将公司注册资本由8,329万元进一步降至832.9万元。具体如下:
  刘卫实际持有的全部671万股(包括其自己名下持有的571万股、由王莲宇代持的20万股、由吴琪凌代持的40万股以及由夏安国代持的40万股)全部通过减资退出。考虑到刘卫在本次减资过程中将完全退出公司,无法继续享受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的收益,同时刘卫在公司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曾有较大贡献,因此,公司全部股东一致同意以2,269.8万元收购注销刘卫实际持有的671万股股份(回购价格约为3.38元/股)。本次回购完成后,王莲宇、吴琪凌、夏安国等三人与刘卫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亦不复存在。至此,公司所涉及的委托股份事项全部清理完毕。
  与此同时,除刘卫外的其他16名股东在其原持股数基础上按照1元/股同比例减资90%,减资额全部返还给原出资股东。本次减资完成后,该16名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8、2014年6月,发行人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赵颖、上海师道投资有限公司、廖明、杨军、施丽江、杨笛、马俊东、孟祥春、冯那、李国亮、李仙、付小平、江竹兵、夏安国十四名股东分别与上海蓝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蓝效。
  上海蓝效成立于2014年5月,由李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本次转让,上述十四名股东从直接持有行动教育股份变更为间接持有行动教育股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上并未改变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而仅是持股方式由直接持股变更为间接持股,因此其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1元,上海蓝效的资金来源于其出资人投入。
  9、2014年6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14年6月,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32.9万元增加至1,180.35万元,股本总额由832.9万股增至1,180.35万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分别由李践、上海云效、上海云盾三方以货币认购,其中李践认购59.0175万股、上海云效认购111.38万股、上海云盾认购177.0525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评估净资产值(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51号《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2,143.98万元为基础,并参考公司2014年1-4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87万元和公司拟进行的2013年度分红800万元,确定为每股1.07元。
  2014年6月13日,本次增资事项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80.35万元。
  2014年6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4]6-3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予以了验证。
  本次增资中,上海云盾、上海云效的出资来源为其合伙人投入的出资;李践的出资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包括其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积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0、2015年1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为行动教育,股票代码为831891,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11、2015年3月,发行人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5日,公司股东李践将其持有的2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6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云南滇红茶业有限公司,云南滇红茶业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其股东投入及经营积累。
  12、2015年5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80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5股,共分配利润17,705,250元。
  2015年5月15日,公司在全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述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将增加至29,508,750元。
  本次增资中,发行人系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增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3、2015年8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
  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价格为12.0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71.10万股。
  2015年4月,公司与安信证券、天风证券、上海证券等3名机构投资者和吴奕等1名自然人投资者签订了《股票认购合同》。
  2015年4月2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6-5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15年6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651号),确认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已经其备案。
  2015年8月31日,上述增资事项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219,750元。
  上述增资中,出资方吴奕的出资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即其个人及家庭的经济积累,天风证券、安信证券、上海证券的出资来自于其合法自有资金;上述增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4、2015年7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2015年7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的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做市商包括安信证券、天风证券和上海证券。
  15、2016年4月,发行人第四次增资
  2015年12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2.90-26.90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1.71万股。
  2016年2月,公司与罗春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笙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投资者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
  2016年3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具天健验[2016]6-4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审验。
  2016年4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849号),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证券公司提供做市服务。
  2016年4月26日,本次增资事项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436,850元。
  本次定向发行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笙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包括股东投入的出资及其经营积累;罗春萍的出资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包括其本人及家庭的经济积累,本次增资真实、有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6、2016年7月,发行人第五次增资
  2016年6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现有股本32,436,8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016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至48,655,275股。
  2016年7月4日,本次增资事项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8,655,275元。
  2017年1月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16号),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审验。
  本次增资中,发行人系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履行了验资手续。本次增资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7、2016年12月,发行人第六次增资
  2016年12月8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股本48,655,27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016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至63,251,857股。
  2016年12月26日,发行人本次转增股本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63,251,857元。
  2017年1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17号),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审验。
  发行人本次增资系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出资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出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上述报告期内的增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新增股东增资价格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权转让或增资行为未构成股份支付。
  18、2017年1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
  2016年12月16日,发行人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的议案》。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自2017年1月4日起发行人股票的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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