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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公司资料


联翔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Lianxiang Smart Home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 — 家居用品
公司网址:www.lead-show.cn
主营业务:无缝墙布和窗帘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产品名称:
独画刺绣墙布 、循环刺绣墙布 、提花墙布
控股股东:卜晓华 (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1.02%)
实际控制人:卜晓华 (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1.02%)
最终控制人:卜晓华 (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1.02%)
董事长:卜晓华

董  秘:唐庆芬

法人代表:卜晓华
总 经 理:卜晓华

注册资金:1.04亿元

员工人数:395
电  话:86-0573-86026183

传  真:86-0573-86115251

邮 编:3143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公司简介: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墙布、窗帘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独画刺绣墙布、循环刺绣墙布等。公司深耕墙布行业多年,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出色的产品设计、良好的销售服务,在墙面装饰行业积累了较好产品口碑与企业形象,“领绣(LEADSHOW)”和“领绣墙布|菁华”墙布已经成为墙布领域的知名品牌,在过去的数年中荣获了诸多各类荣誉和奖项。推出“随影”“完美宣言”“良品颂”“裱糊匠”四品牌完善品牌矩阵,形成覆盖多层消费群体的品牌矩阵。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07-04

发行数量:2590.68万股

发行价格:13.64元
上市日期:2022-05-20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12亿元
首日开盘价:16.37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53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4年7月,联翔有限设立
  联翔有限由卜晓华、陈燕凤于2004年7月4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名称为海盐联翔刺绣工艺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卜晓华、陈燕凤分别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4年6月15日,海盐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一验(2004)962号),截至2004年6月14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4年7月4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联翔有限设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设立登记。
  2、2007年1月,联翔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7年1月5日,联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其中,股东卜晓华和陈燕凤分别增资2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7年1月9日,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二验(2007)第1号),截至2007年1月8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7年1月12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3、2007年11月,联翔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1月2日,股东陈燕凤与卜晓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燕凤将其持有的联翔有限全部出资额50.00万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卜晓华。
  联翔有限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1月2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4、2008年3月,联翔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8年2月29日,联翔有限股东卜晓华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251.00万元,卜晓华本人认缴15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8年3月3日,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二验(2008)第58号),截至2008年2月29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卜晓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1.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8年3月4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5、2009年6月,联翔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9年6月22日,联翔有限股东卜晓华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251.00万元增加至450.00万元,卜晓华本人认缴199.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9年6月24日,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二验(2009)第258号),截至2009年6月23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卜晓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99.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9年6月24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6、2010年6月,联翔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0年6月28日,联翔有限股东卜晓华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卜晓华本人认缴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0年6月29日,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二验(2010)第205号),截至2010年6月28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卜晓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0年6月29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7、2012年11月,联翔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2年11月2日,联翔有限股东卜晓华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1,100.00万元,卜晓华本人认缴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2年11月5日,海盐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盐中会师二验(2012)第277号),截至2012年11月2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卜晓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2年11月5日,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8、2015年10月,联翔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5年9月30日,联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陈燕凤认缴1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于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到位。
  2015年10月8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9、2015年11月,联翔有限第七次增资
  2015年11月17日,联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万元增加至1,700.00万元,原股东陈燕凤认缴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于变更登记之日起2年内到位。
  2015年11月19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联翔有限此次变更登记。
  2016年1月8日,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浙中会师二验(2016)第3号),截至2016年1月4日止,联翔有限已收到陈燕凤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10、2016年12月,联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年12月7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6]5195号),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654.44万元,总负债为5,806.16万元,净资产为1,848.28万元。
  2016年12月7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011号),确认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021.93万元。
  2016年12月7日,联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48.28万元为基础,按1.0872:1的比例折股1,700.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年12月23日,联翔有限2名股东卜晓华、陈燕凤签订发起人协议。
  同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和《公司章程》。
  2016年12月23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5259号),对上述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6年12月28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此次变更登记。
  11、2017年9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年6月30日,联翔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7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万元,新股东宁波联翔以货币出资1,25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2.50元/股。
  2017年6月30日,宁波联翔与联翔股份、卜晓华、陈燕凤签署了《增资协议》。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宁波联翔应于2017年9月1日前缴纳首次出资600.00万元,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纳剩余出资。
  2017年8月2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883号),截至2017年8月22日止,联翔股份已收到宁波联翔缴纳的首次投资款6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7年9月4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此次变更登记。
  12、2017年9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年7月9日,联翔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其中:
  (1)新股东海通齐东以货币出资2,5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4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新股东上海森隆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新股东杭州领游以货币出资5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4)新股东顾家投资以货币出资5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25.00元/股。
  2017年7月10日,海通齐东、上海森隆、杭州领游、顾家投资分别和联翔股份及原股东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2017年9月7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884号),截至2017年9月7日,联翔股份已足额收到海通齐东、上海森隆、杭州领游和顾家投资缴纳的投资款2,500.00万元、1,500.00万元、500.00万元及5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7年9月27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此次变更登记。
  3、2018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10月15日,顾家投资与杭州双胜签署《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顾家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作价500.00万元转让给杭州双胜。顾家投资与杭州双胜均系顾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4、2019年1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2019年1月28日,宁波联翔向联翔股份缴纳剩余投资款650.00万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52.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9年5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41号),截至2019年1月28日,联翔股份已收到宁波联翔缴纳的剩余投资款65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15、2019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3月,卜晓华与陈燕凤协议离婚,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陈燕凤分别赠与卜嘉翔、卜嘉城200.00万股发行人股份。2019年5月16日,考虑到便于工商变更登记,陈燕凤分别与卜嘉翔、卜嘉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公司200.00万股作价200.00万元转让给卜嘉翔、卜嘉城。经陈燕凤确认,其向卜嘉城、卜嘉翔转让的公司股份,系股份赠与,无需卜嘉城、卜嘉翔以及卜晓华支付任何费用或对价。
  2019年5月16日,陈燕凤分别与上海森隆、中咨华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0万股及40.00万股股份分别作价6,750.00万元及1,800.00万元转让给上海森隆及中咨华放。2019年5月16日,杭州双胜与卜晓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杭州双胜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份作价900.00万元转让给卜晓华。
  16、2019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2,0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7.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50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72号),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验资,确认上述注册资本已到位。
  17、2020年9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0年9月25日,联翔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00万元增加至7,772.025万元,新股东德华兔宝宝以货币出资3,627.00万元,其中272.0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54.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3.33元/股。同日,德华兔宝宝与联翔股份及原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
  2020年9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1号),截至2020年9月27日止,联翔股份已收到德华兔宝宝缴纳的全部出资3,627.00万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272.025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
  2020年9月28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此次变更登记。
  德华兔宝宝对公司的增资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扩大了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且作为外部投资人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另外,发行人与德华兔宝宝业务具有一定协同性,将来存在业务合作的可能性。
  18、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出资瑕疵。
  宁波联翔作为实际控制人卜晓华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有其份额,卜嘉城、卜嘉翔为实际控制人卜晓华与陈燕凤之子、董事陈叶凤之外甥,除此之外,发行人历次新增股东(公司发起人卜晓华、陈燕凤除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历次新增股东在报告期内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关系、资金往来或者其他利益安排,历次新增股东对于公司经营、融资、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2年5月20日成功在上次所上板上市,并7月22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24763936798K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362.70万元,股份总数10,362.7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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