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Natural Outdoor Goods Inc.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 — 文娱用品
公司网址:www.zjnature.com
主营业务: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运动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TPU 类充气床垫 、PVC 类充气床垫 、冰包 、肩包背包 、防水桶袋 、头枕 、靠垫
控股股东:上海扬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3.40%)
实际控制人:夏永辉、陈甜敏 (持有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45、1.87%)
最终控制人:夏永辉、陈甜敏 (持有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45、1.87%)
董事长:夏永辉
董 秘:董毅敏
法人代表:夏永辉
总 经 理:夏永辉
注册资金:1.42亿元
员工人数:1699
电 话:86-0576-83683676;86-0576-83683839
传 真:86-0576-83683777
邮 编:317203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
公司简介: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充气床垫、户外箱包、头枕坐垫等户外运动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在沙滩、山地、草原、沙漠等休闲度假场景,是户外运动用品产品种类相对较齐全的企业之一。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十分重视产品的研发设计且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和能力,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掌握了TPU薄膜及面料复合技术、聚氨酯(PU)软泡发泡技术、高周波熔接技术、热压熔接技术等关键工艺和技术,并被认定为“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0-09-04
发行数量:2528.09万股
发行价格:31.16元
上市日期:2021-05-06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7.24亿元
首日开盘价:37.39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7.88亿元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大自然系由大自然有限于2018年6月整体变更而来。大自然有限的前身为天台县旅游品厂,设立于1992年9月,并于2000年9月改制为大自然有限。
1、1992年9月,有限公司前身——天台县旅游品厂设立
经天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92)乡企批字第118号”《关于建立“天台县旅游品厂”的批复》批准,旅游品厂于1992年9月14日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夏积标,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所有制企业,主管部门为天台县东林乡镇企业办公室。1992年天台县“撤区扩镇并乡”,东林乡并入平桥镇。经天台县审计事务所于1992年5月16日出具的“天审事字(1992)115号”《审计鉴证书》审验确认,旅游品厂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上述资金来源为天台县东林乡镇企业办公室投资25.00万元,个人投资25.00万元。旅游品厂成立时,企业主管部门天台县东林乡镇企业办公室并未对其出资,其注册资金50.00万元均由夏积标个人出资。
2、1994年6月,旅游品厂性质变更为集体(股份合作制)
1994年3月1日,中共天台县委、天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县委[1994]12号《关于加快我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中要求:“乡镇村企业中的戴帽企业,要在(1994年)5月底前原则上实行‘一风吹’,还其本来面目”、“乡镇村集体企业可按照天政发[1993]70号文件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乡镇村戴帽集体企业摘帽之后:
②企业形成的积累要明确为企业投资者所有,不得平调。”1994年6月18日,天台县平桥镇工交办公室出具《资金证明书》,证明天台县旅游品厂资本总额计人民币50万元,各出资人股本:夏积标30万元、夏永辉5万元、夏碧玲5万元、夏肖君5万元、夏雨君5万元。旅游品厂设立时由夏积标个人出资,此次夏积标将其持有的旅游品厂20万出资等额分配给其4名子女夏碧玲、夏肖君、夏永辉及夏雨君,每人获得5万元出资额。
1994年6月20日,天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天乡企(1994)第108号”文件《关于平桥镇变更三十二家企业性质的批复》,同意三十二家企业的企业性质变更为集体(股份合作制),其他不变,接文后即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企业名单中包括旅游品厂。
本次企业性质变更已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3、1999年3月,旅游品厂性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
1999年3月,旅游品厂企业性质由集体(股份合作制)变更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出资情况未发生变化。同月,本次企业性质变更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00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第一次增资
2000年7月15日,旅游品厂股东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夏碧玲、夏肖君、夏雨君分别将其持有的旅游品厂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夏积标。转让完成后,夏积标持有45.00万元出资额,夏永辉持有5.00万元出资额。
2000年8月4日,旅游品厂股东作出决议,将原企业旅游品厂变更为浙江大自然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增加至880.00万元,由夏积标出资615.00万元,夏永辉出资265.00万元。经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8月4日出具的“天信事验(2000)第1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变更后的注册资本880.00万元,实收资本880.00万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合计830.00万元,其中企业经营过程中股东陆续投入的现金80.00万元,实物资产、债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合计750.00万元。鉴于上述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未经评估,也无正式发票或相应凭证,2017年9月18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公司股东一致同意由原股东承继主体扬大管理、九麟投资、雨帆投资按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资产对上述实物资产进行置换,合计700.48万元;对债权等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补足合计49.52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扬大管理、雨帆投资及九麟投资已将上述款项以银行存款形式投入公司。2017年12月31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鉴于上述置换出来的实物资产为大自然有限生产不可或缺,各股东一致同意放弃该批实物资产的所有权,放弃后该批资产的所有权由大自然有限拥有。
5、2004年12月,第二次增资
2004年12月18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80.00万元增加至1,880.00万元,由夏永辉缴纳出资。经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2月20日出具的“天信会验(2004)第19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4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追加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万元,债权转股权9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88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过程中,上述900万元债权中400万元为代付工程款债权,未经评估且无相应凭证,2017年9月18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公司股东一致同意由原股东承继主体扬大管理、九麟投资、雨帆投资按各自股权比例以现金资产对上述代付工程款债权进行补足,合计4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扬大管理、九麟投资、雨帆投资已将上述款项以银行存款形式投入公司。2019年10月25日,立信所出具了“信会师函字[2019]第ZF334号”《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置换及补足部分资本出资的说明》,对发行人上述两次置换及补足出资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09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2月22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夏永辉将1,26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扬大管理,夏积标将615.00万元出资额中的427.00万元转让给扬大管理、94.00万元转让给雨帆投资、94.00万元转让给九麟投资。同日,上述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7、2012年9月,第三次增资
2012年9月6日,大自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880.00万元变更增加为5,080.00万元,增资总额为3,200.00万元,分别由扬大管理出资2,880.00万元,雨帆投资出资160.00万元,九麟投资出资16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9月6日出具的“天信会验(2012)第3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追加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2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80.00万元。
8、2017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10、2018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80.00万元增加至6,750.00万元,增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转增。经立信所于2018年10月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新增注册资本1,670.00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67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累计股本为6,75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1、2018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750.00万元变更增加至7,584.27万元,增加834.27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分别由天民投认缴303.37万元、国鸿智言认缴151.69万元、自然人李俊峰认缴227.53万元、自然人仇清清认缴151.69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经立信所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12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股东缴纳的认购款项合计12,100.0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834.27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584.27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大自然前身——旅游品厂的产权界定情况
1、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对大自然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
2019年1月25日,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对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确认如下: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大自然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最前身天台县旅游品厂系“戴红帽子”集体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50万元由夏积标个人出资,原东林乡企业办公室未对天台县旅游品厂出资。
天台县旅游品厂“改制摘帽”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就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改制摘帽过程合法有效,改制摘帽过程中不涉及资产、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安置的情况,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天台县人民政府对大自然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
2019年4月28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确认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批复》(天政函[2019]60号),确认如下:
天台县旅游品厂系工商登记为集体但实际为私营的企业,平桥镇人民政府(包括原东林乡人民政府)未直接或间接对天台县旅游品厂进行任何形式的实际出资投入,天台县旅游品厂不存在国有或集体出资和成分。
天台县旅游品厂“改制摘帽”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集体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改制过程合法有效,过程中不涉及资产、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安置的情况,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台州市人民政府对大自然的历史沿革产权界定问题予以确认
2020年9月13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台政〔2020〕45号),确认如下:大自然股份的前身天台县旅游品厂虽登记为集体但实际为夏积标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平桥镇人民政府(包括原东林乡人民政府)未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形式的出资,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成分;其“改制摘帽”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有关程序,过程合法有效,不涉及资产、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安置的情况,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发行人前身设立时挂靠登记为集体企业,但实为自然人股东个人投资,发行人历史上挂靠集体企业及改制过程法律依据明确、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与当时改制时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明显冲突。台州市人民政府和天台县人民政府作为发行人的地方主管政府机关和国有集体资产的主管部门,其出具的确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发行人历史上挂靠和改制合法合规,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三)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原因、资金来源及是否合规,增资与股权转让价
格的定价依据,是否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自设立至今共发生6次增资、4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8.09万股已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7,584.27万股增加到10,112.36万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112.36万股,注册资本10,112.36万股,公司注册地以及总部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股本总数14,157.30万股,注册资本14,157.30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25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12.3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40,449,44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141,573,040股。公司注册地以及总部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