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ingdiao Decoration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装修装饰Ⅱ
公司网址:www.mingdiao.com.cn
主营业务: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产业链最完整的家装及家居综合服务。
产品名称:
装饰施工收入 、装饰设计收入 、建筑材料及木制品销售 、自有物业租赁收入 、综合管理服务费收入
董事长:蓝继晓
董 秘:侯薰棋
法人代表:蓝继晓
总 经 理:蓝继晓
注册资金:1.33亿元
员工人数:1162
电 话:86-0755-23348796
传 真:86-0755-23348796
邮 编:518000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龙光世纪大厦1栋2—36、37、38、39、40
公司简介: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产业链最完整的家装及家居综合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装饰施工收入、装饰设计收入、建筑材料及木制品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收入、综合管理服务费收入。公司曾获“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知名品牌企业”、“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百强企业”、“全国家居装饰优秀标兵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明星标杆企业”、全国家装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五星级”企业、“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岭南杯”建筑装饰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等众多殊荣,先后获得相关机构、知名媒体授予的数十项品牌方面的荣誉,体现了公司以品牌为代表的综合实力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8-24
发行数量:1667.00万股
发行价格:16.53元
上市日期:2016-12-13
发行市盈率:22.9600倍
预计募资:2.29亿元
首日开盘价:19.84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2.76亿元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名雕有限整体变更,以蓝继晓、林金成、彭旭文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500万元。
2008年11月10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704054。
由名雕有限整体变更,以蓝继晓、林金成、彭旭文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500万元。
2008年11月10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704054。
(二)2000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0年11月30日,名雕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蓝继晓将其持有的16%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金成,股东郑文琛将其持有的17%股权以8.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林金成,将其持有的33%股权以16.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旭文。四方于2000年12月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公证([2000]深福证字第5228号)。名雕有限于2000年12月19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02年9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300万元)2002年9月17日,名雕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认购增资部分。2002年9月19日,深圳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执信验字[2002]第26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2年9月19日,名雕有限收到股东以货币缴付的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名雕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名雕有限于2002年9月25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3年4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500万元)2003年4月8日,名雕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认购增资部分。2003年4月16日,深圳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执信验字[2003]第06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3年4月16日,名雕有限收到股东以货币缴付的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名雕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名雕有限于2003年4月18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2006年4月,公司名称变更2006年3月13日,名雕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雕有限于2006年4月10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2008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8年10月6日,蓝继晓、林金成及彭旭文三名发起人签订了《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08年10月10日,正中珠江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出具《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08]第0802680024号),验证截至2008年10月10日,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拥有的名雕有限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净资产22,584,138.96元,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按照4.5168: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5,000,000元,其余17,584,138.9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制定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名雕股份于2008年11月10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704054)。
(七)2009年7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100万元)2009年5月10日,名雕股份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1,100万元。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转增6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万股。2009年5月20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008005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5月19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6,000,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000,000元。名雕股份于2009年7月6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2009年11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100万元增至1,176.47万元)2009年11月19日,名雕股份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资764,706元,注册资本由11,000,000元增至11,764,706元,其中自然人陈奕民认购588,235股、谢心认购176,471股,认购价格均为19.04元/股。上述两人合计缴付14,560,000元,与新增注册资本764,706元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009年11月25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008007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1月24日,发行人已收到新股东陈奕民、谢心以现金缴纳的全部新增出资额合计14,560,000元,其中764,706元列入发行人的股本,13,795,294元列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764,706元。名雕股份于2009年11月27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九)2009年12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176.47万元增至3,000万元)2009年12月16日,名雕股份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09年11月30日的总股本11,764,70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5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共计转增18,235,2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00万股。2009年12月17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09]第0900008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2月16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18,235,294元转增股本,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0,000元。名雕股份于2009年12月21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2010年3月,第二次股份转让2009年12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34名自然人(公司员工或聘请的企业经营顾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蓝继晓、林金成、彭旭文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151.5万股给34名自然人,并于2009年12月30日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前身)完成了股东名册变更。
名雕股份于2010年3月2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一)2010年3月,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2010年3月8日,名雕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000万元、股票股利1,300万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转增700万股。2010年3月8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008014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3月8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7,000,000元及未分配利润13,000,000元转增股本;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0元。名雕股份于2010年3月12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二)2012年4月,第三次股份转让2011年11月14日,赵莉莉与黄立、龙新良与彭南生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赵莉莉、龙新良分别将其持有的名雕股份各50,000股转让给黄立、彭南生,转让价格均为225,000元,并于2012年1月9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股东名册变更。
2012年1月15日,廖洪海与彭有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廖洪海将其持有的名雕股份50,000股股份转让给彭有良,转让价格225,000元。2012年2月23日,周淮滨与蓝晓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周淮滨将其持有的名雕股份62,500股转让给蓝晓宁,转让价格281,250元,并于2012年3月28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股东名册变更。
名雕股份于2012年4月16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733.42万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2016年12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中小板上市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86075。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0,00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0,000.00元。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0,000.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