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Hi-Speed Road&Bridge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基础建设
曾 用 名:丹东化纤->ST丹化->*ST丹化->丹东化纤->G丹化->丹东化纤->*ST丹化->*ST路桥
公司网址:www.sdlqgf.com
主营业务: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施工。
产品名称:
路桥工程施工 、路桥养护施 、预防性养护技术 、周转材料及设备租赁销售 、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 、工程设计咨询 、周转材料 、设备租赁及其他
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5.68%)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11%)
最终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11%)
董事长:周新波
董 秘:赵明学
法人代表:周新波
总 经 理:林存友
注册资金:15.61亿元
员工人数:28018
电 话:86-0531-68906079;86-0531-68906077
传 真:86-0531-68906075
邮 编:250014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公司简介: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的公司。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是路桥工程施工、路桥养护施工、周转材料及设备租赁销售、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工程设计咨询。路桥集团从单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过渡到以特级资质为主、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等资质为辅的多资质经营的现状,成功地完成了战略转型,形成了多品牌战略局面。同时,路桥集团成功地进入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和越南等海外市场,实现了重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科技成果鉴定18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4项,国内领先9项。自主研发生产了LQRD-150型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设备,在产能、加热效率、计量精度、温度控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各项技术指标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5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3-12-22
发行数量:6000.00万股
发行价格:5.88元
上市日期:1997-06-09
发行市盈率:14.0000倍
预计募资:3.41亿元
首日开盘价:11.68元
发行中签率:5.20%
实际募资:3.53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6月经辽宁省体改委“辽体改发(1993)130号”文批准,由原丹东化学纤维工业(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3,500万股。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21号、22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普通股,并于同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增至19,500万股。1998年9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1998年6月30日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送红股3股,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39,000万股。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4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
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因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2009年5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号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2009年11月27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以390,000,000股为基数按10:1.3的比例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0,7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90,000,000股变更为440,700,000股。
2009年12月7日,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公司的86,529,867股股份被拍卖给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同昌”),本次拍卖完成后永同昌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字第2-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1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产第2-31号决定书,决定成立由丹东市国资委相关人员组成的“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善后工作小组”,负责处理破产重整的相关善后工作。2011年3月1日,公司根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产第2-31号决定书将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32,933,497.21元及其滋生的利息以及对应的债务移交至善后小组。自2011年3月1日起,公司不再承担公司重整前和重整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理清偿以及资金管理。
根据201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7月9日公司2012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式为:永同昌将其持有的公司86,529,867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同时公司向高速集团发行股份作为对价,购买其持有的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同昌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4号),核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即向公司高速集团发行679,439,063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路桥集团100%股权。
2012年10月22日,高速集团向本公司交割了路桥集团100%股权,路桥集团变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10月30日,公司向高速集团增发的679,439,063股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工作,并于2012年11月4日取得了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440,700,000元变为1,120,139,063元,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66%。
上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证天通(2012)验字第210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012年12月17日,公司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0600004016134;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120,139,063元人民币。
公司股票自2013年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
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560,629,304.00元。
截止到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560,987,8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03,138,645股,占总股本的6.61%;无限售条件股份1,457,849,158股,占总股本的93.39%。公司注册地、总部办公地均在山东省济南市。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