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nter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专业工程
公司网址:www.centerint.com
主营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环保综合治理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
产品名称:
金属复合幕墙板 、铝镁锰合金板 、镀制烤漆板 、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屋面系统组件 、隔吸声屏障板
控股股东:刘爱森 (持有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81%)
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 (持有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81、6.99%)
最终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 (持有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81、6.99%)
董事长:刘爱森
董 秘:徐晓楠
法人代表:刘爱森
总 经 理:刘爱森(代)
注册资金:5.4亿元
员工人数:1723
电 话:86-010-67856668;86-010-67856239
邮 编:100176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公司简介: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环保综合治理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声屏障系统、土壤修复。公司获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共铸诚信企业”、获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2022年度无废之星荣誉称号”、获评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中国钢结构协会“2013-2022金属维护系统行业十年发展杰出贡献单位”、“2013-2022金属维护系统行业十年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等荣誉。公司承建的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曲江电竞产业园两个项目荣获“金禹奖银奖”,承建的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荣获项目“质量工匠之星”,承建的无锡星驱项目荣获星驱科技产业化项目组“质量突出奖”,承建的亚欧汽车零部件厂新建项目荣获亚欧新能源汽车制造(重庆)有限公司“优秀安全管理单位”等奖项。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12-05
发行数量:6251.00万股
发行价格:9.18元
上市日期:2016-12-16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5.11亿元
首日开盘价:13.22元
发行中签率:0.05%
实际募资:5.74亿元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1年12月,士兴有限设立。
2001年9月6日,东升控股、大连金信、士兴国际、东森贸易和泰莱特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和《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士兴有限的投资总额为4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40万美元。
2001年11月15日,延庆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资经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批复》(延经贸批字[2001]15号),同意东升控股等5名法人股东出资设立士兴有限。2001年11月20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字[2001]0939号)。
2001年12月5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京总字第016459号)。
2、2003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2月23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大连金信、泰莱特分别向东升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士兴有限69.6万美元和12万美元的出资额,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9%和5%。同日大连金信、泰莱特分别与东升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分别为250万元和25万元。大连金信、泰莱特转让出资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集中资源经营主业。
2003年3月18日,延庆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准函》(延经贸函[2003]5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03年3月21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字[2001]1105号)。2003年4月23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03年8月,股东完成出资。
(1)延期出资2002年6月5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申请资本金延期。2002年6月18日,延庆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延期入资的批准函》(延经贸函[2002]8号),同意士兴有限延期入资最后期限自2002年6月5日延至2003年6月5日。
2003年5月25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申请资本金延期。2003年5月29日,延庆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资经营<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延期入资的批准函》(延经贸函[2003]11号),同意士兴有限延期入资最后期限自2003年6月5日延至2003年12月5日。
(2)2003年5月,第一期出资2003年5月27日,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则验A字[2003]第263号)对士兴有限股东的第一期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证明截至2003年5月27日,士兴有限收到东升控股缴纳的出资1,068,689.64美元、东森贸易缴纳的出资3,000,000元(300万元人民币折合为362,986.07美元,其中360,000美元计入实收资本),出资方式均为货币。2003年6月4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03年7月,出资到位。
2003年7月30日,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则验A字[2003]第302号)对士兴有限股东的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证明截至2003年7月30日,士兴有限收到东升控股缴纳的出资491,310.36美元、士兴国际缴纳的出资480,000.00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连同第一期出资,士兴有限共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240万美元。2003年8月11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4、2005年9月,士兴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
2005年4月2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1)东森贸易向北京森特转让其持有士兴有限36万美元的出资;(2)增加公司注册资本36万美元,该增资部分全部由士兴盛亚全部认购;(3)经营范围申请增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2005年4月5日,东森贸易与北京森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300万元。东森贸易与北京森特均为刘爱森控制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是其出于股权管理需要而实施的调整。
2005年5月25日,延庆县商务局出具《关于<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股东的批准函》(延商办[2005]2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增资和经营范围变更事项。2005年5月26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01]1105号)。
2005年8月19日,北京京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京佳信[2005]验字第2-004号)对士兴有限的增资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证明截至2005年8月18日,士兴有限收到士兴盛亚缴纳的出资3,000,000元(300万元人民币折合为370,338.37美元,其中360,000美元计入实收资本),出资方式为货币,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276万美元。2005年9月8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5、2006年1月,士兴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26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东升控股将其持有的士兴有限156万美元出资额,占士兴有限注册资本的56.52%,全部转让给士兴国际和森特投资,其中士兴国际受让74.40万美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6.96%;森特投资受让81.60万美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9.56%。东升控股分别与士兴国际、森特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东升控股转让出资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经营的资金需要。
2006年1月13日,延庆县商务局出具《关于<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准函》(延商办[2006]1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01]1105号)。2006年1月23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6、2009年2月,士兴盛亚吸收合并北京森特。
因士兴盛亚吸收合并北京森特,北京森特持有士兴有限的出资转让至士兴盛亚名下,2008年9月25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上述变更。士兴盛亚吸收合并北京森特具体情况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2009年2月2日,延庆县商务局出具《关于<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中方股东合并的批复》(延商办发[2009]3号),同意上述出资变更事宜。同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01]1105号)。
2009年2月13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10164591)7、2012年1月,士兴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年3月13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1)士兴有限以未分配利润550万美元转增资本,士兴国际等三方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变;(2)将原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莲路2号”变更为“北京市延庆县百泉街10号(15栋)”。
2010年4月19日,延庆县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及变更法定地址的批复》(延商办发[2010]9号),同意上述变更事宜。同日,士兴有限领取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01]1105号)。
根据《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及其项下的应付利息等转增本企业资本,需要到外汇行政部门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2012年1月,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外管局办理完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2012年1月10日,华普天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0010号)对士兴有限上述增资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证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士兴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34,654,950.00元折合美元550万美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826万美元。2012年1月12日,延庆县商务委员会对其出具的“延商办发[2010]9号”批复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认。2012年1月17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8、2012年2月,士兴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2年1月17日,士兴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1)士兴国际将其持有的366.3250万美元出资,占士兴有限注册资本的44.35%,分别转让给华永集团、刘爱森和翁家恩,华永集团、刘爱森、翁家恩分别受让159.8310万美元、149.5918万美元、56.9022万美元出资;(2)森特投资将其持有的244.18万美元出资,占士兴有限注册资本的29.56%,转让给刘爱森。
士兴国际转让其持有的士兴有限全部股权,主要原因是士兴国际和士兴有限分别有独立的上市计划,为避免同业竞争,故士兴国际转让士兴有限全部出资额。
森特投资是刘爱森持有100%股权的企业,森特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士兴有限全部股权是刘爱森先生出于股权管理需要而实施的调整。
2012年2月1日,延庆县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延商发[2012]2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收回《外商投资企业证书》。
2012年2月6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0254号),审验证明截至2012年2月6日,士兴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740.58万元。
2012年2月16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9、2012年2月,士兴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至41名。
为了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人才积极性,公司原股东决定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2012年2月20日,士兴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刘爱森将其持有士兴有限6.89%的出资转让给刘德顺等37名自然人。
除李刚和陈伟(二人因离职分别于2012年3月和2012年5月将其持有士兴有限的出资再转让给刘爱森)外,其他35名受让人已付清股权转让款。
10、2012年3月,士兴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至40名。
2012年3月23日,士兴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李刚将其持有士兴有限0.09%的出资转让给刘爱森。同日李刚与刘爱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20万元,与2012年2月刘爱森向其转让士兴有限出资时的定价一致。本次转让的原因是李刚离职自愿转让其持有的士兴有限股权。
因李刚尚未支付2012年2月受让刘爱森持有士兴有限0.09%出资的转让款,故刘爱森亦无需向李刚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李刚出具了《就股权转让事宜的说明》,表示对此无异议。
2012年3月31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2年5月,士兴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至39名。
2012年4月28日,士兴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陈伟将其持有士兴有限0.13%的出资转让给刘爱森。同日陈伟与刘爱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30万元,与2012年2月刘爱森向其转让士兴有限出资时的定价一致。本次转让的原因是陈伟离职自愿转让其持有的士兴有限股权。
因陈伟尚未支付2012年2月受让刘爱森持有士兴有限0.13%出资的转让款,故刘爱森亦无需向陈伟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陈伟出具了《就股权转让事宜的说明》,表示对此无异议。
2012年5月16日,士兴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2年5月,士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经2012年5月3日士兴有限股东会决议及2012年5月19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士兴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士兴有限根据2012年5月12日华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2]1648号),以截至2012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41,115,832.22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25,000,000元,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2年5月18日,华普天健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1649号)。2012年5月28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10164591)。
13、2013年5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5月29日,王磊、张延军、余景铎和李秀昆分别与刘爱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磊、张延军、余景铎和李秀昆分别将其持有的80万股、30万股、20万股和10万股股份转让给刘爱森,转让价格分别为120万元、32.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上述转让价格系以王磊等4人受让森特士兴股权的价格为基础并适当溢价,由转让各方分别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原因是王磊等4人离职自愿转让其持有的森特士兴股权。
14、2013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1日,王红和李阳分别与刘爱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红和李阳分别将其持有的30万股和30万股股份转让给刘爱森,转让价格分别为60万元和70万元。上述转让价格系以王红和李阳受让森特士兴股权的价格为基础并适当溢价,由转让各方分别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原因分别是王红因子女出国学习急需用钱自愿转让其持有的森特士兴股权;李阳因个人原因自愿转让其持有的森特士兴股权。
15、2014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年10月11日,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750万股。2014年12月3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16、2014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1日,李小芳与刘爱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小芳将其持有的0.0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刘爱森,转让价格为60万元。上述转让价格系以李小芳受让森特士兴股权的价格为基础,由转让方、受让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原因是李小芳离职自愿转让其持有的森特士兴股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879.9978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879.9978万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3,879.9978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