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K Engineering(Suzhou)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专业工程
公司网址:www.lkeng.com.cn
主营业务:IC半导体、光电等高科技电子产业及食品医药、云计算中心等相关领域的建厂工程提供洁净室工程、机电工程及建筑工程等服务
产品名称:
工程施工 、设备销售
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3.99%)
实际控制人:姚祖骧、赵玉华 (持有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41、6.97%)
最终控制人:姚祖骧、赵玉华 (持有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41、6.97%)
董事长:姚祖骧
董 秘:李繁骏
法人代表:姚祖骧
总 经 理:毛智辉
注册资金:2.13亿元
员工人数:706
电 话:86-0512-67027000
传 真:86-0512-67027005
邮 编:215126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公司简介: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系主要为高科技产业提供洁净室系统集成工程解决方案及实施服务的专业服务商,主营业务为IC半导体和光电等高科技电子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建厂工程提供洁净室工程、机电工程及建筑工程等服务。主要产品有洁净厂房建造规划、设计建议、设备配置、洁净室环境系统集成工程及维护服务等。2022年度公司再次被江苏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拥有的有效专利是82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还针对洁净室工程项目建立了工程数据库,将多年的工程经验数据化和科学化,为公司承揽和实施工程项目提供数据支持。此外,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计算流体力学分析应用技术”和“空气采样与分析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事前模拟分析和事后采样分析,优化洁净室的布局、改进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改善成品良率,大幅度提高洁净室工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02-28
发行数量:5336.00万股
发行价格:4.94元
上市日期:2016-12-30
发行市盈率:13.3500倍
预计募资:2.08亿元
首日开盘价:7.11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2.64亿元
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02年亚翔有限成立:
2002年2月26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苏园经登字【2002】11号”文批准维尔京L&K与中国台湾生生共同投资设立亚翔有限,投资总额为6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20万美元。其中,维尔京L&K认缴出资额19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中国台湾生生认缴出资额12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002年2月28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2】38980号);同日,亚翔有限取得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4月26日、2002年9月9日、2002年11月19日和2003年3月25日出具华星会验字【2002】298号、0712号、1041号和【2003】0231号《验资报告》,验证亚翔有限分别于2002年4月22日收到中国台湾生生第一期出资48万美元、2002年9月4日收到维尔京L&K第二期出资63.9984万美元、2002年11月19日收到维尔京L&K第三期出资128万美元和200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台湾生生第四期出资80.0016万美元。2003年3月26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国台湾生生于2012年9月10日出具的《出资额无偿让渡确认书》,中国台湾生生于2003年3月20日认缴的出资额中有16美元是无偿让渡给维尔京L&K,同时中国台湾生生放弃主张任何权利,且和维尔京L&K、亚翔集成及其他现有股东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截至2003年3月20日,亚翔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2003年股权转让:
2003年8月1日,中国台湾生生、维尔京L&K与中国台湾亚翔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亚翔有限40%、11%的股权以128万美元、35.2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台湾亚翔,2003年8月5日亚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该项股权转让事宜;2003年8月5日,经苏州工业园经济贸易发展局“苏园经农登字【2003】190号”文批准,中国台湾生生将其持有的亚翔有限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台湾亚翔,维尔京L&K将其持有的亚翔有限11%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台湾亚翔。股权转让完成后,亚翔有限的股东变更为中国台湾亚翔和维尔京L&K,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2003年9月17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38980号)。2003年9月19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4年第一次增资:
2004年2月25日,亚翔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台湾亚翔将其借予亚翔有限的280万美元外债转为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至1,160万美元。其中,280万美元外债的形成情况参见本节“四、(一)、1、(5)2004年第一次增资”。
2004年3月24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苏园经农登字【2004】106号”文批准了上述增资事宜。
2004年3月25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38980号);2004年4月1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5月10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星会验字【2004】021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3月20日亚翔有限已收到中国台湾亚翔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8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债转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2004年7月29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5年第二次增资:
2005年5月18日,亚翔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台湾亚翔将其借予亚翔有限的220万美元外债转为投资,维尔京L&K将其借予亚翔有限的340万美元外债转为投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16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至2,280万美元。
其中,220万美元外债和340万美元外债的形成情况参见本节“四、(一)、1、(6)2005年第二次增资”。
2005年6月23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苏园经登字【2005】137号”文批准了上述增资事宜。
2005年6月24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38980号);2005年7月4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7月26日,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星会验字【2005】03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年7月25日亚翔有限已收到中国台湾亚翔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220万美元,维尔京L&K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340万美元,合计560万美元,出资方式均为债转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60万美元。
2005年8月24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7年第三次增资:
2007年6月6日,亚翔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台湾亚翔将其借予亚翔有限的840万美元外债转为投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至4,380万美元。其中,840万美元外债的形成情况参见本节“四、(一)、1、(7)2007年第三次增资”。
2007年8月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苏园管复字【2007】140号”文批准了上述增资事宜。
2007年8月9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7】38980号)。
2007年8月30日,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万隆验字【2007】第135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7年8月29日亚翔有限已收到中国台湾亚翔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840万美元,出资方式为债转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2007年9月12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企独苏总字第02077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8年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维尔京L&K分别与维尔京EVERCREATIVE、萨摩亚WELLMAX、中国香港MAXTEAM、中国香港远富国际、苏州华群、苏州亚力、苏州协益、苏州兰阳、苏州丰合,于2008年3月1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8年6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维尔京L&K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8%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336.97万美元转让给维尔京EVERCREATIVE;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5.84%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245.9981万美元转让给萨摩亚WELLMAX;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3.7%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155.848625万美元转让给中国香港MAXTEAM;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3%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126.36375万美元转让给中国香港远富国际;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1.24%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45.417696万美元转让给苏州华群;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1%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36.627174万美元转让给苏州亚力;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0.82%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30.034283万美元转让给苏州协益;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0.82%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30.034283万美元转让给苏州兰阳;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0.42%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15.383413万美元转让给苏州丰合。同时,中国台湾亚翔与萨摩亚WELLMAX也于2008年3月16日和2008年6月26日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中国台湾亚翔将其拥有的对亚翔有限3.16%的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133.10315万美元转让给萨摩亚WELLMAX。股权转让完成后,维尔京L&K不再持有亚翔有限的股权,亚翔有限也由外商独资企业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2008年3月16日亚翔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该项股权转让事宜。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3月24日出具《关于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08】53号”文,并于2008年7月8日出具《关于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变更的批复》“苏园管复字【2008】127号”文,批准上述股权转让;2008年3月26日,亚翔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8】38980号);2008年3月31日,亚翔有限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3205944000037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8年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5日,亚翔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将2007年度以前累积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83,533,398.55元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08年6月26日,由于公司营运资金不足,亚翔有限再次召开董事会,决定上述利润分配决议不再实施。
经2008年7月8日、2008年9月16日召开的两次亚翔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亚翔有限以其截至2008年3月31日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90,916,275.30元连同上述决定不予分配的利润人民币83,533,398.55元共计274,449,673.85元,按1.7153:1的比例折为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114,449,673.8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于2008年7月8日、2008年9月27日分别签署《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补充协议》。
2008年9月27日,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光华验【2008】GF字第010021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以亚翔有限账面净资产人民币190,916,275.30元作为出资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同日,天健光华以天健光华审【2008】特字第010106号《验资报告的补充说明》对发起人以亚翔有限决定不予分配的利润人民币83,533,398.55元作为出资的情况进行了验证。
发行人于2008年9月16日取得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的《关于同意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外经贸资【2008】849号),于2008年9月18日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8】38980号),于2008年9月28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205944000037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2014年12月29日,本公司营业执照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321921B。
根据本公司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关于核准江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36万股,每股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9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6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62号验字报告验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21,336万股,注册资本为21,336万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母公司为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姚祖骧、赵玉华夫妇。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21,336万股,注册资本为21,336万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母公司为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姚祖骧、赵玉华夫妇。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