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ongshe Group Co., 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工程咨询服务Ⅱ
公司网址:www.jszs-group.com
主营业务: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
产品名称:
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工程总承包
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7%)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7%)
最终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07%)
董事长:陈凤军
董 秘:陆卫东
法人代表:陈凤军
总 裁:陈凤军
注册资金:1.56亿元
员工人数:1043
电 话:86-0510-88102883
传 真:86-0510-88102883
邮 编:214000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
公司简介: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类型。重点专注于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领域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能够从事高等级公路、特大桥梁、水运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建筑工程、智能交通、岩土工程等专业的规划设计、咨询监理、勘察检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为宜居城市建设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公司设立了华东区、华南华中区、华北东北区、西南区、西北区、江苏区六个全国经营大区。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87-08-20
发行数量:1333.35万股
发行价格:15.67元
上市日期:2017-06-20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1.77亿元
首日开盘价:18.80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2.09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从1987年事业单位设立至2003年存续的具体过程。
(1)事业单位设立的具体过程。
1986年7月11日,无锡市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1986)第135号”《关于建立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的批复》,同意无锡市交通局设立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为无锡市交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科级建制,所需经费由无锡市交通局自筹。
1987年8月10日,无锡市交通局出具的“锡交发(87)29号”《关于成立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的通知》,成立无锡交设,为无锡市交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独立核算。
1987年8月14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无锡交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流动资金12,000元,固定资金55,000元。
1987年8月17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无锡交设资金来源67,000元系无锡市交通局下拨。
1987年8月20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交设核发“锡工商全字1445号”《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变更的具体过程。
1)1990年2月20日,无锡市交通局签署《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企业组织章程》,注册资金数额为固定资金5.92万元。
1990年2月28日,无锡市交通局出具《资金来源证明》,无锡交设固定资金59,202.20元。
1990年3月1日,无锡市财政局出具《企业注册资金审核报告》,截至1990年2月,无锡交设实有资金59,202.20元,其中,固定资金59,202.20元。
1990年7月3日,无锡市工商局向无锡交设核发“13589590-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6年4月15日,无锡交设出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更无锡交设实收资本为53万元;1996年4月18日,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予以盖章确认。
1996年4月20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第10931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注册资金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3)1996年12月26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1996)第198号”《关于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更名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更名为“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
1996年12月26日,无锡市交通局出具“锡交发1996(79)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室更名的通知》,同意无锡交设更名为“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
1997年4月,无锡市交通局签署《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章程》,无锡交设名称变更为“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
1997年5月9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第70376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名称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4)1998年5月8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1998)第84号”《关于无锡市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所更名及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更名为“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998年6月,无锡市交通局签署《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章程》,名称变更为“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998年6月26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第469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名称变更及其他事宜予以核准。
5)2001年6月1日,无锡交设出具《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无锡交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实收资本由53.2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予以盖章确认。
2001年6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注册资金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6)2002年1月31日,无锡交设出具《关于追加资本金及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申请将截至2001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40万元及未分配利润6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财政局予以盖章确认。
2002年1月31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内验(2002)C004”《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验资报告》,确认无锡交设于2002年1月31日将资本公积4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2002年2月21日,无锡市工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就无锡交设注册资金变更事宜予以核准。
7)2003年5月21日,无锡市交通局下发了《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无锡市客货运服务中心等单位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通知》(锡交发[2003]33号)。通知中明确将无锡交设、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无锡市客货运服务中心等单位委托无锡交通集团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享有出资者权利,至此无锡交设划归无锡交通集团管理。
2、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改制设立。
(1)改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10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55号)、《无锡市政府批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转制的暂行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2]21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批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转制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的若干补充意见》(锡体改办[2002]75号)以及《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锡企事改发[2003]12号)等文件,无锡交设、无锡监理公司均被列入市属应改制经营性事业单位名单,并要求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于2003年实施改企转制,由无锡交通集团委托中介机构对无锡交设及无锡监理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定以2003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
2003年8月17日无锡交设向无锡交通集团提交《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的申请》(苏交设发[2003]37号),并拟订了初步改制方案,拟将无锡交设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1月20日,无锡交通集团下发了“锡交集发(2003)42号”《关于同意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进行改制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进行整体改制。
2003年9月10日,无锡监理公司向无锡交通集团出具了“锡交监发(2003)2号”《关于对我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请示》,请求无锡交通集团在无锡监理公司内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安排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以早日实现改制目标。上述请示获得了无锡交通集团的同意。
(2)审计与评估。
2003年8月15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专审(2003)D101号”《审计报告》,列示截至2003年7月31日,无锡监理公司资产总额为57,705.38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57,705.38元。
2003年8月18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专审(2003)D104号”《审计报告》,确认于2003年7月31日,无锡交设资产总额为16,129,288.53元,负债总额为11,942,616.39元,净资产为4,186,672.14元。
2003年9月22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宝评改字(2003)第041号”《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3年7月31日,无锡监理公司评估资产总额为5.49万元,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5.49万元。
2003年12月5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宝评改字(2003)第043号”《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于2003年7月31日,无锡交设评估资产总额为26,977,252.47元,负债总额为18,820,479.39元,净资产为8,156,773.08元。上述评估报告经无锡交通集团于2004年2月5日出具锡交集财发(2004)2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审核批准,并上报无锡市财政局备案。无锡市财政局于2004年3月3日通过对上述评估报告的备案。
(3)内部程序与政府批复。
2004年2月12日,无锡交通集团首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同意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有关部门审批。
2004年2月24日,无锡交设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无锡交设整体改制方案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2004年3月11日,由无锡市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体改办、编委办、财政局、社保局、国土局、工商局、总工会、房管局、审计局、监察局、无锡交通集团等有关单位对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进行论证审核,会议一致同意无锡交设改制方案,无锡监理公司按关闭手续办理,有关资产并入无锡交设,一并改制;同意按锡政发[2002]21号文、锡体改办发[2002]75号文和锡企事改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计提改制成本和享受有关政策;同意按评估确认无锡交设净资产抵扣提留相关改制成本后,无锡交通集团保留15%股权,其余部分由单位职工购买,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改制的论证会议纪要》(锡企事办审[2004]事11号)。
2004年4月16日,无锡市财政局出具锡国资(2004)27号文《关于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整体改制中资产处置及股权设置的批复》,同意无锡交设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交设经评估的国有资产(包括无锡监理公司的净资产5.49万元)在提取提前退休人员费用27.47万元、富余人员安置费用28.3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需上交无锡交通集团的30万元后,剩余净资产中保留112.5万元国家股(由无锡交通集团持有,占注册资本750万元的15%)、其余部分转让予无锡交设的经营者和职工,转让价为435.99万元。
(4)净资产转让。
根据批准的无锡交设改制方案,自然人陈凤军等单位职工认购的无锡交设国有净资产的转让款435.99万元于2004年5月11日一次性上交无锡交通集团,随即缴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同时,经过了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5)事业单位注销、验资及工商登记。
2004年4月6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锡编办(2004)42号”《关于撤销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的批复》,同意撤销无锡交设,随后完成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2004年4月7日,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具“锡编办(2004)43号”《关于撤销无锡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的批复》,同意撤销无锡监理公司,原核定的无锡监理公司人员编制30名由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收回,随后完成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2004年4月21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宝会内验(2004)第08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4月21日,无锡交规院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50万元。
2004年4月27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出具“(0440)公司变更(2004)第04270004号”《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就无锡交规院改制设立事宜予以核准,并于同日核发注册号为“32021121093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15%(无锡交通集团),自然人占85%。至此,无锡交设完成了改制,成立了无锡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2005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2月26日,无锡交规院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作价20.2125万元转让予张宇、1%股权作价8.09万元转让予陈旭庆、1.5%股权作价12.1275万元转让予常喜梅,决议同意陈玥将其持有的公司0.8%股权作价4.2万元转让予周晓慧。同日,周晓慧分别与张宇、陈旭庆、常喜梅、陈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5年3月22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4、2005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5年3月23日,无锡交规院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50万元增至800万元,以盈余公积按原出资比例进行转增。
2005年3月23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内验(2005)B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3月23日,公司已将盈余公积5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05年3月25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增资。
5、2006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2月18日,无锡交规院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0.8%股权作价7.84万元转让予叶松、0.75%股权作价7.35万元转让予彭德贵、0.75%股权作价7.35万元转让予赵敏,会议决议同意钱煜远将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作价18.375万元转让予周晓慧、陈光辉将其持有的公司0.8%股权作价4.2万元转让予周晓慧。同日,周晓慧分别与叶松、彭德贵、赵敏、钱煜远、陈光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5月15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6、2006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7月10日,周晓慧与赵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赵敏将其持有的公司0.75%股权作价7.35万元转让予周晓慧。
2006年8月11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7、2006年1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年7月3日,周晓慧与王明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5.05%股权作价63.64091万元转让予王明昌。
2006年12月19日,无锡交规院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5.05%股权作价63.64091万元转让予王明昌。
2006年12月26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8、2007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年5月15日,周晓慧与王明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晓慧将其持有公司0.8%的股权作价10.081728万元转让予王明昌;周晓慧与温唯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温唯勇将其持有公司0.8%的股权作价4.20万元转让予周晓慧。
2007年7月5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9、2008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8年1月1日,无锡交规院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通过了《将公司部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盈余公积中的400万元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元。
2008年2月1日,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众会内验(2008)B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1月31日,公司已将盈余公积4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08年6月17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0、2008年10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8年9月17日,周晓慧与李卫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卫锋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作价13.125万元转让予周晓慧;周晓慧与王明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0.15%股权作价1.890322万元转让予王明昌。
2008年10月10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1、2009年4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9日,周晓慧与陆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陆卫东将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作价87.141495万元转让予周晓慧;周晓慧与高庆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庆辉将其持有的公司3.5%股权作价87.141495万元转让予周晓慧。
2009年4月22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2、2010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并变更公司名称。
2010年8月10日,无锡交规院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由盈余公积转增18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620万元;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中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宝会内验(2010)第15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8月10日,公司已将盈余公积180万元、未分配利润62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2010年8月30日,无锡交规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增资及变更名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3、2011年5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1年4月15日,周晓慧与陈旭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旭庆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作价65.18913万元转让予周晓慧。
2011年5月12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4、2012年12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2年9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周晓慧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予陈凤军等18名公司其他股东。
2012年10月31日,周晓慧分别与陈凤军、刘翔、廖芳龄、王明昌、陈峻、孙家骏、高伟良、朱永、张宇、沈国伟、王楠、钱玮、常喜梅、李华、彭德贵、余静、王锡龙、刘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12月4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5、2013年5月,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3年4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周玉新将其持有的公司1.5%股权作价59.428213万元转让予开元咨询公司;程浩将其持有的公司1.5%股权作价84.897448万元转让予开元咨询公司。
2013年4月23日,周玉新、程浩分别与开元咨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5月16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6、2013年12月,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开元咨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予陈凤军等18名公司其他股东。
2013年11月20日,开元咨询公司分别与陈凤军、刘翔、廖芳龄、王明昌、周晓慧、陈峻、孙家骏、高伟良、朱永、张宇、沈国伟、王楠、常喜梅、李华、彭德贵、余静、王锡龙、刘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2月27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7、2014年11月,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1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现有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转让予陆卫东及袁益军。
2014年11月12日,陆卫东、袁益军分别与陈凤军、刘翔、廖芳龄、王明昌、周晓慧、陈峻、孙家骏、朱永、张宇、高伟良、王楠、常喜梅、沈国伟、钱玮、李华、彭德贵、叶松、宗旭辉、余静、王锡龙、刘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1月25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18、2014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截止2014年11月,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24名。其中,无锡交通集团占15%,其余23名自然人股东占85%,大部分为公司2004年改制时原无锡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事业单位)的经营者,技术骨干和部分老职工。改制十年来,公司发展较快,营业收入有较大增长,员工扩大到约450名,一批经营、技术、管理人员迅速成长,成为公司各级骨干。为提高公司员工积极性,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更大的发展后劲,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在公司股改前,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加一个新股东“无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该合伙企业是由公司未持股的骨干员工及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陈凤军共同出资设立。经无锡市国资委同意,无锡交通集团按照同步增资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35.30万元,以保持公司15%股权比例不变,其余自然人股东放弃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35.30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提供的财务预审报告,预计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约8000万元(实际审计结果: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7939.88万元(苏公W(2015)A178);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实际评估结果:有限公司评估净资产为15,617.20万元(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1010号))。经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引入新股东“无锡中设创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所对应的股权价格转让”原则,按每股4元之价格进行认购。最终实际出资800万元,其中,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00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
同时,会议同意无锡交通集团为保持15%股权比例不变,进行同步增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35.30万元,按“同股同价”的原则,每股价格为4元,实际出资141.20万元,其中,35.30万元进入注册资本,105.9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该项出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得到了无锡市国资委的同意并于2014年12月15日书面核准(锡国资投核字2014年59号)。
2014年12月19日,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区工商局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事宜,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235.30万元。
19、2015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苏公W[2015]A17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79,398,750.60元。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1010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56,171,922.67元。
2015年3月17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有限公司原25名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79,398,750.60元,按1:0.503786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4000万元,余额39,398,750.6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3月18日,公证天业出具了苏公W(2015)B021号《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3月18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2015年3月19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工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320211000079862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5,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0135895905U。
201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5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3.35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5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333.35万元。2017年6月20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设股份”,股票代码为“002883”。
2018年6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8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810,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1.73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414.4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苏公W[2018]B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8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663.088万股,每股面值1元。2018年8月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3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9年3月8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92,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46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8,692.2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的苏公W[2019]B0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9年7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全比例解锁条件或离职等原因的5名(5人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股本进行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868股。每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3.30元,股权回购款为人民币224,344.4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6,868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07,476.4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8,690.6012万元。减少注册资本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5日出具的苏公W[2019]B0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86,906,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035.9018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0年8月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7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2019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全比例解锁条件或离职以及当选公司监事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等原因的11名(11人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1,166股。每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75元,股权回购款为人民币885,202.5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01,166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84,036.5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3,025.7852万元。减少注册资本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苏公W[2020]B08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1年4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拟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1,125,360股进行回购注销。每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75元,股权回购款为人民币9,846,900.0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125,36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8,721,54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913.2492万元。
2021年5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16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12元。2021年6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以2021年6月23日为授予日,授予人数调整为145人,授予数量调整为1,125,360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30,25.785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的苏公W[2021]B0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年6月,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30,257,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630.9422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2年6月1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7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2021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全比例解锁条件或离职等原因的9名(9人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股本进行回购,并注销其已授予且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2,140股。每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元,股权回购款为人民币410,70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82,14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28,56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5,622.7282万元。减少注册资本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苏公W[2022]B0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135895905U,法定代表人:陈凤军。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