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Planning&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 — 工程咨询服务Ⅱ
公司网址:www.szpd.cc
主营业务: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管理、智慧城市业务。
产品名称: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专项规划 、建筑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设计 、景观工程设计 、工程总承包及管理 、智慧城市
控股股东: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 (持有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8、4.79、4.44、4.44%)
实际控制人: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 (持有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8、4.79、4.44、4.44%)
最终控制人: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 (持有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8.98、4.79、4.44、4.44%)
董事长:李锋
董 秘:王佳琦
法人代表:李锋
总 经 理:钮卫东
注册资金:8800万元
员工人数:687
电 话:86-0512-65309772
传 真:86-0512-65185128
邮 编:215006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747号
公司简介: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管理、智慧城市业务。公司以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为核心业务,进一步延伸至工程总承包及管理领域。同时,公司基于在规划、市政、交通等领域几十年来形成的技术沉淀与业务资源,融合信息技术,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智慧城市领域。成立至今,公司完成了众多具有技术代表性和行业影响力的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项目,曾荣获包括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在内的30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500余项市级奖励和荣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03-26
发行数量:2200.00万股
发行价格:26.35元
上市日期:2023-07-19
发行市盈率:29.9800倍
预计募资:4.18亿元
首日开盘价:37.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5.8亿元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2017年4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苏州规划的历史沿革演变情况出具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沿革中转企改制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7〕35号),对公司历史沿革的意见如下:“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沿革中转企改制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1991年3月,苏州市编制委员会向苏州市规划设计院作出《关于同意组建苏州市规划设计院的批复》(苏编发〔1991〕22号),同意设立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苏州市城市规划局。1992年3月,经苏州市城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苏州市规划设计院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5年11月,根据苏州市编制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出《关于“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的批复》(苏编发〔1995〕62号),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为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2年12月24日,苏州市推进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苏企改〔2002〕6号《关于再下发部分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属于该批转企改制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之一。2003年2月20日,苏州市规划局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的批复》(苏规组〔2003〕25号),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
2003年3月20日,苏州市企业改制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院转企改制的批复》(苏改办复〔2003〕50号),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院以内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整体转企改制,苏州市规划设计院经处置后的国有净资产,由原单位经营者和职工以现金按七折优惠一次性购买。
2003年4月9日,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大会,全院58名职工实际参加表决职工人数为56人,参与表决的职工一致同意上述《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
2003年7月4日,苏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转企改制中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苏财国资字〔2003〕268号),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经营班子和业务骨干对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评估、调整剥离后的净资产223.80万元出资,其中15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66.8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03年9月2日,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2003〕第287号),确认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调整剥离后的净资产为223.80万元,由改制企业经营者及职工李锋等人按七折优惠一次性协议出资受让,所涉及转让价款已于2003年9月2日支付,并已划入苏州产权交易所监管账户,转让完成。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于2003年9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苏公S[2003]B1033号)验证确认,截至2003年9月4日,公司已收到李锋等46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7.00万元,各股东以其所购买的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评估、调整剥离后的净资产223.80万元出资,其中15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66.8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003年10月14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苏规有限核发注册号为32050021094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苏规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经苏规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苏规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18,063.70万元按照1:0.3654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6,60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日,公司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000000296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600.00万元。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苏规有限的全体股东,即李锋、钮卫东、张靖、朱建伟等44名自然人和卡夫卡投资、珠峰投资等4家合伙企业。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1、2020年3月,冠昊投资向胡杨林天荣转让股权30.00万股
2020年3月18日,冠昊投资与胡杨林天荣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冠昊投资同意以人民币225.0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0.45%股份给胡杨林天荣。此次股权转让单价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各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确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2、2020年4月,冠昊投资向胡杨林天荣转让股权59.43万股、向中鑫恒祺
股权转让股权66.67万股2020年4月16日,冠昊投资与胡杨林天荣、中鑫恒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冠昊投资同意以人民币445.71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0.90%股份给胡杨林天荣,以人民币500.0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1.01%股份给中鑫恒祺。此次股权转让单价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各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确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3、2020年12月,光线投资向胡杨林天荣转让股权89.52万股
2020年12月27日,光线投资与胡杨林天荣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光线投资同意以人民币671.42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1.36%股份给胡杨林天荣。此次股权转让单价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各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确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4、2021年3月,刘清旺向蔡冬梅转让股权25.00万股,向韩祥仙转让股权
308.91万股2021年3月22日,刘清旺与蔡冬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刘清旺同意以人民币187.5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0.38%股份给蔡冬梅。此次股权转让单价参照前次外部投资者之间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份转让款已结清。
2021年3月27日,刘清旺与韩祥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刘清旺同意以人民币2,316.8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4.68%股份给韩祥仙。此次股权转让单价参照前次外部投资者之间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份转让款已结清。
5、2021年9月,韩祥仙向胡杨林天荣转让股权308.91万股
2021年8月30日,韩祥仙与胡杨林天荣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韩祥仙同意以人民币2,316.8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苏州规划4.68%股份给胡杨林天荣。
此次股权转让单价参照前次外部投资者之间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转让单价为7.50元/股。上述股份转让款已结清。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情形
公司历史沿革中,因预留股权份额及便于工商登记原因,存在两次股权代
1、因预留股权份额形成的股权代持情况
(1)2003年转企改制,预留出资形成
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3年转企改制为苏规有限时,根据自愿原则,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确定参与转企改制并有意愿出资认缴苏规有限注册资本的员工共计52名。
经实际出资认购苏规有限股权的50名股东同意,上述预留出资合计16.57万元出资额由全体50名实际出资人按其实际出资比例全额享有。同时,为保证满足《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项下的股权设置原则(即主要经营者合计持股占41.00%;业务骨干合计持股占40.00%;职工合计持股占19.00%),苏规有限50名全体实际出资人一致同意将该等预留出资委托给李锋等21名工商登记股东持有。
(2)2007年11月增资,预留出资同比例增加
苏规有限于2007年11月23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从苏规有限截至2006年底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43.00万元,将苏规有限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57.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李锋等21名工商登记股东受托持有的预留出资相应同比例增加。
(3)2012年8月预留出资的规范清理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预留出资已失去其目的,为妥善处理有关权益,规范苏规有限股权结构,明晰产权关系,改善苏规有限治理结构,苏规有限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实际出资人一致同意李锋等21名工商登记股东将持有的预留出资合计31.66万元转让给珠峰投资和蔡刚波。
2012年8月10日,李锋等21名出让方与珠峰投资、蔡刚波等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珠峰投资和蔡刚波同意受让李锋等21名股东代为持有的预留出资31.66万元,转让价格为60.52元/注册资本,各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按实际出资比例直接支付给50名实际出资人。
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历史沿革中因预留股权份额形成的股权代持情况得到有效解除和规范,解除过程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为便于工商登记形成的股权代持情况
(1)2003年转企改制,为便于工商登记委托持股形成
为便于苏规有限工商登记(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50名以下),刘敏康、周烨、金俊、金炜琛等4名股东将其认购的分配出资额合计5.42万元委托詹承嵋等17名股东持有。
(2)2007年11月增资,委托持股同比例增加
苏规有限于2007年11月23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从苏规有限截至2006年底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43.00万元,将苏规有限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57.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刘敏康、周烨、金俊及金炜琛委托黄征洋等17名工商登记股东持有的出资相应同比例增加。
(3)2012年8月委托持股还原情况
苏规有限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实际出资人一致同意詹承嵋等17名股东将其受托持有出资额转让给刘敏康、周烨、金俊、金炜琛等4名真实股东。
2012年8月10日,詹承嵋等17名转让方与刘敏康等4名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委托持股关系。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还原,故股权转让对价为零。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敏康、周烨、金俊及金炜琛与黄征洋等17名工商登记股东的委托持股关系即告终止,股权代持解除。本次股权代持事项已得到有效解除和规范,解除过程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