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iancheng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Ltd.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lmc-ind.com
主营业务:各种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转向节 、轮毂 、电力金具 、高铁零部件 、环保设备阀门执行机构 、水处理设备零部件 、太阳能发电设备零部件 、轴承座 、机架 、曲轴箱 、涡旋 、法兰 、变速箱体 、过桥壳体 、割草机用支架 、支撑座 、拖拉机用前惰轮支轴 、联接座 、刹车盘 、行星轮 、铲臂 、拖拉机前桥 、提升器 、水泵壳体 、叶轮 、油泵盖 、减震轮/环 、进气管 、出水管 、支架总成 、飞轮壳 、分配壳 、减震器壳体 、曲轴箱体 、悬挂支架 、汽车用汽缸盖
控股股东:郭元强 (持有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32%)
实际控制人:郭元强 (持有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32%)
最终控制人:郭元强 (持有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32%)
董事长:郭元强
董 秘:宋志强
法人代表:郭元强
总 经 理:郭元强
注册资金:1.31亿元
员工人数:2188
电 话:86-0537-3956829;86-0537-3956905
传 真:86-0537-3956801
邮 编:2721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
公司简介: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各种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领域有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农机、工程机械)、商用空调、新能源、环保及水处理、交通运输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3-25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1.55元
上市日期:2017-12-27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1.99亿元
首日开盘价:13.86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2.31亿元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1995年3月兖州联诚金属设立。
1995年3月,兖州市谷村乡七里铺拖拉机配件厂(以下简称“拖配厂”)、兖州市谷村乡七里铺铸造加工厂(以下简称“铸造厂”)、兖州市谷村乡七里铺铝线厂(以下简称“铝线厂”)和兖州市谷村乡七里铺精密铸造厂(以下简称“精铸厂”)等4家集体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山东省兖州市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州联诚金属”),注册资本50.00万元。1995年3月25日,山东兖州审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1995]兖审事验字第27号”的《验资报告》。1995年3月25日,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661167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兖州联诚金属设立时的工商档案资料及《验资报告》显示,当时以实物出资的拖配厂用于出资21.20万元的实物资产未经评估,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拖配厂当时提供了出资设备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分别为蚌埠龙华机械厂于1994年8月开具的金额14.20万元的发票和兖州矿物局机械制修厂于1995年3月开具的金额为7.00万元的收据,合计21.20万元,与验资报告审验的实物出资金额相一致。
针对上述事项,济宁市兖州区工商局出具了《关于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相关出资问题的情况说明》,证明拖配厂在1995年3月25日设立兖州联诚金属时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未受到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兖州联诚金属设立时,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未经评估存在一定瑕疵。但由于出资设备的相关发票和收据显示的购买时间与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基准日之间时间间隔较短,实际评估价值应与购买价格差距较小,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故意高估出资的情形。该等实物出资距今时间较长,出资资产早已投入兖州联诚金属并被其占有和使用,且其金额占目前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较小,在发行人及其前身运营期间未发生任何涉及该等出资的纠纷,亦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任何处罚。综上,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1998年5月股权转让。
1998年4月29日,经兖州联诚金属股东会审议通过,拖配厂与郭元强,铸造厂与郭元强,精铸厂与郭元强、秦同林、秦同河、秦福强,铝线厂与秦同义、秦广修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或接收股金证明),约定将拖配厂、铸造厂、精铸厂和铝线厂原持有的兖州联诚金属股权予以转让。
1998年5月5日,兖州联诚金属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时,拖配厂、铸造厂、精铸厂和铝线厂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其持有的兖州联诚金属的股权属于集体资产。本次股权转让未履行审计和评估程序,亦未取得集体企业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授权批准文件,股权转让程序存在瑕疵。
针对本次集体股权转让存在的瑕疵,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相关书面文件,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确认:
“经审核,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山东省兖州市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未侵害原股东以及债权人的权益,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不存在损害职工、七里铺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权益的情形。
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明确、清晰,不存在潜在问题或潜在纠纷,现对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集体股权转让事项予以确认。
”3、2001年股权转让,吸收合并诚和金属。
(1)股权转让。2001年2月20日,经兖州联诚金属股东会审议通过,秦广修将其持有的兖州联诚金属1.00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郭元强。
(2)吸收合并诚和金属,注册资本增至2,000.00万元①诚和金属的基本情况。
诚和金属成立于2000年6月13日,由郭元强、秦同义二人共同出资组建,注册号为3708822800199,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元强,公司经营范围为机械配件加工;零售矿山设备、汽车零部件、五金。
2001年2月,诚和金属被兖州联诚金属吸收合并。2002年3月,诚和金属完成清算并进行工商登记注销。
②兖州联诚金属与诚和金属合并及增资。
2000年12月1日,兖州联诚金属及诚和金属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同意兖州联诚金属与诚和金属进行合并。
根据兖州联诚金属与诚和金属及各自全体股东签订的《公司合并协议》,约定合并后的公司名称为兖州联诚金属,两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兖州联诚金属承担。
2000年12月,济宁九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兖州联诚金属和诚和金属拟用于合并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济九会评报字(2000)第27号”《资产评估报告》和“济九会评报字(2000)第2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0月31日。评估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兖州联诚金属和诚和金属经评估后的净资产金额分别为1,585.40万元和600.48万元,合计2,185.88万元。
2001年2月11日,济宁九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出具了“(2001)济九会验第21号”《验资报告》对兖州联诚金属注册资本变动进行审验。
验资报告显示:
经济宁九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济九会评报字(2000)第27号”和“济九会评报字(2000)第2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截至2000年10月31日,兖州联诚金属和诚和金属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合计2,185.00万元,该净资产连同郭元强对原诚和金属享有的150.00万元债权合计2,335.00万元共同作为股东对合并后兖州联诚金属的总投入(扣除原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增投入2,285.00万元)。根据各股东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占总投入的比例确认各股东在合并后公司的出资比例,吸收合并后的兖州联诚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
2001年2月20日,兖州联诚金属股东会对将兖州联诚金属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申报工商局变更登记。2001年2月27日,兖州联诚金属完成了本次吸收合并的注册资本及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吸收合并后兖州联诚金属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资至2,000.00万元是以两家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的合并后注册资本,增资行为不符合当时《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为补足上述出资,2005年12月,山东联诚金属(2003年兖州联诚金属更名为山东联诚金属)以未分配利润1,950.00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为2,000.00万元。2013年5月,经济宁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恒信特审字[2013]20001号”《专项复核报告》确认,公司2003年至2005年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利润5,221.26万元,均为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符合转增注册资本1,950.00万元的条件。
2014年1月,济宁市兖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出具《关于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相关出资问题的情况说明》确认上述事实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兖州联诚金属本次增资以兖州联诚金属和诚和金属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并调整其注册资本,不符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当时法律法规关于增资的规定。联诚集团已经于2005年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补足注册资本,济宁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复核报告》验证联诚集团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符合转增注册资本的条件,且济宁市兖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出具证明确认上述事实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综上,公司前述出资存在的问题已得到纠正,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2003年3月名称变更。
2003年3月,山东省兖州市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2007年股权转让和增资。
(1)2007年6月股权转让。
2007年6月26日,山东联诚金属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郭元强将所持有的山东联诚金属7.28%(145.60万元出资)、7.96%(159.20万元出资)和5.25%(105.00万元出资)股权分别转让给秦同林、秦同河、秦福强;同意秦同义将所持有的山东联诚金属60.00万元出资转让给秦福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07年6月29日,郭元强与秦同林、秦同河、秦福强,秦同义与秦福强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均确定为每元出资1元。
(2)2007年9月增资。
2007年7月20日,经山东联诚金属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山东联诚金属增资1,000.00万元,每元增资作价1元,其中郭元强现金认购600.00万元出资,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和秦福强分别现金认购100.00万元出资。2007年7月31日,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鲁中会兖验字[2007]第11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7年9月21日,山东联诚金属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07年12月名称变更。
2007年12月,山东联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
7、2008年3月增资,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8年1月17日,联诚集团股东会审议决议,同意郭元强、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秦福强、聚神集团(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签订的关于对联诚集团增资扩股的协议及各方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将公司形式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股东会决议,联诚集团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为5,377.00万元,其中,原股东郭元强现金认购458.34万元新增出资,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和秦福强各现金认购76.39万元新增出资,增资价格每元出资1元;新增股东聚神集团以现金8,550.00万元认购1,613.10万元新增出资。
2008年2月4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鲁外经贸外资字[2008]110号),并随文颁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商外资鲁府字[2008]0718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意联诚集团各股东的增资协议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8年2月20日和2008年3月11日,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2008)天恒信验外字第2010号”和“(2008)天恒信验内字第2015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增资的两期出资进行了验证。
8、2009年7月股权转让。
2009年3月16日,聚神集团与翠丽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聚神集团将其持有的联诚集团1,613.10万元出资转让给翠丽控股,转让价格为每元出资5.30元。2009年3月31日,联诚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转让事项,郭元强、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与秦福强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9年6月28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09]52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鲁府字[2008]0718号”《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年7月1日,联诚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1年10月股权转让。
2011年6月7日,郭元强与艺海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郭元强将其持有的联诚集团268.85万元出资作价3,000.00万元转让给艺海创投。2011年6月8日,联诚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其他股东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年9月22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1]672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鲁府字[2008]0718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年10月21日,联诚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2年12月股权转让。
2012年7月25日,翠丽控股与山东高新投、鲁证创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联诚集团592.54万元和375.31万元出资分别作价相当于人民币5,014.10万元的美元和相当于人民币3,175.90万元的美元转让给山东高新投和鲁证创投。其他股东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2年9月19日,郭元强分别与YINGHUALI(美籍华人)、圣元诚美、HonyConsulting、兖州君泰、上海君羽、上海牛和和兖州泰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联诚集团21.51万元出资、80.66万元出资、53.77万元出资、26.89万元出资、26.89万元出资、26.89万元出资和10.75万元出资分别作价182.00万元、682.50万元、455.00万元、227.50万元、227.50万元、227.50万元和91.00万元转让给YINGHUALI、圣元诚美、HonyConsulting、兖州君泰、上海君羽、上海牛和和兖州泰东。
2012年9月30日,联诚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2年12月12日,山东省商务厅以“鲁商务外资字[2012]855号”《关于同意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12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本次变更后的“商外资鲁府字[2008]0718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比例小于25%)。
2012年12月21日,山东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11、2013年8月股权转让。
2013年3月19日,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与秦福强分别和英飞尼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秦同义、秦同林、秦同河与秦福强分别将其持有的联诚集团26.89万元出资作价227.50万元转让给英飞尼迪,英飞尼迪共受让107.54万元出资。2013年3月21日,联诚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其他股东书面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年8月2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3]543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商外资鲁府字[2008]0718号”《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年8月7日,山东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12、2015年11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联诚集团董事会审议决议,以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将联诚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山东省商务厅下发的“鲁商审[2015]245号”《关于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审批同意,2015年10月30日,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98,232,991.15元为基础,按照1:0.2012的比例折合股本6,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5]第270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52,029.84万元,评估结果仅作为整体变更净资产折股的价值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和信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9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15年11月4日,发行人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91370000166116783G。
2017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2017年12月21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1.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1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6.8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7,886.8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91370000166116783G,法定代表人为郭元强。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5月12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了和信验(2020)第00001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5月19日止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已收到吴卫明等5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600,000.00元,公司变更后累计股本为人民币81,600,000.00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8.07万元。
根据联诚精密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联诚精密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31,824,228股。根据最终特定投资者认购情况,联诚精密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01,2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5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25,601,208.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83,216.00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