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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公司资料


富临精工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lin Precision Co.,Ltd.

所属地域:四川省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fulinpm.com
主营业务: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和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传统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品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34%)
实际控制人:安治富 (持有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60%)
最终控制人:安治富 (持有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60%)
董事长:王志红

董  秘:李鹏程

法人代表:王志红
总 经 理:阳宇

注册资金:12.23亿元

员工人数:3907
电  话:86-0816-6800673

传  真:86-0816-6800655

邮 编:621000
办公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公司简介: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和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精密零部件产品、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及增量零部件产品、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产品。公司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了一个省劳模创新工作室,拥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初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9年(第26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验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11-10

发行数量:3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3.97元
上市日期:2015-03-19

发行市盈率:12.8600倍

预计募资:3.77亿元
首日开盘价:16.76元

发行中签率:0.57%

实际募资:4.19亿元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0年8月由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原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所属行业为汽配制造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3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并于2015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根据公司修改后章程,并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规定,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000万股。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6年6月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8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6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9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48号文《关于核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彭澎发行37,628,830股股份、向彭澍发行21,880,424股股份、向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516,103股股份、向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1,354,805股股份、向刘智敏发行7,239,966股股份、向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745,599股股份、向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75,820股股份、向彭正国发行919,739股股份、向彭云华发行459,869股股份,共发行94,021,15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69,02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累计发行新股149,990,175股股票。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完成了上述新增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备案。
  富临精工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5月9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升华科技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鉴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技”)未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2016年5月17日公司与彭澎、彭澍、刘智敏、醴陵市升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公司按补偿义务人所承担比例,以1元回购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合计12,684,425股。
  富临精工于2019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及其进行现金补偿的议案》,鉴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技”)未完成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2016年5月17日公司与彭澎、彭澍、刘智敏、醴陵市升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公司按补偿义务人所承担比例,以1元回购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合计62,580,898股。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2021年6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藤明波等4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A股普通股4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64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核准。根据最终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实际向富临集团、钱国辉及张樱姝等16个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53元。本次增资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809,960,144.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为人民币1,214,940,216.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139人,授子总额为4,263,750股股票,授予价格为3.09元/股。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16,200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对象实际为138人,认购总额为4,247,550股股票。本次增资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219,187,766.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按照对应解除限售系数,满足解除限售80%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为391,500股,减少股本391,500.00元。本次股份回购后股本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218,796,266.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对象实际为40人,认购总额为427,500股股票。本次增资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219,223,766.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844,7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股利不影响公司股本,股本为人民币1,219,223,766.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类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13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424.75万股,授予价格由3.09元/股调整为2.89元/股。本次增资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223,471,316.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1,223,471,316股,注册资本为1,223,471,316.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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