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Vico Precision Mold & Plastics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vico.com.cn
主营业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动力系统零部件 、底盘系统零部件 、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 、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 、精密模具及备件
控股股东: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 (持有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9.62%)
实际控制人:陈燕来、张茵 (持有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44、33.09%)
最终控制人:陈燕来、张茵 (持有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4.44、33.09%)
董事长:陈燕来
董 秘:黄琪
法人代表:陈燕来
总 经 理:张茵
注册资金:1.38亿元
员工人数:692
电 话:86-021-64960228
传 真:86-021-64960208
邮 编:20110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
公司简介: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和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汽车电子产品、非汽车连接器及零部件、精密模具。公司曾先后荣获“Molex最佳供应商”、“AMP/TYCO最佳品质奖”、“IRISO杰出供应商”、“BOSCH2018年度全球最佳供应商奖”、“BOSCH2020年度供应商卓越质量表现奖”、“UAES最佳品质奖”、“UAES25周年杰出贡献奖”等多项荣誉。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4-21
发行数量:3456.37万股
发行价格:19.50元
上市日期:2023-07-21
发行市盈率:44.1700倍
预计募资:4.35亿元
首日开盘价:40.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6.74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维科有限设立情况
1999年3月1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沪名称预核(外)No:02199903150006”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维科有限设立时之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予以预先核准。
1999年3月,新加坡天工代表就设立维科有限签署公司章程。
1999年3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徐府(1999)67号”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美元,以美元现汇投入。
1999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维科有限颁发了“外经贸沪徐独资字(1999)0341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9年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维科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企独沪总字第025947号(徐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年6月21日,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汇伟会验一(1999)19号”《验资报告(第一期)》,经审验,截至1999年5月20日,维科有限收到股东缴付的第一期出资99,975美元,全部出资为货币资金。
1999年12月6日,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汇伟会验一(1999)39号”《验资报告(第二期)》,经审验,截至1999年12月1日,维科有限已累计收到股东缴付出资300,122.50美元,全部出资为货币资金。
立信中联会计师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立信中联审核字[2021]D-0046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汇伟会验一(1999)19号”《验资报告(第一期)》和“汇伟会验一(1999)39号”《验资报告(第二期)》进行复核确认。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21年3月8日,维科有限股东会通过了决议,决定以2021年2月28日作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将维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850号),维科有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46,936.14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052号),维科有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181.16万元。维科有限股东会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936.14万元作为出资,按4.5265:1的比例折成103,691,149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对应股本总额10,369.1149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新加坡天工、维沣投资、维澋投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关于设立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就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2021年4月28日,维科精密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维科精密筹备工作报告、变更费用报告、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方案等议案。
2021年5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维科精密颁发营业执照,核准维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因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调整事项,发行人对截至2021年2月28日(股改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014号”《审计报告》,确认因期后发现相关事项致使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为45,683.05万元,此事项影响净资产折股比例变更为4.4057:1,公司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折成103,691,149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对应股本总额10,369.1149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因股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而相应修改股改评估结论的说明》,确认维科有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股改净资产评估值调整为51,573.10万元。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确认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金额调整事项,并确认调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出资不实,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73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实收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注册资本、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11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9月5日,维科有限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90万美元增加至1,200万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510万美元全部以公司股东从公司取得的人民币利润形式投入;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并由公司依法办理本次增资手续。
2018年9月27日,维科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取得了“沪徐外资备201801270”《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10月12日,股东决定以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35,251,200.00元(按2018年10月12日汇率6.9120折合510万美元)转增维科有限的实收资本(沪徐外资备201801270)。
2018年10月16日,上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沪为众永光会验(2018)第10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0月12日,维科有限已将税后未分配利润折合美元51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公司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其中以货币形式出资220万美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形式出资980万美元。
2018年11月1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维科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2021年12月2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出具“立信中联审核字[2021]D-0046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沪为众永光会验(2018)第1003号”《验资报告》进行复核确认。
2、2019年8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6月21日,维科有限股东代表签署股东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美元增加到1,3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投资方自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两年内全部缴清;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6月21日,新加坡天工代表就本次变更事项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7月23日,维科有限就上述变更事项取得了“沪徐外资备201901019”《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8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维科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9年8月5日,维科有限股东作出关于利润分配的决定: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9,019,419.67元转增资本作为沪徐外资备201901019号增资备案批复的出资,转增资本100万美元。
2019年8月20日,上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沪为众永光会验(2019)第100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8月5日,维科有限已将税后未分配利润折合100万美元转增注册资本,公司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1,300万美元,其中以货币形式出资220万美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形式出资1,080万美元。
2021年12月22日,立信中联会计师出具“立信中联审核字[2021]D-0046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海为众永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沪为众永光会验(2019)第1008号”《验资报告》进行复核确认。
3、2021年2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2月1日,维科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如下:
(1)公司原注册资本以美元为单位表示,为1,300万美元;现改为以人民币为单位表示,按照出资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9,625.9831万元;
(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625.9831万元增至10,369.1149万元,其中:维澋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29.6703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维沣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13.461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3)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同日,维澋投资和维沣投资与维科有限、TAN YAN LAI(陈燕来)、张茵签署了增资协议,维科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2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维科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404087G”的《营业执照》。
据普华永道会计师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8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2月23日,本次增资金额已全部实缴完毕。2021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因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了调整事项,发行人对截至2021年2月28日(股改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014号”《审计报告》,确认因期后发现相关事项致使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为45,683.05万元,此事项影响净资产折股比例变更为4.4057:1,公司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折成103,691,149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对应股本总额10,369.1149万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因股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而相应修改股改评估结论的说明》,确认维科有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股改净资产评估值调整为51,573.10万元。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议案》,确认股改基准日公司净资产金额调整事项,并确认调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出资不实,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73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实收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维科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维科精密公开发行3,456.371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825.4866万股;2023年7月19日,深交所向维科精密出具《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63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维科精密”,证券代码为“301499”。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