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具 数据 导航 问答 资料 社区 对账
在线客服 登录 注册

凯众股份公司资料


凯众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Carthane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carthane.com

主营业务:汽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元件和操控系统轻量化踏板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非汽车零部件领域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等特种聚氨酯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聚氨酯缓冲块 、聚氨酯弹簧垫 、聚氨酯减震支撑 、防尘罩 、制动踏板 、离合踏板 、电子油门踏板 、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
实际控制人:杨颖韬、杨建刚、侯振坤、侯瑞宏 (持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2.02、6.66、5.39、2.46%)
最终控制人:杨颖韬、杨建刚、侯振坤、侯瑞宏 (持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2.02、6.66、5.39、2.46%)
董事长:杨建刚

董  秘:贾洁

法人代表:杨建刚
总 经 理:侯振坤

注册资金:1.36亿元

员工人数:525
电  话:86-021-58388958

传  真:86-021-58382081

邮 编:2012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公司简介: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汽车底盘悬架系统减震元件和操控系统轻量化踏板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非汽车零部件领域高性能聚氨酯承载轮等特种聚氨酯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减震元件主要包括缓冲块、弹簧垫、减震支撑以及防尘罩等,其中缓冲块竞争优势明显。公司持续获得政府及客户的多项荣誉和奖项,其中包括连续多年获得GM通用全球优秀质量供应商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0-07-31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6.01元
上市日期:2017-01-20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2.84亿元
首日开盘价:23.05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3.2亿元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2000年7月,公司前身上海凯众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塑胶”)成立。
  1、凯众塑胶设立基本情况。
  2000年5月10日,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凯众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开区凯众”)召开股东会,决定出资20万元入股成立凯众塑胶。朱德祥、杨颖韬、严庆鹏、黄卫华、王亚萌、李建星、王家银、刘仁山、侯瑞宏、杨建刚、杨惠贤、高丽12位自然人出资80万元与洛阳开区凯众共同设立凯众塑胶。
  2000年7月5日,上海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申诚验字(2000)第B2614号),对洛阳开区凯众与杨颖韬、朱德祥等其他十二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凯众塑胶事项进行了验证。
  2000年7月3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塑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2002090)。
  (二)2001年1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0年9月15日,洛阳开区凯众召开董事会,决定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凯众塑胶有限公司的20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20万元整。
  2000年12月21日,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凯众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杨颖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洛阳开区凯众将所拥有上海凯众塑胶有限公司的20%股份转让给杨颖韬,转让价格为20万元人民币。杨颖韬已于2000年12月28日将款项支付给了洛阳开区凯众。
  该股权转让事项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至2001年10月一直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故2001年10月25日,凯众塑胶召开股东会,对洛阳开区凯众与杨颖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及原转让价格进行重新确认。
  2001年11月14日,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该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确认。
  2001年11月1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塑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01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至1000万、更名为“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有限”)。
  1、本次更名及股权转让基本情况2001年12月8日,上海凯众塑胶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一、股东朱德祥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黄月姣,转让价格为704,953.26元(由于此次朱德祥将股权转让给黄月姣事宜,实际系朱德祥将其为黄月姣代持股权转回至实际持有人黄月姣名下,故此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实际为零);二、股东严庆鹏将其拥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王家银和刘仁山各一半。转让价格皆为137,074.24元;三、公司更名为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3日,朱德祥与黄月姣签订《关于朱德祥同志股份转让的协议》,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18%的股权转让给黄月姣,转让价格为704,953.26元;同日,严庆鹏分别与刘仁山、王家银签订《关于严庆鹏同志股份转让的协议》,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仁山、王家银各3.5%,转让价格皆为137,074.24元。
  2、本次增资基本情况2001年12月10日,黎明化工研究院出具《关于投资“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的决定》((2001)黎研院字第47号),决定经研究并报请主管部门“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批准,投资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共投入资本32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
  2001年12月11日,上海大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大同评发(2001)字第478号评估报告,凯众塑胶截至2001年11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325,407.03元。
  2001年12月11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凯众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其中2,916,407.03元分别由资本公积转增885,369.52元,盈余公积转增118,245.15元,未分配利润转增1,912,792.36元,其余部分增资由新老股东以现金认缴。
  2001年12月17日,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公会(2001)川验字第141号),对此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由于此次增资中,凯众有限将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11月30日的整体资产评估增值885,369.52元,先调整资本公积,然后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885,369.52元的会计处理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中885,369.52元的资本公积出资存在瑕疵。
  为解决增资中资本公积出资存在瑕疵的问题,2014年4月20日,上海凯众2013年度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从公司目前的未分配利润中调整885,369.52元计入资本公积,以补足注册资本。2014年4月30日,公司以转账凭证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资本公积,完成法定的会计处理。
  2014年7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会字(2014)第4156号),确认本次增资存在的瑕疵已经得以纠正。
  至此,2001年资本公积出资存在瑕疵的问题得以纠正。
  2001年12月1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9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至4,000万。
  1、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7日,凯众有限召开《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1届)股东会2008年2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项。
  2、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2008年11月20日,黎明院经过院务会议同意公司增资扩股,黎明化工研究院采取分红不再增资的方式,以余额资产作为凯众有限的投资。
  2008年12月7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本次增资事项如下:一、分配现金红利966万元给黎明化工研究院。二、决定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数据为准,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现金增资966万元,利润分配转增2,034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具体增资事宜如下:
  本次增资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分红3,000万元,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本次增资,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自愿进行,放弃增资的股东直接按其出资比例取得现金分红,同意增资但不追加投资的股东以分红转做出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中不足的部分由愿意追加投资的股东以现金认购。最终,黎明院经决策选择取得现金分红966万元,不再追加投资;杨颖韬、曹顺华、李俊贤、徐归德等四名自然人以现金追加投资966万元;其余股东均以各自分红转作出资。
  2009年1月15日,上海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勤业专字(2009)第009号)。经审计,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72,366,089.72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0,000.00元,资本公积159,000.00元,盈余公积7,411,442.43元,未分配利润54,795,647.29元。
  2009年2月4日,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信达评报字(2009)第C004号)。经评估,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价值72,627,274.38元。
  2009年3月3日,上海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勤业验字(2009)第064号),确认本次新增加的注册资本3,000万元已经由股东全部缴足。
  2009年3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5月31日,凯众有限召开2009年第一次股东会,同意鉴于本次增资是以经审计净资产7,236万元为基础进行的,而本次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价值为近7,263万元,公司从现有未分配利润中分配27万元给老股东作为增资补偿。
  公司已将该笔27万分配给老股东,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2011年,为保障凯众有限国有股东黎明化工研究院的利益不受损害,黎明院和凯众有限共同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凯众有限本次增资进行资产评估复核。2011年11月28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沪信达评报字【2009】第004号)评估报告》(天兴咨字(2011)第84号)。经复核,以200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凯众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价值7,939.87万元,比沪信达评报(2009)第C004号高出677.14万元。对于复核差异,黎明院经过与杨颖韬、曹顺华、李俊贤、徐归德四人协商,由此四人承担黎明院在该次增资扩股中的差额,共计90.40万元(677.14万元*(32.20%-18.85%)),黎明院已于2011年12月23日收到该款项。
  本次增资中,朱桂伟、季刚、魏素敏、杨茂良分别委托曹顺华以其名义出资,合计追加投资95万元,其中:朱桂伟出资25万元,本次增资后实际持有出资额共计21.821万元;季刚出资50万元,本次增资后实际持有出资额共计35.641万元;魏素敏出资10万元,本次增资后实际持有出资额共计13.529万元;杨茂良出资10万元,本次增资后实际持有出资额共计13.529万元。
  代持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工会持股、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况”。
  (五)2011年12月,清理股权代持即第四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至4,809万。
  1、本次清理股权代持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2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了本次清理代持股权涉及的股权转让事项。同日,本次清理代持股权相关人员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皆为零。
  (1)本次清理股权代持具体情况①本次股权代持清理前,被代持股东股权转让情况本次股权代持清理前,由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文件及其他原因,原由曹顺华代持的部分隐名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
  2、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15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出具《关于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国化工发财【2011】457号),同意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所属黎明院参股单位凯众有限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资本金的方案。
  2011年11月3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1】第622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09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经评估为30,490.69万元人民币。本次国有资产评估已在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完成备案,备案文号为【2012-02】。
  2011年12月2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了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聚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浙江双友实业有限公司三家投资机构以及韩国强、韩迎新、庞建军、冯果、唐倩、曹以前、程安乐7位公司职工增资入股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至4809万元。上述新增股东的增资价格为10.40元/出资额。
  2011年12月13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11】第5003号),确认截至2011年12月12日,新增注册资本809万元已由股东全部缴足。
  2011年12月2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2012年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年2月13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杨颖韬将其持有的凯众有限2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陈鹏,转让价格为208万元。
  同日,杨颖韬与陈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颖韬将所拥有凯众有限的2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陈鹏,转让价格为20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按照2011年引进上汽创投等三名非自然人股东时的价格确定。
  2012年2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2013年7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及股东更名。
  2013年6月30日,凯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下事项:一、王雪琦将其持有的凯众有限13.529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史学军;二、公司股东黎明化工研究院的名称变更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浙江双友实业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8日,王雪琦与史学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雪琦将所拥有凯众有限的13.529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史学军,转让价格为140.7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按照2011年引进上汽创投等三名非自然人股东时的价格确定。
  2013年7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凯众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2013年9月,整体变更为上海凯众。
  2013年6月1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66号),同意凯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上海凯众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3年8月3日,黎明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聚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杨颖韬、杨建刚等38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决定发起设立上海凯众:以凯众有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8,006,640.66元,按3.9667773:1的比例折股为6,000万股,其余178,006,640.6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8月7日,上海凯众召开创立大会,通过选举上海凯众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等决议。
  2013年3月22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13】第137号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28,728.25万元,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2013年8月5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13】第5223号),对此次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3年9月9日,上海凯众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1150005762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截至2017年1月16日止,本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普通股股本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上述股本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7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
  变更为10,400万股。并已于2017年10月25日办妥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2017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2.27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92.2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侯振坤、宁武、黄海、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共计64人(其中58位为新增股东,6位为原股东)。上述股本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沪众会字(2017)第6158号验资报告。
  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05,922,700.00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5939XD。
  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05,922,700.00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5939XD。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袁健芳、王慕昊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9,000股。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9,000股后,总股本105,922,077股减至105,823,700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04,901,350.00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5939XD。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资讯
暂无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