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油泵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Oil Pump Co.,Ltd.
所属地域:湖南省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hnjyb.com
主营业务:发动机(或内燃机)系统的关键及重要零部件-泵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产品名称:
柴油机机油泵 、汽油机机油泵 、电机 、水泵 、变速箱泵 、新能源车用零部件
控股股东:许仲秋 (持有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1%)
实际控制人:许仲秋 (持有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1%)
最终控制人:许仲秋 (持有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1%)
董事长:许仲秋
董 秘:陈国荣
法人代表:许仲秋
总 经 理:许腾
注册资金:2.08亿元
员工人数:2797
电 话:86-0734-5239008
传 真:86-0734-5239008
邮 编:421400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公司简介: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发动机(或内燃机)系统的关键及重要零部件-泵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柴油机机油泵、汽油机机油泵、电机、水泵、变速箱泵等。公司是国内发动机润滑冷却泵类技术的领先者,也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其关键核心技术可变排量机油泵技术、可变流量发动机水泵技术、冷却润滑模块化集成、中大马力泵类技术、自动变速箱泵等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多次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所生产的“湘江”牌机油泵被认定为“湖南省名牌产品”,所拥有的“湘江”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主机厂商的“战略供应商”、“优秀供应商”、“最佳质量奖”等荣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10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4-07-04
发行数量:2023.00万股
发行价格:10.46元
上市日期:2016-11-30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1.79亿元
首日开盘价:15.06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2.12亿元
主承销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1、1994年公司定向募集设立:
1994年3月22日,湖南机油泵厂、湖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衡东县城市信用合作社、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等四家企业签订了《湖南机油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决定以湖南机油泵厂为基础,以定向募集方式组建本公司。
1994年4月12日,衡阳市资产评估公司出具《湖南机油泵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衡评估字[1994]第012号),截至1994年3月31日,湖南机油泵厂的评估资产总值为36,085,175.47元,其中净资产价值为19,881,191.44元。衡阳市国资局于1994年4月18日出具《关于湖南机油泵厂评估报告结果确认的通知》(衡国资字(94)第53号)对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
1994年4月28日,湖南省体改委出具《关于同意成立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体改字[1994]35号),批准本公司由湖南机油泵厂改组,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总股本为1,500万股。
1994年6月28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根据衡东县财政局《关于湖南机油泵厂资产产权界定、折股的意见》(财国资字[1994]012号)、《关于湖南机油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确认的通知》(财国资字[1994]013号),湖南机油泵厂以经评估、确认后的经营性净资产802万元折成国家股,占股本总额的53.47%,股权由衡东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管理。湖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认购50万股,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认购200万股,衡东县城市信用合作社认购50万股,湖南机油泵厂劳动服务公司认购160万股,衡东县保险公司认购20万股,湖南省铜套厂认购10万股,公司内部职工认购208万股。前述出资经衡阳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股本金验证报告书》(衡师验字[1994]第205号)。
1994年7月4日,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8503808-X),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仲秋。
2、1996年重新规范:
1996年,公司根据《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5]17号)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规范并完成验收。
1996年12月18日,衡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检查验收的报告》(衡体改字[1996]19号),确认本公司符合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的条件。
1997年3月5日,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规范运作的批复》(湘证监字[1997]17号文),同意公司按《公司法》的要求继续规范运作,确认公司股本为1,500万股,其中国家股802万股,占总股本的53.47%;法人股490万股,占总股本的32.67%;个人股208股,占总股本的13.86%。
根据199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衡东县城市信用合作社、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要求不再作为发起人。1997年4月10日,衡东县氮肥厂分别与衡东县城市信用合作社、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受让公司股份50万股、200万股。
根据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衡东县保险公司要求退回20万元出资款,其所持20万股份登记到了衡东县氮肥厂名下。另外,湖南机油泵厂劳动服务公司所持公司160万股份亦登记到衡东县氮肥厂名下。
本次重新规范登记经衡东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1997年4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东注会验字[1996]第46号)。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重新登记注册与股权转让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8380508-9。
3、2002年国有股权转让:
2002年前后,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加剧,东南沿海地区零部件产业迅速崛起,民营、私营企业大举进入零部件行业;且我国加入WTO后将面临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这些都对本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了严重冲击。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衡东县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通过产权转让进一步放活国有中小型企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发[1998]9号),决定对公司进行国有股权转让。
2001年12月13日,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办[2001]58号),正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拟将衡东县国资局所持762万股国家股、衡东县氮肥厂所持43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以许仲秋为代表的自愿受让员工。
4、2010年,湖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50万股股权确权:
2010年1月28日,经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东民二初字第56号)裁定,确认湖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50万股股权实际股东为许仲秋、赵壁成、邓东生、胡桂荣、秦秒生等5人。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之“2、1996年重新规范登记和1997年股权转让”之“(2)存在的问题及规范情况”之“①湖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出资不到位及其规范”。
5、2011年8月,50万股国有股份转让:
2005年4月4日,湖南省铜套厂和许仲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南省铜套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万股股份转让给许仲秋,但因交易程序存在瑕疵,本次股权转让未完成。2011年5月10日,祁东县国资局、许仲秋及本公司签署《关于原湖南省铜套厂所持10万股股份处置的约定书》,确认因湖南省铜套厂已经破产,前述10万股股份由祁东县国资局所有。
2011年5月,衡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10万股股份的批复》(衡国资[2011]22号),祁东县国资局与衡东县国资局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国资部门同意将祁东县国资局所持公司10万股份无偿划转给衡东县国资局,并与衡东县国资局所持40万股合并后再行处理。
2011年7-8月,衡东县国资局所持公司50万股股份在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计、评估、评估备案以及在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招、拍、挂”等程序。
根据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湘资国际评字[2011]023-1号),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8,402.4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12.27元。本次评估履行了在衡东县国资局的备案手续。
2011年8月30日,经湖南省衡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常州市武进金城齿轮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上述国有股份,并与衡东县国资局签署了《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50万股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股权转让款共计614万元已支付完毕。
6、2011年9月,换股收购衡山齿轮:
衡山齿轮成立于2003年1月13日,成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仲秋;至2011年9月,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76万元,其股权结构为:
许文慧出资831万元,占52.73%;本公司出资310万元,占19.67%;许仲秋出资50万元,占3.17%;袁春华等32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自然人出资385万元,占24.43%。衡山齿轮与本公司同为许仲秋实际控制下企业,主要为公司提供齿轮等机油泵零部件产品,为了解决关联交易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等问题,公司拟换股收购衡山齿轮。
2011年8月,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衡山齿轮的股东许文慧、邓东生、袁春华、赵壁成等34位自然人增发3,229,592股股份,后者以其持有的衡山齿轮股权认购本公司增发的股份;认股比例为3.92份衡山齿轮出资额认购1股本公司增发的股份。
根据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024号),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衡山齿轮评估后净资产为4,926.05万元,即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3.13元;根据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湘资国际评字[2011]第023号),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础日,本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为18,402.47万元,即每股净资产为12.27元。
2011年8月29日,本次认股对象许文慧、邓东生、袁春华、赵壁成等34位自然人与本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中审国际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30032号)。
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已在湖南省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经对衡山齿轮201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重新复核,衡山齿轮净资产应调减5,555,208.27元至18,285,929.55元。2012年11月8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衡山齿轮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重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坤元评报[2012]423号),衡山齿轮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调减5,670,488.18元至43,590,025.03元;许文慧、许仲秋、邓东生、袁春华等34位自然人持有的衡山齿轮股权所享有的评估净资产相应调减4,555,103.15元至35,015,867.11元。
2012年12月3日,许文慧、许仲秋、邓东生、袁春华等34位自然人向公司缴入现金4,555,103.15元,作为对上述差异的补偿。
7、2011年11月,增资扩股:
2011年10月,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沈学如以13.00元/股(该定价依据参考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的价格认购公司2,000,408股股份。沈学如向公司增资26,005,304元,其中2,000,408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中审国际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11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30045号)。
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已在湖南省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1年12月,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12月,经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以现有股本2,023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公司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6,069万元。中审国际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364号)。
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已在湖南省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3年3月,股权转让:
2013年3月1日,公司股东沈学如分别与公司股东许仲秋、刘亚奇、陈湘军等8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股份128万股转让给公司股东许仲秋、刘亚奇、陈湘军等8人,转让价格均为4.83元/股。本次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
上述股权变动事项已在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