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振华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Zhenhua Auto Parts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公司网址:www.wxzhenhua.com.cn
主营业务: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
产品名称:
冲压零部件 、分拼总成加工件
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48%)
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 (持有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19、21.30%)
最终控制人:钱犇、钱金祥 (持有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0.19、21.30%)
董事长:钱金祥
董 秘:匡亮
法人代表:钱犇
总 经 理:钱犇
注册资金:2.5亿元
员工人数:2190
电 话:86-0510-85592554
传 真:86-0510-85592399
邮 编:214161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公司简介: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冲压模具。2019年,公司获得2018年度技术创新奖,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设计开发奖,优秀供应商等奖项。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商和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理想汽车、特斯拉、安徽大众、东风乘用车、东风岚图、光束汽车、联合电子、考泰斯、亚普股份、爱德夏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89-09-21
发行数量:5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1.22元
上市日期:2021-06-07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5.04亿元
首日开盘价:13.46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5.61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第一阶段:集体所有制阶段(1989年9月至1998年6月)
(1)1989年9月,胡埭仪表厂设立
1989年,张舍中学为发展壮大校办企业,拟建办无锡县胡埭自动化仪表厂,并于1989年6月就建办胡埭仪表厂一事向主管单位递交了《申请报告》。
1989年7月21日,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出具了《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文件(批复)》(胡政发(1989)第31号),批复同意张舍中学建办胡埭仪表厂,并确定胡埭仪表厂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校办);经营范围为主营自动化仪表,兼营电子电器;经营方式为加工、制造。
1989年8月16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亦出具了《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后宅用具配件厂”等企业的批复》(锡计发(1989)157号),批复同意张舍中学建办胡埭仪表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9年8月25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县工商局提交《胡埭乡乡村工商业新办、变更、增项申请表》,申请批准设立胡埭仪表厂,无锡县胡埭乡教育办公室及无锡县胡埭乡人民政府分别予以盖章同意。
1989年7月24日,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对胡埭仪表厂的资金来源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资金来源证明》(锡审验资胡89第31号),验证胡埭仪表厂实有自有资金为30,000元整;其中,自有流动资金7,000元,固定资金23,000元。同月,张舍中学制定胡埭仪表厂《企业章程》,并任命周雄涛为胡埭仪表厂法人代表。
1989年9月21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胡埭仪表厂的设立事项,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1年12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金及变更经营范围
1991年11月11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县工商局提交《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增加注册资金及增加兼营范围。
1991年11月19日,无锡县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锡审验资胡91第36号),验证胡埭仪表厂资金来源共计360,000元;其中,流动资金70,000元,固定资金290,000元。
1991年11月30日,无锡县计划委员会在《关于同意无锡县硕放门窗厂等企业更名,增项的批复》(锡计发[1991]426号)中审核同意胡埭仪表厂增加兼营范围。
同月,张舍中学签署新的胡埭仪表厂《企业章程》。
1991年12月25日,无锡县工商局核准了胡埭仪表厂的上述变更事项,变更后的胡埭仪表厂注册资金为36万元,兼营范围为“五金、电子仪器”,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3)1995年6月,更名、第二次增加注册资金及其他变更事项
1995年6月4日,胡埭仪表厂向无锡市郊区工商局提交《企业法人(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变更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变更企业业务主管部门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主营:汽车零配件、五金冲压件,兼营:电子仪器。
1995年5月19日,无锡市立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锡立信审事内验(胡)第504号),确认截至1995年4月3日,振华附件厂实有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固定资金750,000元,流动资金750,000元。其后,由振华附件厂的举办部门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拟定振华附件厂《企业法人章程》,经主管部门胡埭镇校办公司审核同意后,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
1995年6月8日,无锡县胡埭镇人民政府就上述事宜出具了《无锡县胡埭镇人民政府文件(批复)》(胡政发(1995)第261号),同意胡埭仪表厂更名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汽车零配件、五金冲压件,兼营:电子仪器。
其后,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郊区分局核准了振华附件厂上述企业名称、注册资金、隶属关系及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第二阶段:股份合作制阶段(1998年6月至2006年6月)
(1)1998年6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①改制和政策依据及批复确认
根据国务院轻工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89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的意见》(苏发[1997]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45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分行、无锡市经济委员会、无锡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税务局、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锡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集体股份合作制试点办法》的通知(锡体改委发[1992]37号)、无锡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参考意见》(锡体改委发[1993]41号)、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无锡市郊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中共无锡市郊区农村工作部《无锡市郊区乡村股份合作企业试行意见》、中共无锡市郊区胡埭镇委员会《关于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试行意见》(胡委发(1996)第37号、胡政发(1996)第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1997年9月18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同意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通知》,同意振华附件厂改制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②改制过程
1997年9月20日,振华附件厂、其所有者胡埭小学以及资产清理部门胡埭镇校办公司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资产清查报告书》及《资产确认报告书》,并经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经清查,除价值为419.56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振华附件厂租赁使用、不列入改制资产外,经资产评估、实物盘点、正常账务调整后振华附件厂资产总额为592.69万元,负债总额为592.69万元,净资产为0元。
1997年9月20日,无锡市郊区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锡郊乡资(97)第52号)。
1997年9月20日,振华附件厂全体集体及个人股东签署《同意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协议书》,确定振华附件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集体股为胡埭小学,股本为30万元,个人股为钱金祥等37名自然人,股本为120万元。
1997年9月25日,振华附件厂全体集体及个人股东签署《股权设置证明》,确认了上述股权设置。
1997年12月18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的净资产权界定报告书》,对振华附件厂改制前的产权予以了界定,界定该企业净资产产权为胡埭镇集体资产。
1998年3月5日,无锡市郊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锡郊体改(1998)第3号),同意振华附件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本总额为150万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为30万元,占总股本的20%,由胡埭小学出资入股;个人股为120万元,占总股本的80%,由本企业职工入股形成。
1998年3月9日,胡埭小学与振华附件厂签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并经胡埭镇校办公司、无锡市郊区胡埭镇经营管理办公室鉴证确认。确认订立本协议后,明确为企业接受的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企业承担责任。
1998年3月10日,胡埭小学及钱金祥等37名自然人签署《投资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东以150万元作为对振华附件厂的投资。
1998年3月10日,振华附件厂召开首届股东大会,并由全体股东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选举董事会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同日,振华附件厂召开首届非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产生非股东代表监事。
1998年3月10日,振华附件厂全体股东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1998年3月23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组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98)第065号),确认截至1998年2月28日,振华附件厂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胡埭小学出资30万元,钱金祥、陈晓良等37名自然人出资120万元。
1998年6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就振华附件厂的上述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相关事宜予以核准,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2)1999年3月,出资主体变更
1998年3月30日,无锡市郊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授权各公司具有投资主体资格的通知》(胡政发[1998]21号),授权各校办公司在企业改制和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作为投资主体在所属企业改制时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9年3月2日,振华附件厂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确认振华附件厂隶属单位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原胡埭小学股本30万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5日,胡埭小学、胡埭镇校办公司及振华附件厂签署《变更隶属关系三方协议》,确认振华附件厂隶属单位由胡埭小学变更为胡埭镇校办公司,原胡埭小学股本30万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6日,胡埭镇校办公司代表与振华附件厂37名自然人股东就上述隶属关系即股权转让事宜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1999年3月6日,胡埭小学与胡埭镇校办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胡埭小学将其持有的振华附件厂3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胡埭镇校办公司。
1999年3月6日,胡埭镇校办公司与37名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设置证明》,确认企业集体股为胡埭镇校办企业持有,计30万元,占总股本的20%;个人股为钱金祥等37人认购,计120万元,占80%。
1999年3月16日,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锡众会师验内字(1999)第65号),确认截至1999年3月16日,振华附件厂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与上述股本相关的所有者权益为1,616,156.05元。
1999年3月18日,无锡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对振华附件厂的上述股权结构变更的相关事宜予以核准。
3、第三阶段:有限公司阶段(2006年6月至2018年3月)
(1)2006年,振华附件厂改制为振华有限
2006年3月1日,振华附件厂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振华附件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股东胡埭镇校办公司及36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振华附件厂共计10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新股东钱犇,并同意改制后的振华有限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钱犇出资100万元,钱金祥出资50万元;改制前的债权债务都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继,原有职工均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安置。
2006年3月30日,胡埭镇校办公司及36名自然人分别与钱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振华附件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钱犇。
2006年3月28日,振华附件厂向无锡市滨湖工商局提交《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的申请》,请求同意将振华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经济贸易办公室对该申请予以盖章确认,同意上述改制及股权转让事宜。
2006年3月31日,江苏省无锡工商局出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02110510-1)名称变更[2006]第03310013号),核准振华附件厂名称变更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锡太会审A(2006)第301号),对振华附件厂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确认,截至2006年3月31日,振华附件厂的总资产为11,676,705.40元,总负债为10,014,248.79元,净资产为1,662,456.61元。
2006年4月28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资产评估报告书》(锡太评报字(2006)第012号),确认截至2006年3月31日,振华附件厂评估资产总额为1,161.35万元,负债总额为1,000.95万元,净资产为160.40万元。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经济贸易办公室及振华附件厂全体股东出具《资产确认界定书》,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2006年4月28日,振华附件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同意振华附件厂的整体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即同意将振华附件厂的净资产50万元、100万元分别作为钱金祥和钱犇的出资共同将股份合作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原企业职工均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负责安置。
2006年4月29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制中资产处置和股权设备(设置)的批复》,同意以200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振华附件厂的净资产160.40万元中的150万元作为改制企业的股本金,剩余转为资本公积。改制后的企业名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钱犇出资100万元,持有企业66.67%的股权,钱金祥出资50万元,持有企业33.33%的股权。
2006年4月29日,钱犇与钱金祥共同签署《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章程》。
2006年4月29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太会验(2005)第147号),截至2006年4月29日,振华有限已收到股东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均以原企业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
2006年4月30日,钱犇、钱金祥出具《债权债务承诺书》,承诺振华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振华有限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振华有限延续承担。
2006年5月31日,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厂改制为有限公司的批复》(胡政发[2006]30号),同意振华附件厂整体改制为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
2006年6月8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就振华有限上述整体改制设立事宜予以核准;并于同日核发注册号为“3202110002006060800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2年3月,振华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2年3月20日,振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5,158.00万元,其中钱犇增加出资3,252.70万元,钱金祥增加出资1,755.30万元,均以现金出资。
2012年3月27日,振华有限股东钱犇、钱金祥签署修订后的《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章程》。
2012年3月27日,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东林内验(2012)142号),截至2012年3月27日,振华有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5,008.00万元,其中钱犇出资3,252.70万元,钱金祥出资1,755.3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2年3月30日,无锡市滨湖工商局予以核准上述增资事宜。
(3)2017年11月,振华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年11月26日,振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158万元增至12,041万元,由新股东无锡君润增加出资6,883万元,以现金出资。
2017年11月28日,振华有限股东钱犇、钱金祥、无锡君润签署修订后的《无锡市振华轿车附件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11月30日,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太会验(2017)第037号),截至2017年11月28日,振华有限已收到由无锡君润缴付的新增注册资本6,883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7年11月28日,无锡市滨湖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上述增资事宜。
4、第四阶段:股份有限公司阶段(2018年3月至今)
(1)2018年3月,振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天健会计师对振华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8号),确认截至2017年11月30日,振华有限的净资产为541,944,617.10元。
2018年2月8日,大学评估根据振华有限的委托对振华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的整体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18]960001号),确认截至2017年11月30日,振华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69,911.83万元。
2018年2月11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02030714-1)名称变更预留[2018]第02110001号”《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预先核准了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后的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5日,振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以2017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5日,无锡振华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由振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无锡振华,以及发起人在无锡振华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2月15日,无锡振华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018年3月6日,天健会计师就振华有限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号),确认截至2018年2月28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振华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41,944,617.10元,按4.500827:1的折股比例折合实收资本12,041.00万元,其余净资产421,534,617.1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原在振华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即钱犇持有27.85%股份,钱金祥持有14.99%股份,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7.16%股份。
2018年3月5日,无锡振华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起设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3月15日,无锡振华在无锡市工商局办理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320211250066467M”的《营业执照》。
(2)2018年4月,无锡振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第一次增资
2018年4月15日,无锡振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0万元,其中新股东无锡瑾沣裕增加出资2,000万元,新股东无锡康盛增加出资959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4月15日,无锡振华法定代表人钱犇及增资后的全体股东签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8年4月17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08号),确认截至2018年4月16日,无锡振华已收到增资款26,631万元,其中,无锡瑾沣裕出资18,000万元认购无锡振华2,000万元实收资本,无锡康盛出资8,631万元认购无锡振华959万元实收资本,其余均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018年4月23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予以核准上述增资事宜。
本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股本为:人民币20,000.00 万元,股份总数2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0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