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ingyang Technology Suzhou Co., 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汽车 — 汽车零部件
主营业务:汽车座椅调节系统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提供高性能、高强度、高精度、复杂零部件的专业化定制服务。
产品名称:
自润滑轴承 、传力杆 、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 、金属粉末冶金零件
控股股东:王明祥 (持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07%)
实际控制人:王明祥、沈旸、沈培玉 (持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07、17.93、0.97%)
最终控制人:王明祥、沈旸、沈培玉 (持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07、17.93、0.97%)
董事长:王明祥
董 秘:沈旸
法人代表:王明祥
总 经 理:王明祥
注册资金:1.03亿元
员工人数:217
电 话:86-0512-63371346
传 真:86-0512-63378936
邮 编:215216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88号
公司简介: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汽车座椅调节系统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提供高性能、高强度、高精度、复杂零部件的专业化定制服务。公司拥有自润滑轴承、传力杆、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和粉末冶金零件四大系列产品。公司是国家标准《塑料-钢背二层粘接复合自润滑板材技术条件第1部分:带改性聚四氟乙烯(PTFE)减摩层的板材(国家标准GB/T 39142.1-2020)》的牵头起草人,与长盛轴承、双飞股份共同参与该国家标准的制定。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0-02-18
发行数量:1290.00万股
发行价格:11.88元
上市日期:2023-03-15
发行市盈率:16.9900倍
预计募资:1.28亿元
首日开盘价:11.59元
发行中签率:0.23%
实际募资:1.53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0年2月,有限公司成立。
明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18日,由自然人王明祥、陈明珠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明祥;住所:吴江市屯村镇张家港村取得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8421122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年9月24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吴同名称预核准[99]第49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吴江市明阳自润滑轴承有限公司。
2000年2月18日,苏州江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瑞会内(2000)字第56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0年2月1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2002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2年12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吴江市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公司住址变更为:吴江市同里镇方港村。
2002年12月18日,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2年12月25日,苏州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信所验(2002)字第96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2年12月25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0万元。
2002年12月30日,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3、2010年1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陈明珠将其持有的公司25万元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沈旸;将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0年;选取沈旸为公司监事,免去陈明珠监事职务;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0年11月15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1月18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4、2010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公司住所变更为:
吴江市同里镇屯南村;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王明祥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75万元,沈旸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25万元)。
2010年12月23日,苏州日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鑫会验字(2010)第第726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3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00万元。
2010年12月23日,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5、2015年9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9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缴纳税金后的1000万元利润按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转增资本,其中王明祥先生将分配所得750万元全部出资,沈旸先生将分配所得250万元全部出资。通过章程修正案。
2015年10月9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6、2016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股份公司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05000252)名称变更预留[2015]第12090001号《企业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核准预留的股份公司名称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为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聘请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2061号《明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027.07万元。
2015年12月2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5]A1118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37,609,145.85元。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明祥、沈旸共2名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2015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依据《发起人协议书》以有限公司原股东所持股权经审定的净资产37,609,145.85元,按1:0.5318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20,000,000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7,609,145.8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月6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决议由王明祥、沈旸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公司,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议案。
2016年1月6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16]B007号《验资报告》,截止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609,145.85元(其中:
实收资本20,000,000.00元、盈余公积5,140,445.87元、未分配利润12,468,699.98元)。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37,609,145.85元按1:0.5318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股本总额为20,000,000.00元,股份总额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余额17,609,145.85元列入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日,股份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718617552G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关于公司设立与股东股权合法合规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出资、增资、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内部审议和工商备案手续,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资到位、合法合规;历次股权变更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纠纷。
公司在有限公司阶段第一次增资为货币出资,第二次增资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资本运作发展实施意见》:“拟上市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所得税数额较大的,经苏州市金融办批准后缓征个人所得税。以缴纳个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时点算起,两年内缓征,从第三年开始分年度缴清(第三年30%,第四年30%,第五年40%)。其间如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则在上市挂牌后一次性缴清。”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个税缓征申请手续。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因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自然人股东未缴纳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已出具承诺,税务部门认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承诺将另行以自有资金自行申报缴纳,缴纳事项和股份公司无关。
根据2016年11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申请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转增资本1,700.00万元,其中王明祥增资1,275.00万元,沈旸增资42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700.00万元,其中股东王明祥出资2,7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沈旸出资9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向厦门冠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票1,7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00元,认购方式为货币资金。
本次定向增发后,公司注册资本从原人民币3,700.00万元增加到3,870.00万元。其中王明祥出资人民币2,7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71%,沈旸出资9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90%,厦门冠亚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9%。
2017年12月14日王明祥与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标的股份按人民币3元/股价格转让,共计转让236.60万股。2017年12月29日王明祥向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股份103.80万股。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8,700,000.00元。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9718617552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870万元,股份总数3,8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604.811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65.189万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