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Institute Of Building Science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 — 专业服务
公司网址:www.szjkjt.com www.chinajyy.net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工程检测、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建筑节能、碳中和、职业培训、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特种施工、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精密检测仪器的研发与制造等。
产品名称:
工程检测 、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 、工程设计 、建筑节能 、培训学校 、工程咨询 、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控股股东:吴小翔、黄春生、王惠明 (持有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40、6.25、4.68%)
实际控制人:吴小翔、黄春生、王惠明 (持有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40、6.25、4.68%)
最终控制人:吴小翔、黄春生、王惠明 (持有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7.40、6.25、4.68%)
董事长:吴小翔
董 秘:许业峰
法人代表:吴小翔
总 经 理:吴小翔
注册资金:5.01亿元
员工人数:1677
电 话:86-0512-68286356
邮 编:215000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北官渡路82号
公司简介: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工程检测、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建筑节能、碳中和、职业培训、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特种施工、绿色建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精密检测仪器的研发与制造等。主要产品是工程技术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等。公司陆续获取中美能源基金资助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一等奖、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等项目或荣誉。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0-03-28
发行数量:2200.00万股
发行价格:13.56元
上市日期:2017-09-05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2.6亿元
首日开盘价:19.53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2.98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科所成立。
1979年1月3日,苏州市革命委员会向苏州市建筑工程局作出“苏革复[1979]1号”《关于建立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的批复》,同意设立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建科所”),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1989年7月10日,苏州市建筑工程局审计组出具《固定资产评估表》,建科所固定资产评估净值为72.37万元;1990年1月6日,苏州市财政局确认:建科所流动资金25万元,固定资产72.37万元,合计为97.37万元。1989年11月9日,苏州市建筑工程局签署《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企业法人章程》。
1990年3月28日,建科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准,建科所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为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注册号为13769564-0,注册资金为97.37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1995年,建科所在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时,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认定国有资产为203万元,建科所就此向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变更注册资本为203万元。建科所领取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775622-0),注册资金为203万元,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
1996年3月,苏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苏州市建筑工程局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苏府复[1996]6号),成立苏州建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包括建科所在内市属建筑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二)建科所改制。
1、改制背景2000年,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市属应用型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科所启动了改制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科研机构改革的若干意见》(苏府办[1998]5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00]35号)等文件的规定,建科所拟定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方案。
2、改制方案建科所改制目标是通过国有产权出售的方式将企业经依法核减剥离或调整后的相关净资产(含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院、苏州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苏州市建筑防水装修工程公司)出售给经营层和职工后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237,800元,其中国资出资50万元,占6.9%,主要经营者出资26.95万元,占3.72%,职工持股会出资646.83万元,占89.37%。
3、资产评估为公平公正反映改制单位净资产情况,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建科所、建科设计、建科防水、建科监理四家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0年11月25日出具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汇总)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平会评字[2000]第047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0年6月30日,建科所、建科设计、建科防水、建科监理汇总后的全部净资产的评估值为816.68万元。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本次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三)2004年8月股权转让。
2004年7月2日,建科有限召开第七次股东会,同意原股东钱荣福将其所持建科有限26.9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春生。同日,建科有限召开第八次股东会,同意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予以修改。
2004年7月2日,钱荣福与黄春生签订《转让协议》,钱荣福将其所持建科有限26.95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黄春生,转让价格26.95万元。
2004年8月2日,建科有限就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05年3月股权转让。
1、审计与评估2004年8月27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5月31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审计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604号),经审验,截止2004年5月31日建科有限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669,931.8元。
2004年11月12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093号),经评估,建科有限的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283.75万元。
2、有权部门的批复意见2004年6月30日,苏州市改革办公室出具“苏改办纪字[2004]13号”会议纪要,同意将苏州建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50万元国有股经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5月31日)后按9折价格协议转让给建科有限其他股东。
2005年2月21日,建科有限向苏州市国资委提出报告,根据苏州市改革办公室“苏改办纪字[2004]13号”会议纪要的精神,申请将建科有限6.9%的国有股权经评估后按9折的价格转让给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
2005年3月2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对苏州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产[2005]14号),批复:苏州建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的国有股权对应的价值为226.85万元,同意以204.17万元的价格一次性转让给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
(五)2005年5月股权转让。
2005年5月27日,建科有限召开第十二次股东会,同意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将所持有建科有限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春生,转让价格为204.17万元;同意黄春生将所持建科有限26.9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转让价格为26.95万元。
2005年5月27日,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与黄春生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2005年5月27日,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黄春生签订《股权说明》,黄春生所持有的50万股份,实际所有人为黄春生、吴其超、吴小翔、王惠明四人,每人平均持有12.5万股。
(六)2012年12月股权转让2012年12月17日,黄春生与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黄春生所持的50万元股权中的37.5万元无偿转让给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各12.5万元。黄春生原所持50万元股权实际为吴小翔、王惠明、吴其超、黄春生四人共同出资购买,黄春生为代持。
2012年12月17日,建科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同意修改后的新章程,记载了上述股东出资情况。
(七)2013年1月股权转让。
职工持股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建科有限7.2724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平均转让给吴小翔、吴其超、王惠明、黄春生,转让价格合计为147.7752万元。
2012年12月18日,建科有限召开股东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八)2015年整体变更。
1、解散职工持股会2014年11月21日,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召开第五届第三次大会,同意职工持股会持有的745,947股空闲股和科技股按现有持股职工持股比例分配给每位持股职工;同意公司董事长吴小翔从持股会空闲股中认购15万股;决定解散职工持股会,成立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
2014年11月21日,建科有限召开第四十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同意空闲股和科技股的分配原则,即持股会将745,947股空闲股和科技股按现有持股职工持股比例分配给每位持股职工;同意公司董事长吴小翔从持股会空闲股中认购15万股;决定解散职工持股会,成立清算小组展开清算工作。
2015年1月16日,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召开第五届第五次大会,全体持股职工一致审议通过了:《建科有限职工持股会清算报告》、《关于确认职工持股会解散后建科院持股结构的议案》,自苏州市总工会批准撤销职工持股会当日起,职工持股会代公司职工持有的股权6,665,076元,由各持股职工直接持有。
2015年1月20日,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同意撤销“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苏工持复[2015]1号),认为公司持股会股权清晰,管理规范,已按规定履行了撤销过程的民主程序,同意撤销“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
(九)2015年9月增资。
2015年9月17日,经建科院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600万股,其中苏州日亚吴中国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增资300万股,占增资后公司股本4.55%;苏州胡杨林丰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资300万股,占增资后公司股本4.55%。增资价格为5.45元/股。
2015年9月22日,公证天业会计师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S[2015]B1017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9月21日,公司已收到股东苏州日亚吴中国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胡杨林丰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32,700,000.00元,其中: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000,000.00元,超过认缴注册资本(股本)部分的26,700,000.00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8日,建科院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2017年9月5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均变更为人民币8,800万元。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5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320万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授权决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190.4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510.40万股。2018年6月8日,公司向李永霞等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4,000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2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466948434Y。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小翔。
根据公司2019年5月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4.16万元,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5,004.16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实收资本5,004.1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14.56万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600股。本次回购后,贵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7,502.80万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的核准,贵公司向冯国宝等11位自然人发行15,837,27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2.84元/股。经此发行后,公司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583.727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86.5276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合计转增76,346,110股,转增后,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26,721.1386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106.8689万元,新增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30日实缴到位,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工作,发行完成后,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29,828.0075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4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增11,931.203万元,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11,931.203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实收资本11,931.20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759.2105万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813股。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41,736.9292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4月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增8,347.3859万元,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8,347.3859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实收资本8,347.3859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4.3151万元。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378,160股,行权有效期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2年第四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2,2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84.5351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