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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公司资料


皖天然气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Province Natural Gas Development Co.,Ltd.

所属地域:安徽省

所属行业:公用事业 — 燃气Ⅱ
公司网址:www.ahtrq.com
主营业务: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以及分布式能源等业务。
产品名称:
长输管线 、CNG/LNG 、城市燃气 、设施安装 、综合能源 、设施安装工程业务
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87%)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87%)
最终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有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87%)
董事长:吴海

董  秘:陶青福

法人代表:吴海
总 经 理:吴海

注册资金:4.78亿元

员工人数:1058
电  话:86-0551-62225677

传  真:86-0551-62225657

邮 编:230051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大连路9号
公司简介: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以及分布式能源等业务。公司是以长输业务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天然气综合运营商。

高管介绍: 
董事会(12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2-14

发行数量:8400.00万股

发行价格:7.87元
上市日期:2017-01-10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6.34亿元
首日开盘价:11.33元

发行中签率:0.05%

实际募资:6.61亿元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于2003年2月14日成立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8日,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余额689,773,121.54元,按1:0.3653的比例折为25,200万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7日,华普天健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2]2363号《验资报告》。2012年12月28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3400004000026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003年2月有限公司成立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皖能集团和国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29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事宜出具华普验字[2003]第0095号《验资报告》。2003年2月14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了34000010039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00万元。
  2、2005年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5月8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国信评报字[2004]第110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15,643.12万元,该评估结果于2004年12月21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2004年8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皖能集团将所持有限公司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风集团;同意引进外方股东港华安徽公司。
  2004年8月6日,皖能集团与国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述500万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5,214,373元。
  2004年12月8日,皖能集团、国风集团和港华安徽公司签订了《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约定有限公司增资至20,000万元,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港华安徽公司全部认缴。
  2005年3月8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皖国资改革函[2005]89号批复同意有限公司上述改组事宜。
  2005年8月12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外资并购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性质变更的批复》(皖商资字[2005]69号),批准上述《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5年8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核发了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8月24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企合皖总字第00220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9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5]验字第1716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12月9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首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499.5898万元(美元62万元折合),出资方式为货币。2006年2月28日,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徽财苑[2006]验字第07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2月17日,有限公司已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第二期投入资本合计人民币4,507.608万元(美元560万元折合),出资方式为货币,超出部分7.19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合资合同》的约定,在合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的20日内,港华安徽公司将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即相当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美元资金和作为合资公司资本公积金的相当于人民币2,143,733元的美元一次性汇入合资公司账户。截至2006年2月17日,港华安徽公司分两期共缴纳出资金额折合人民币5,007.1978万元,超出部分7.19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但前述《合资合同》约定的港华安徽公司应缴的超出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溢价部分2,143,733元未及时汇入合资公司。港华安徽公司该等未支付金额2,143,733元系因当时向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时,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申报,未按认购金额5,214.3733万元申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核准外汇5,000万元,导致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金额无法从境外汇入。2009年8月19日,安徽省商务厅以皖商资执字[2009]485号《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方认购公司溢价的批复》,同意港华安徽公司认购公司的出资包括增资溢价214.3733万元。2012年4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核准相关外汇登记。2012年6月18日,有限公司收到港华安徽公司缴纳的上述增资溢价美元金额338,990元(结汇人民币金额2,151,332.24元)。至此,港华安徽公司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到位。2013年4月18日,国风集团和皖能集团均出具《承诺函》,承诺现在和将来均不会追究港华安徽公司的违约责任。
  3、2006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2006年4月26日,皖能集团与国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国风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5,000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皖能集团,股权转让价款为5,097.44万元。港华安徽公司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6年5月11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接收国风集团退出的省天然气公司股权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6]154号),同意皖能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国风集团所持有的25%股权。
  2006年6月5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年12月4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皖商资字[2006]188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年12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换发了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12月28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3400004000026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2年8月有限公司增资2012年2月28日,中水致远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2005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18,331.38万元,该评估结果于2012年5月21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2012年3月27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新增资本由港华安徽公司、皖能电力、国投新集、皖能运检等4名股东认缴,皖能集团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2年6月4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2]360号),同意本次增资扩股。
  2012年6月,皖能集团、港华安徽公司、国投新集、皖能运检、皖能电力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确定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每一元出资的认购价格确定为6.38元。
  5、2012年12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2年11月26日,中水致远为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212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2年8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81,527.67万元,该评估结果于2012年11月30日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2012年12月6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0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余额68,977.31万元,按1:0.3653的比例折为2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43,777.31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2年12月11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821号),同意公司上述股份制改造方案。
  2012年12月24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执资字[2012]792号),同意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年12月27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2]236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27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25,2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2年12月28日,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3400004000026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2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600万元,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0047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以2018年8月8日为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9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发行9.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5月12日进入转股期。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并派1.9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040.3010万股。
  2023年2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发行781.60万股。截止2023年6月底,因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和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823.2394万股。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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