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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公司资料


凌霄泵业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Lingxiao Pump Industr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通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lingxiao.com.cn
主营业务:民用离心泵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浴缸泵 、SPA泵 、泳池泵 、化工泵 、海水泵 、不锈钢单级泵 、不锈钢卧式多级泵 、不锈钢立式多级泵 、清水泵 、清潜泵 、管道泵 、潜污泵 、深井泵
控股股东:王海波、施宗梅 (持有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57、16.97%)
实际控制人:王海波、施宗梅 (持有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57、16.97%)
最终控制人:王海波、施宗梅 (持有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9.57、16.97%)
董事长:王海波

董  秘:刘子庚

法人代表:王海波
总 经 理:王海波

注册资金:3.58亿元

员工人数:1063
电  话:86-0662-7707236

传  真:86-0662-7707233

邮 编:529600
办公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117号
公司简介: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民用离心泵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民用离心泵产品分为塑料卫浴泵、不锈钢泵和通用泵三个系列。公司“凌霄”牌民用离心泵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颁发的“驰名商标”称号。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3-05-15

发行数量:1937.00万股

发行价格:29.11元
上市日期:2017-07-11

发行市盈率:16.4400倍

预计募资:5.07亿元
首日开盘价:34.93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5.64亿元
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1997年送红股。
  1997年1月18日,机电股份作出决议,对1996年利润进行分配,每股分派红利0.46元,其中每股派现金0.16元,每股派股票0.3股。
  阳春市人民政府、阳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分别于1996年下发了《关于要求落实企业改制改革政策请示的批复》(春府办复〔1996〕92号)对此后国有股红利分配给出了规定和指示,具体如下:
  “从1996年起,将国家股当年应得红利的20%作为红股分配给在职职工,以阳春电机厂改制时净资产的5%的股份分红建立科技进步基金,其中50%作为新产品开发基金,50%奖励给对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的有功人员;以电机厂改制时净资产的25%的股份分红作为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补充;3年内,每年将15%股份分红上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余下35%股份分红借贷给公司使用。”机电股份根据上述指导意见,及《关于执行春府办复〔1996〕92号文请示的批复》(春体改〔1997〕1号)的意见,以当期国有股分红328.64万元用于前述国有股分红用途后,以当期剩余全部红利转增股本159.00万股,其他股东则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的每股派现金0.16元、股票0.3股的方式进行操作。
  本次送红股未进行工商变更。
  除国有股外,由于当时机电股份的股权证最低面额为100元,因此在执行每股派股票0.3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时,机电股份对于送股后股份尾数不足100股的股东给予了(1)股东以现金补足送股后不足100股尾数差额,发放100元面额股权证;(2)股东领取送股后不足100股尾数现金而不发放股权证,两种补差选择。因此社会股与职工股的实际送股数与股东大会决议结果存在小额差异,即为不同股东作出了不同选择所致。
  2、1997年民营化转制。
  1997年12月29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下发编号为春府复〔1997〕10号《关于广东凌霄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出售问题的批复》,同意机电股份进行民营化转制,具体内容如下:
  (1)将机电股份国有资产706.72万元(1992年评估)的10%(即70.672万股)用来建立该公司的社会保险基金,其后分得红利用于该公司离退休职工养老补充,其股权仍属于国有。
  (2)从机电股份国有股中冲销该公司经阳春市经委核准无法收回的改制前报废的物资及呆坏账61.666万元(万股)。
  (3)将机电股份国有资产706.72万元(万股)扣除以上两项后所剩下的574.382万股,按每股1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职工。
  (4)以机电股份1993年至1996年国有资产增值的512.36万股中的5%(25.62万股)建立股份公司科技进步基金,每年所得红利的50%作为新产品的开发基金,另50%用于奖励科技进步、开发新产品的有功人员。其余的95%(486.74万股)按工龄分配给职工,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同时脱离。
  1998年11月17日,阳春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1998年10月31日止,机电股份经过1997年送红股及1997年民营化转制,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18,589,522.72元。
  1998年11月19日,机电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将1997年送红股及民营化转制事项一并进行变更登记备案。
  2001年2月21日,机电股份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更名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发行人现有名称,2001年4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2015年2月9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40C号《资产评估报告》,对发行人1997年12月31日净资产进行了追溯评估,完善了凌霄泵业1997年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处置过程中未经评估的手续。2015年5月22日,阳春市财政局出具了春财办〔2015〕10号《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企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股权追溯性评估结果确认函》,对凌霄泵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转让事项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予以确认。2015年5月25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企业民营化转制期间国有股权追溯评估结果的确认函》,确认阳春市财政局意见。
  3、2012年国有股再确认2012年10月22日,阳春市人民政府下发编号为春府复〔2012〕7号《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公司股权的批复》,对发行人国有股数量进行确认,同意将用于建立广东凌霄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基金的70.67万股、市财政局持有的2.04万股、用于建立科技进步基金的25.62万股,共计98.33万股确认为国有股,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持有凌霄泵业国有股法人。
  4、2013年增资465.05万股2013年6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增资465.05万股的议案,同意林振军、吴向阳等11名自然人以16.80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发行人股本增至2,324.00万股。本次增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国友大正评报字(2013)第147C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
  2013年7月10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验字(2013)0005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审验确认。
  2013年12月26日,发行人完成工商登记,2013年12月30日,凌霄泵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465.05万股的完成情况报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增资的最终结果予以确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波于1997年公司民营化转制完成工商登记之时,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8.85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4.24%,此时施宗梅未持有公司股份。1997年到2013年间,王海波经过持续受让转让股份,截至2013年公司增资前,王海波共持有公司股份738.71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39.74%;施宗梅于2007年7月受让王海波所持的发行人483.00万股,占发行人当时总股本的25.98%,至2013年公司增资前,施宗梅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5、2013年国有股转让2013年,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98.33万股股份进行转让。本次转让以经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2013)第184C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本次评估经阳春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国有股份评估项目的核准通知》(春财国资〔2013〕22号)予以核准。最终王海波拍得上述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经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国有股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的批复》(春府复〔2013〕25号)同意,2014年2月14日,阳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王海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6、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4年4月26日,经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32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总计转增3,486万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5,810万股。
  2014年4月2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转增情况进行验证。
  2014年6月10日,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公司本次增资之工商登记。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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