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ong Precisionequipment Co.,Ltd.
所属地域:河北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通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hengong-bar.com
主营业务: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空压件 、液压装备件 、传动装备件 、连续铸铁件
控股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32%)
实际控制人:魏志勇、杨雨轩 (持有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00、2.89%)
最终控制人:魏志勇、杨雨轩 (持有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4.00、2.89%)
董事长:魏志勇
董 秘:刘东
法人代表:魏志勇
总 经 理:魏志勇
注册资金:8789.02万元
员工人数:844
电 话:86-0310-5238885
传 真:86-0310-5238885
邮 编:056700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
公司简介: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专注于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空压件、液压装、传动装备件,可广泛应用于空压设备、工程机械、注塑设备、传动装备等行业领域。公司产能在国内连续铸造工艺竞争对手中位居前列,曾获得中国铸造协会颁发的“2018年度中国铸造行业单项冠军产品”奖。2020年,公司荣获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2-05-25
发行数量:2197.25万股
发行价格:36.90元
上市日期:2023-07-10
发行市盈率:34.4600倍
预计募资:7.3亿元
首日开盘价:42.88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8.11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设立情况
恒工有限由魏志勇、谭便河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魏志勇以货币+实物方式出资800万元(货币出资300万元,实物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谭便河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11年11月14日,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企业名称为“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2012年5月7日,武安中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魏志勇先生申报资产价值咨询项目评估报告书》(武策评报字(2012)第079号),根据该评估报告,魏志勇本次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包括在建工程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在建工程资产评估价值为88.8825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评估价值为422.735万元,魏志勇用于实物出资的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511.6175万元。
2012年5月20日,魏志勇和谭便河共同签署《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章程》,载明:魏志勇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和实物出资;谭便河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恒工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2年5月24日,河北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冀昊成会验字(2012)第91号),审验证明,截至2012年5月24日,恒工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方式为货币和实物出资,其中谭便河以货币出资200万元,魏志勇以货币出资300万元,以实物出资511.6175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1.61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3号),认定魏志勇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形式出资依据不足,该笔出资实际为魏志勇以其为邯郸市恒工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代付的土地出让金对应的债权作为出资;验资报告中认定魏志勇以在建工程-办公楼、宿舍楼出资,金额为88.8825万元,因未能提供相关的合同、发票、资金支付凭据等资料,魏志勇已通过货币资金进行了出资置换。
2012年5月25日,经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恒工有限取得了注册号为13042400000904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出资瑕疵的具体情况
魏志勇实物出资500万元的具体情况为魏志勇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在建工程资产进行出资。相关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已得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确认,符合当时生效的《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针对本次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中的在建工程资产,虽然资产评估机构已出具评估报告确认其价值为88.8825万元,但由于年份久远,相关凭证已无法找到,无法确认相关资产的真实价值。为充分保障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基于谨慎性考虑,经2017年12月20日恒工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魏志勇自愿以88.8825万元货币资金对相关出资进行了出资置换。
针对本次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项出资实际上属于债权出资,魏志勇先生对恒工有限的该项债权形成背景如下:
2012年2月,恒工有限尚处于设立筹备阶段,尚无公司银行账户,无法通过自身银行账户向成安县财政局支付土地出让金。为此,魏志勇先生分别于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29日和2012年3月1日向成安县财政局代为垫付土地出让金422.735万元。在恒工有限开立银行账户后,恒工有限已经履行完毕土地招拍挂程序,土地不存在评估增值。
2012年5月,恒工有限设立,魏志勇先生代为垫付的相关款项转为对恒工有限的合法债权。
2021年5月28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武策评字〔2012〕第079号〈魏志勇先生申报资产价值咨询项目评估报告书〉评估复核报告》(中天华咨报字〔2021〕第2086号),对该项债权出资进行了评估复核。经复核:“魏志勇先生用于对恒工有限出资的债权评估价值为422.735万元”。
上述土地自取得使用权之日即由恒工有限实际使用,且直接登记在恒工有限名下,魏志勇并未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魏志勇并非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进行出资,而是以对恒工有限的债权进行出资。虽然相关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未将该项出资认定为债权出资,但是这仅属于出资形式认定的差异,并不影响对该项债权价值准确性的判断。因此,魏志勇在恒工有限设立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资实际上为债权出资,相关债权形成过程真实、背景合理、金额准确,且本次债权出资履行了必要的评估和验资程序,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问题,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恒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2020年8月8日,恒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恒工有限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后的净资产271,285,727.12元为基础,按1:0.2024的折股比例折为54,900,000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54,900,0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超出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8月8日,恒工有限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恒工有限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发行人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份类别、股本总额及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和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进行了书面约定。
2020年8月24日,恒工精密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恒工有限变更为恒工精密。
2020年7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86号),恒工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7,955,953.17元,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之后的净资产为271,285,727.12元,根据折股方案按1:0.2024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5,4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大于股本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恒工精密的资本公积。
2020年7月24日,中天华出具《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所涉及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774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恒工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33,484.43万元。
2020年8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恒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8月24日止,恒工精密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恒工有限截至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7,955,953.17元,扣除专项储备6,670,226.05元之后的净资产值为271,285,727.12元,根据折股方案按1:0.2024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5,49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5,490.00万元,超过股本部分216,385,727.12元计入恒工精密的资本公积。
2020年9月11日,恒工精密取得了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变更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490.00万元。
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5月,恒工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8年5月4日,恒工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恒工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加部分由河北杰工以货币方式出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后,魏志勇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河北杰工出资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
2018年5月4日,河北杰工和魏志勇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68号),审验证明,截至2018年5月4日,恒工有限已收到河北杰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8年5月8日,恒工有限就上述事项于成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9年9月,恒工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9年8月31日,恒工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天津恒赢为恒工有限新股东,恒工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150万元,全部由天津恒赢认购。
2019年9月16日,河北杰工、魏志勇和天津恒赢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69号),审验证明,截至2019年9月30日,恒工有限已收到天津恒赢缴纳的出资合计555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其中15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4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9月27日,恒工有限就上述事项于成安县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9年11月,恒工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9年10月20日,恒工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李晓焕、张召辉为恒工有限新股东。恒工有限注册资本由5,150万元增加至5,490万元。
2019年11月5日,恒工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李晓焕增资19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3.46%;张召辉增资15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73%。
2019年11月5日,河北杰工、魏志勇、天津恒赢、李晓焕和张召辉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1号),审验证明,截至2019年10月28日,恒工有限已收到李晓焕、张召辉缴纳的出资合计4,950.4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其中34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4,610.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1月7日,恒工有限就上述事项于成安县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4、2020年9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0年9月28日,恒工精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恒泰瑞诚以增资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13.00万股,每股价格为5.08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490.00万元增加至5,603.00万元。
2020年9月28日,就本次增资事项,恒工精密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1年8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2号),审验证明,截至2020年12月2日,恒工精密已收到恒泰瑞诚缴纳的出资合计574.04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其中113.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461.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9月28日,恒工精密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20年10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20年10月4日,恒工精密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等实际情况,全体股东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6,030,000元增至65,917,647元。其中,京津冀基金以120,000,000元的投资款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910,118元,112,089,882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招商万凯基金以30,000,000元的投资款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977,529元,28,022,471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0年10月4日,就本次增资事项,恒工精密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20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4号),审验证明,截至2020年10月23日,恒工精密已收到京津冀基金、招商万凯基金缴纳的出资合计15,000.0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2020年10月15日,恒工精密就本次增加股本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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