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to Express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辽宁省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物流
曾 用 名:大杨创世->大连创世->大杨创世->G大杨->大杨创世
公司网址:www.yto.net.cn
主营业务:综合性快递物流服务,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
产品名称:
国内时效产品 、国际快递及包裹服务 、增值服务 、仓储服务 、货代服务 、航空业务
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30%)
实际控制人:喻会蛟、张小娟 (持有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37、17.00%)
最终控制人:喻会蛟、张小娟 (持有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37、17.00%)
董事长:喻会蛟
董 秘:张龙武
法人代表:喻会蛟
总 裁:潘水苗
注册资金:34.42亿元
员工人数:17240
电 话:86-021-69213602
传 真:86-021-59832913
邮 编:2017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28号
公司简介: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综合性快递物流服务,公司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并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公司积极加强能力建设,承担社会责任,荣获“2018中国十大物流竞争力企业”、“中国快运物流示范基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18中国快递国际合作奖”、“2018中国快递社会责任奖”、“2018中国快递年度贡献奖”、“2018中国物流企业品牌价值百强”、“2019年度民营企业500强”、“2019年度上市公司杰出服务奖”、社会发展贡献杰出企业奖等奖项,荣列改革开放四十年物流行业代表性企业、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社会发展贡献杰出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12-22
发行数量:3500.00万股
发行价格:8.00元
上市日期:2000-06-08
发行市盈率:27.3600倍
预计募资:2.7亿元
首日开盘价:20.00元
发行中签率:1.24%
实际募资:2.8亿元
主承销商: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杨创世”),大杨创世前身系大杨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大连市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连大杨服装(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股办发[1992]5号)批准,由大连大杨服装集团公司(后更名为大杨企业集团公司、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于1992年12月22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300万元。
1993年,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函字[1993]30号文批准,大杨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扩股后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法人股12,000万股,内部职工股3,000万股。
1997年8月,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1997]90号文批准,大杨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非服装主营业务及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出去,派生成立大连华普有限公司。保留服装主营业务的原股份公司更名为大连大杨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大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7,500万股,其中法人股6,000万股,由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杨集团”)持有;内部职工股1,500万股。
1998年,大连大杨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44号文批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500万股社会公众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1,000万股,其中法人股6,000万股,由大杨集团持有;内部职工股1,500万股;社会公众股3,500万股。同年6月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
2002年5月,根据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11,000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6,50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份11,250万股(其中法人股9,000万股,由大杨集团持有;内部职工股2,250万股);社会公众股5,250万股。
2003年4月,公司内部职工股2,250万股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16,500万股,其股权结构为未上市流通股份9,000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7,500万股。
2005年5月,根据大杨创世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并经上证所核准,本公司股票简称自2005年6月3日起由“大连创世”更改为“大杨创世”。
2005年11月,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大杨集团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400万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维持不变仍为16,500万股,其中大杨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00万股,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00万股。
根据大杨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内,若出现大杨创世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81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将自其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在2.81元/股以下的价格(含2.81元)购买大杨创世股票,直至大杨创世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2.81元或者累计买足1,000万股为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大杨集团共增持公司股份531,000股。
根据大杨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关于对股份获得流通权后分步上市流通的承诺,限售流通股东大杨集团持有的531,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10年10月13日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东大杨集团持有的8,2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10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东大杨集团持有的8,2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11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东大杨集团持有的49,5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12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至此,大杨集团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全部上市流通。
2016年4月,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3,000万股,其中大杨集团持有13,200万股,其他股东持有19,800万股。
公司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其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给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蛟龙集团、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云锋新创、喻会蛟、张小娟、上海圆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翔投资”)、上海圆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欣投资”)、上海圆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科投资”)、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圆越投资”)共计9名股东(以下并称“重组方”)购买其持有的圆通速递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核准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月,公司完成该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蛟龙集团、阿里创投、云锋新创、喻会蛟、张小娟、圆翔投资、圆欣投资、圆科投资、圆越投资合计发行2,266,839,378股股份购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喻会蛟、张小娟、阿里创投、上海光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平潭圆鼎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沣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祺骁(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224,390,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
2016年9月,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21,229,621股。
2016年10月,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等议案。
10月17日,公司经核准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经申请,并经上交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10月20日起由“大杨创世”变更为“圆通速递”。
2017年11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11月2日为授予日,授予177名激励对象4,247,966.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25,477,587.00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2,547.76万股;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697996;法定代表人:喻会蛟;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2018年5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5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247名激励对象5,293,63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49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30,771,222.00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436,146,954股;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697996;法定代表人:喻会蛟;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快递;从事道路、航空、水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国内航空运输代理;汽车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441,322,995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