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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公司资料


捷荣技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guan Chitwing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电子 — 消费电子
公司网址:www.chitwing.com
主营业务:面向3C行业客户提供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组合组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
产品名称:
智能手机 、智能手表等产品的精密结构件;智能手机 、智能手表等产品的无线充电器整机 、PC的无线皮套键盘整机 、AR /VR的充电器整机 、PC触控板及键芯组件;智能家居的组件 、各种高精密连接器 、摄像头等精密零组件
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3.05%)
实际控制人:赵晓群 (持有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1.82%)
最终控制人:赵晓群 (持有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1.82%)
董事长:张守智

董  秘:赵伟刚

法人代表:牟健
总 裁:牟健

注册资金:2.46亿元

员工人数:5073
电  话:86-0755-25865177

传  真:86-0755-25865538

邮 编:523857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民路166号
公司简介: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3C行业客户提供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组合组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主要产品有精密模具、手机精密结构件、其他精密结构件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7-09-25

发行数量:6000.00万股

发行价格:6.54元
上市日期:2017-03-2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42亿元
首日开盘价:7.85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92亿元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7年9月捷荣模具设立。
  经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2007年9月20日签发的《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07]23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21日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453号)批准,捷荣模具于2007年9月25日领取了东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400052583),正式注册成立。
  捷荣模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港币3,800万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15%,其余85%在24个月内缴付完毕。
  2、2008年1月增资至港币4,300万元。
  2008年1月9日,捷荣模具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港币500万元,全部由捷荣集团出资。增资完成后捷荣模具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4,300万元,捷荣集团在捷荣模具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捷荣模具本次增资分别获得东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签发的《关于独资企业捷荣模具(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一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08]17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453号)批准。2008年1月17日,捷荣模具在东莞工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0年7月变更为中外合作企业并增资至港币5,363万元。
  经2010年3月12日召开的长城开发董事会以及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捷荣模具董事会批准,捷荣模具增加合作者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变更为中外合作企业,由长城开发与捷荣集团合作经营。捷荣模具注册资本增加港币1,063万元,由长城开发以国内设备作价出资,增资后,捷荣模具注册资本为港币5,363万元。
  捷荣集团与长城开发于2010年3月28日、2010年3月31日和2010年3月31日,分别签署了《补充章程二》、新的《公司章程》以及《中外合作企业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合同》。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以及《中外合作企业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合同》,捷荣集团与长城开发就股权比例、分红及回购安排等作出如下约定:
  (1)关于出资额和股权比例的约定:合作企业增加投资1,063万港元,追加注册资本1,063万港元,由长城开发以国内设备作价出资(等值人民币9,354,382元),增资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港币5,363万元。本次合作前,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619,121元,结合长城开发本次增资9,354,382元共计27,973,503元。双方参考公司净资产额作出股权比例约定,约定合作后长城开发占合作企业股权比例为33%,捷荣集团占合作企业股权比例为67%。
  (2)关于分红及回购安排的约定:从合作企业成立批准之日起,合作企业前两年需支付长城开发现金红利总计人民币1,683,789元(即长城开发出资额的18%),长城开发不参与余下利润的分配。捷荣集团有权在2012年6月30日之后(含2012年6月30日)以人民币6,433,905元的价格回购长城开发所持捷荣模具23%的股份,长城开发剩余10%的股份作为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按回购日捷荣模具实际整体评估价值重新定价,与原参股时的价格进行比较,双方均必须以货币资金兑现。如前二年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未达到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683,789元(即甲方出资额的18%)给长城开发时,捷荣集团必须在回购长城开发所持有的23%股份时,一次性支付两年剩余红利给长城开发。长城开发在获得10%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后,按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股权变更经2010年6月4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的《关于捷荣模具(东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之二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10)1202号)和2010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合作证字(2007)0002号)批准。2010年7月2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捷荣模具的变更登记并向捷荣模具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长城开发本次出资资产经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融资评报字(2010)05009号评估报告评估,设备评估值为人民币9,367,115元。经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信康验字(2010)第0187号),截至2010年5月5日止,捷荣模具已收到长城开发以国内设备作价出资缴付的注册资本合计港币1,063万元。
  4、2013年1月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2年12月28日,捷荣集团与长城开发签署了《关于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之中外合作经营终止及改制协议》及前述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捷荣模具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改制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协议双方同意:根据原合作经营合同相关约定的精神,在本次改制后,捷荣集团持有捷荣模具90%股权,长城开发持有捷荣模具10%股权,同时,长城开发应向捷荣模具继续出资人民币23,629,157元,并记入捷荣模具的资本公积。
  上述23,629,157元出资金额的计算过程为:以捷荣模具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2]第340007号审计报告审计,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天职深QJ[2012]T65号专项报告复核的捷荣模具净资产值人民币346,673,283.36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计算得出34,667,328.34元并取整,扣除长城开发对原合作企业已出资部分1,063万元港币(按照历史计价方式计人民币9,354,382元),再扣除长城开发截至2012年6月30日应获得的合作分红1,683,789元后得出。
  同日,捷荣模具董事会作出决议,确认了双方签署的《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之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章程》,一致同意捷荣集团与长城开发的合作经营终止,将捷荣模具改制为中外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捷荣模具注册资本仍为港币5,363万元,其中捷荣集团出资额变更为港币4,826.7万元,占90%股权,长城开发出资额变更为港币536.3万元,占10%股权。
  本次改制经2013年1月15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签发的《关于合作企业捷荣模具(东莞)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之一和补充章程之一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13)73号)和2013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合资证字(2007)0026号)批准。
  2013年1月23日,捷荣模具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改制后的各股东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2013年3月4日出具的信会师深报字[2013]第00063号《验资报告》验证。
  5、2013年12月股权转让。
  2013年4月10日,捷荣模具作出董事会决议决定:为稳定与激励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层,同意公司股东捷荣集团向公司管理层转让不超过公司20%的股权;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2013年3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值作为参考;同意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层通过设立持股公司的方式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持股。
  经过近5个月的筹备,2013年10月29日,持股公司捷荣汇盈在中国香港完成设立。捷荣汇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30日,捷荣集团与捷荣汇盈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捷荣集团将其持有的捷荣模具17%股权以人民币5,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捷荣汇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431号审计报告审计,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的净资产金额为281,396,443.91元,17%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47,837,395.31元。
  2013年10月30日,捷荣集团与上海亦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捷荣集团将其持有的捷荣模具3%股权以人民币56,238,321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亦金。上海亦金为非关联方财务投资者,本次的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以捷荣模具2012年度的净利润为基础,按照9.75倍的市盈率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股东结构并同时满足设立股份公司境内发起人应当在半数以上的规定。
  同日,捷荣模具作出董事会决议,批准了上述两笔股权转让。
  (二)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14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捷荣模具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将捷荣模具由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总额为1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同日,捷荣模具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以捷荣模具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81,396,443.91元中的180,000,000元,按照1:1比例折合股份180,000,000股,余额101,396,443.91元计入资本公积,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431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81,396,443.91元;根据深圳市天健国众联于2013年7月12日出具的深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2-291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28,139.64万元,评估值为30,142.27万元,评估增值2,002.63万元,增值率7.12%。
  2014年1月28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出《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合资企业捷荣模具工业(东莞)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4]60号),同意捷荣模具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次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公司颁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7]0146号)。
  2014年3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20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4419004000525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公司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6665116754。
  根据公司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4年11月3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8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捷荣技术,证券代码002855。
  截至2017年03月14日止,公司本次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54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2,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1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25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82,250,00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其他有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52名激励对象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2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2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2名调整至142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万股调整为1,147.79万股,公司实际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477,9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1,477,900.00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33,138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完成,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0,944,762.00元。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332,36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完成,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50,612,402.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6,419,682.00股,注册资本为246,419,682.00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新民路166号,实际控制人为赵晓群。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6,419,682.00股,注册资本为246,419,682.00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新民路166号,实际控制人为赵晓群。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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