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guan Tarry Electronics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电子 — 消费电子
公司网址:www.dgtarry.com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器件、结构性器件等定制化组件产品,以及配套自动化设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 、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新能源结构与功能性组件
控股股东:李清平 (持有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46%)
实际控制人:李清平、邓瑞文 (持有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46、0.38%)
最终控制人:李清平、邓瑞文 (持有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46、0.38%)
董事长:李清平
董 秘:张真红
法人代表:李清平
总 经 理:李清平
注册资金:9556.46万元
员工人数:2691
电 话:86-0769-27284805
传 真:86-0769-81833821
邮 编:523168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
公司简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器件、结构性器件等定制化组件产品,以及配套自动化设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有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新能源结构与功能性组件。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9-16
发行数量:1305.37万股
发行价格:168.00元
上市日期:2021-04-19
发行市盈率:38.7100倍
预计募资:20.38亿元
首日开盘价:252.00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21.93亿元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达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达瑞有限于2003年9月16日成立。
2003年8月7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东莞市名称预核私字【2003】第20034138号),核准“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的名称注册。
2003年9月10日,达瑞有限股东李清平、李东平和付学林共同签订了《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李东平以货币资金出资29.00万元,李清平以货币资金出资16.00万元,付学林以货币资金出资5.0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2003年9月10日,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正所验字【2003】1128号《验资报告》,验证设立出资到位。
2003年9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有限公司的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44190020161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
2015年9月17日,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核准号:粤莞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1500503701),核准股份公司名称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第13710号《审计报告》,验证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513.03万元。
2015年9月30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托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15】第2-546号《资产评估报告》,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843.07万元。
2015年10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公司股改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股改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并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513.03万元为基础进行整体变更,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按1.1638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总计股本1,300.00万股,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21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达瑞有限全体股东即李清平、李东平、付学林、李玉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
2015年10月18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同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对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39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达瑞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余额213.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3月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A0051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3918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
2015年10月2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
因发起人李东平、李清平、李玉梅以及付学林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4位发起人于2015年12月21日缴纳本次整体变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并取得税收完税证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起人已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该瑕疵已得到弥补,发行人和发起人股东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者被处罚风险,不构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障碍。
2、2015年达瑞有限与子公司的业务整合
(1)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而非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各股东权益比例的原因
发行人股东采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而非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各股东权益比例的原因是:
1)股东们一致认可净资产是公司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
2)达瑞有限、联瑞电子、秦皇岛达瑞以及苏州达瑞整合时的业务类似,股东们一致认为净资产比例能够反映公司之间的公允价值比例;
3)四位股东之间相互信赖,为提高整合效率,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均认可了当时的财务报表,并同意以财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作为计算标准。
上述四位股东均认可达瑞有限、联瑞电子、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4家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基础确定的各股东权益比例,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转让过程中各股东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15年,发行人为筹划登陆新三板,各股东对所持达瑞有限、联瑞电子、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的股权进行整体调整,并由达瑞有限完成对联瑞电子、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的整合。各方按照各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基础确定各股东权益比例相应调整各自在达瑞有限、东莞联瑞、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中的持股比例,调整过程中,各方均未向对方支付对价。最后由达瑞有限完成对各子公司的收购,并按注册资本价格平价支付转让价款。全体股东在以下实施股权调整时,相关变动方式和纳税事项如下:
1)股权调整过程纳税义务
①达瑞有限层面的股权调整
2015年7月,李清平将持有发行人占注册资本0.90%共1.80万元出资额以1.80万元转让给新股东李玉梅,李东平将占注册资本4.84%共9.68万元出资额以9.68万元转让给李玉梅。李东平将占注册资本3.60%共7.20万元出资额以7.20万元转让给付学林。
上述股权转让中,李东平、李清平按面值平价转让的价格低于发行人每股净资产,涉及纳税义务。李东平、李清平均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②联瑞电子层面的股权调整
2015年7月,股东邓瑞文将占联瑞电子注册资本59.10%共59.10万元出资额以59.10万元转让给李清平,将占联瑞电子注册资本21.56%共21.56万元出资额以21.56万元转让给李东平,将占联瑞电子注册资本9.34%共9.34万元出资额以9.34万元转让给付学林;股东宋科强将占联瑞电子注册资本5.74%共5.74万元出资额以5.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玉梅;股东宋科强将占公司注册资本4.26%共4.26万元出资额以4.26万元转让给付学林。上述股权转让中,邓瑞文、宋科强按面值平价转让的价格低于联瑞电子每股净资产,涉及纳税义务。邓瑞文和宋科强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2015年8月,李东平、李清平、李玉梅、付学林将持有的联瑞电子的全部股权,按照对应注册资本价格,平价转让给达瑞有限。因本阶段各股东受让联瑞电子股权后进行股权转让,该部分股权在受让取得环节已由转让方完税,扣除基数已按净资产调整,本次转让未产生溢价,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确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③秦皇岛达瑞层面的股权调整
2015年7月,股东李清平将其持有的秦皇岛达瑞0.90%股权共1.8万元出资额以1.8万元转让给新股东李玉梅。股东邓瑞文将其持有的秦皇岛达瑞4.84%的股权共9.68万元出资额以9.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玉梅;将其持有的秦皇岛达瑞21.56%股权共43.12万元出资额以43.12万元转让给新股东李东平,将其持有的秦皇岛达瑞13.60%的股权共27.2万元出资额以27.2万元转让给新股东付学林。
2015年8月,李东平、李清平、李玉梅、付学林将持有的秦皇岛达瑞的全部股权,按照对应注册资本价格,平价转让给达瑞有限。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李清平、邓瑞文将其合计持有的秦皇岛达瑞100%股权最终全部转让给达瑞有限,因按面值平价转让的价格低于秦皇岛达瑞每股净资产,涉及纳税义务。李清平、邓瑞文股权转让事项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榆关税务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李东平、李玉梅、付学林受让秦皇岛达瑞股权后进行股权转让,由于转让的股权在前一阶段受让取得环节已由转让方完税,扣除基数已按净资产调整,本次转让未产生溢价,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由于资料遗失原因,李东平、李玉梅、付学林未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资料,根据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说明,本次转让事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确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④苏州达瑞层面的股权调整
2015年7月,股东付学林将其持有苏州达瑞的股权的4.10%共4.10万元出资额以4.10万元价格转让给李清平;将其持有苏州达瑞股权的5.74%共5.74万元出资额以5.74万元价格转让给李玉梅;将其持有苏州达瑞股权的6.56%共6.56万元出资额以6.56万元价格转让给李东平。上述股权转让中,付学林按面值平价转让的价格低于苏州达瑞每股净资产,涉及纳税义务。付学林本次转让事项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2015年8月,李东平、李清平、李玉梅、付学林将持有的苏州达瑞的全部股权,按照对应注册资本价格,平价转让给达瑞有限。本次股权转让,李东平、李清平、付学林按面值平价转让的价格低于苏州达瑞每股净资产,涉及纳税义务。
李东平、李清平、付学林本次转让事项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李玉梅受让苏州达瑞股权后进行股权转让,该部分股份在前一阶段受让取得环节已由转让方完税,扣除基数已按净资产调整,本次转让未产生溢价,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确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被追缴和处罚的风险。
2)税务守法情况
根据2020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发现发行人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分别于2020年5月13日和7月13日分别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未发现发行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达瑞有限、东莞联瑞、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股权进行上述一系列转让过程中,各股东均已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因此受到税务部门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动如下:
1、2019年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9年1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加至3,645.83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45.83万元,由长劲石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27.43元/股。
2019年2月29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
2、2019年5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645.83万元增加至3,797.74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51.91万元,由张立华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27.43元/股。
2019年5月1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
3、2019年7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付学林将其持有公司1%的股份(37.9774万股)转让给高冬,转让价格为1,08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李东平将其持有公司0.5%的股份(18.9887万股)转让给高冬,转让价格为54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李玉梅将其持有公司0.5%的股份(18.9887万股)转让给高冬,转让价格为5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28.44元/股。同日,付学林、李东平、李玉梅与高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7月2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公司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
4、2019年12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797.74万元增加至3,916.1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18.36万元,由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晶鼎贰号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1.30元/股。
2019年12月1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
2020年3月2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月、4月和11月三次增资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440ZA005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12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长劲石、张立华、晶鼎贰号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9,504.47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416.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9,088.3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3,916.10万元,实收资本3,916.10万元,各股东已足额出资。
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2年10月13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46.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30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11月18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3,986,400股增加至94,451,400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