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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公司资料


新宝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Xinbao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家用电器 — 小家电
公司网址:www.donlim.com
主营业务: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
产品名称:
电热水壶 、电热咖啡机 、面包机 、打蛋机 、多士炉 、搅拌机 、果汁机 、吸尘器 、电烤箱 、食物处理器 、电熨斗 、空气清新机 、电动牙刷 、净水器 、加湿器 、煮茶器
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68%)
实际控制人:郭建刚 (持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81%)
最终控制人:郭建刚 (持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81%)
董事长:郭建刚

董  秘:陈景山

法人代表:郭建刚
总 经 理:曾展晖

注册资金:8.22亿元

员工人数:26529
电  话:86-0757-25336206

传  真:86-0757-25521283

邮 编:528322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路
公司简介: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12-11

发行数量:7600.00万股

发行价格:10.50元
上市日期:2014-01-21

发行市盈率:30.0800倍

预计募资:7.42亿元
首日开盘价:12.60元

发行中签率:1.05%

实际募资:7.98亿元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宝股份”)前身为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外经贸顺合资证字【1995】0128号文批准,于1995年12月5日成立的。2005年12月30日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3299号文批准,于2006年1月17日改组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领取了企股粤总字第0035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600,000.00元。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本公司总部地址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路。本公司的母公司是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郭建刚。
  本公司以截止200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332,6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332,6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整体改制变更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32,600,000.00元。股本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华(2006)验字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资字[2009]624号文《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2009年9月30日本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38,890,000.00元。新增股本业经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康会验字(2009)第1240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2009年11月27日总股本338,89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0.8股,即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7,111,200股。此决议经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粤外经贸资字[2009]731号文同意。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366,001,200.00元。新增股本业经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康会验字(2009)第129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新宝股份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新宝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新宝股份,股票代码:002705,本次股票发行后,新宝股份的股份总数变更为442,001,2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42,001,200.00元。其中发起人股本为人民币366,001,200.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82.81%;社会公众股股本为人民币76,000,000.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17.19%。新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新宝股份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规定,新宝股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2,600,36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42,00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份总额为人民币132,600,36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4,601,560.00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53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新宝股份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核准新宝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58万股新股,新宝股份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19,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25,721,360.00元。新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新宝股份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规定,新宝股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7,716,40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625,72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份总额为人民币187,716,408.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3,437,768.00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727,780.00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727,780.00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727,780.00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45币826,727,780.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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