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Zhangjiag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银行 — 农商行Ⅱ
公司网址:www.zrcbank.com
主营业务: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国际业务,小额贷款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金融市场业务。
产品名称:
存放同业 、存放中央银行 、拆出资金 、发放贷款及垫款 、票据贴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投资
董事长:孙伟
董 秘:戚飞燕
法人代表:孙伟
总 经 理:吴开
注册资金:21.7亿元
员工人数:2510
电 话:86-0512-56961859;86-0512-56962839
传 真:86-0512-56968022
邮 编:215600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公司简介: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业务,各业务之间互为补充,密切配合,构成本行的业务体系。主要产品和服务包含存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及垫款、票据贴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等。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存款、公司贷款、中间业务等。本行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2020年全球1000强银行榜单,位列第618名;入选福布斯2020年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位列第1306名。
高管介绍:
董事会(11人):
监事会(5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11-27
发行数量:1.81亿股
发行价格:4.37元
上市日期:2017-01-24
发行市盈率:14.6400倍
预计募资:7.34亿元
首日开盘价:5.24元
发行中签率:0.07%
实际募资:7.9亿元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01年11月11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根据该协议,12家法人股东和1,75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本行。关于本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二、本行改制重组情况之(三)本行的发起人”。
根据苏州天中2001年11月1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1】第0130号),本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股东总数1,764名,其中法人股东12家,合计持股数1,600万股,持股比例18.18%;自然人股东1,752名,合计持股数7,200万股,持股比例81.82%,自然人股东中本行员工704名,员工持股合计2,160万股,持股比例24.55%。
本行设立时的股权设置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经人民银行审核并批复。
2001年11月27日,本行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4年送红股及增资:
(1)批准情况:
2004年1月16日,本行第三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和《关于2004年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
2004年4月28日,本行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对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资扩股议案进行了调整,股本总额增加至25,680万股。
2004年5月8日,江苏银监局作出《关于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105号),同意本行的增资扩股方案。
(2)送红股及增资扩股方案:
①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2003年末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1.5股,股本总额增加到10,120万股。
②在利润分配后总股本10,120万股的基础上,向原有股东以1:2.4的比例定向配售24,288万股,并通过面向社会定向募集1,392万股,使得总股本增加至35,800万股。对原有股东放弃配售的股份,由本行组织实施定向募集。增资价格参照2003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为1.10元/股。
(3)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04年10月8日,苏州天中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104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前述增资扩股方案实施完毕后,本行的总股本从8,800万股增加至35,800万股。
2004年10月9日,江苏银监局作出《关于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50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35,800万元。
2004年12月20日,本行就本次增资扩股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营业执照。
3、2006年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06年1月19日,本行第五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2005年末总股本35,8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0.8股,股本总额增加至38,664万股。
2006年6月20日,苏州天中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6】第079号),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6年9月27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6】309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38,664万元。
2006年9月30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7年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07年2月7日本行第六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2006年末总股本38,664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1.5股红股,股本总额增加至44,463.5555万股。
2007年5月30日,苏州天中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7】第109号),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7年8月6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7】267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44,463.5555万元。
2007年8月17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7年增资扩股:
(1)批准情况:
根据苏州银监分局2007年上半年非现场监管要求,本行于2007年9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本公司有关法人股东定向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7年9月25日,江苏银监局作出《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银监【2007】346号),同意本行的增资扩股方案。
(2)增资扩股方案:
本次增资扩股采取向本行原有法人股东中的三家实施定向增发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9,762万股,增资后法人股比例由16.70%提高到31.70%。其中,向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893万股,向国泰集团定向增发4,377万股,向沙钢集团定向增发2,492万股。增资价格均为9.5元/股。
(3)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情况:
2007年9月26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字【2007】B108号),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7年10月8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7】371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54,225.5555万元。
2007年10月16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8月12日,本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资本公积按每股1:1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行股本总额由54,225.5555万股增加至108,451.1110万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的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千分之一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本次转增股本后,本行有10名内部职工股东所持股份超过公开发行新股后的单一职工持股的上限,该10名股东将所持股份减持至50万股,减持部分均以5.5元/股转让给华芳集团,减持股本合计175.2万股。2011年8月15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验字【2011】第B081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了审验意见。
2011年9月8日,苏州银监分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11】316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108,451.1110万元。
2011年9月22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2年中期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12年12月14日,本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5股红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送股后,本行股本总额由108,451.1110万股增加至162,676.6665万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的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千分之一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本次送股后,本行有96名内部职工股东所持股份超过公开发行新股后的单一职工持股的上限,该96名股东将所持股份减持至50万股,减持部分均以4.1元/股转让给江苏联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本合计656.6544万股。
2012年12月18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2】第B133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了审验意见。
2013年1月28日,苏州银监分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13】34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162,676.6665万元。
2013年2月5日,本行在江苏省工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国有股划转:
2013年3月8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了《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开发总公司所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28号),同意国有企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开发总公司将所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8.49万股(占总股本0.2634%)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本行第十五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0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7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本行股本总额为180,752.6665万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下设1家总行直属营业部、3家异地分行(南通分行、无锡分行、苏州分行)、42家支行(其中:张家港25家,江苏省内其他地区15家,江苏省外1家,社区支行1家)。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