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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公司资料


青农商行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rporation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银行 — 农商行Ⅱ
公司网址:www.qrcb.com.cn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
产品名称:
公司贷款 、公司存款 、中间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及结算服务
董事长:王锡峰

董  秘:朱光远

法人代表:王锡峰
总 经 理:于丰星

注册资金:55.56亿元

员工人数:5185
电  话:86-0532-66957767

传  真:86-0532-85933800

邮 编:26606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
公司简介: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公司贷款、公司存款、中间业务产品及服务、国际贸易融资及结算服务。

高管介绍: 
董事会(12人):

监事会(8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2-06-26

发行数量:5.56亿股

发行价格:3.96元
上市日期:2019-03-26

发行市盈率:10.7400倍

预计募资:21.52亿元
首日开盘价:4.75元

发行中签率:0.19%

实际募资:22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筹建.
  本行系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由九家行社以合并方式发起设立。
  1、拟筹建本行的内部决策.
  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5月20日,九家行社分别召开股东(社员)大会并形成决议。各行社股东(社员)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九家行社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青岛农商银行,设立后原各行社法人资格取消,其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青岛农商银行承继;(2)同意成立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作为申请人,全权负责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和开业前的各项工作;(3)同意《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4)同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有金融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并对净资产进行处置;(5)同意各行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6)同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青岛农商银行开业期间九家行社的经营成果归属于青岛农商银行开业之日止九家行社股金的持有人。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
  2011年5月31日,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出具《关于成立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青农信联办[2011]228号),成立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在九家行社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做好各项筹建工作。
  3、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分别委托大信及中京民信对九家行社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1)九家行社的清产核资情况.
  2011年8月18日大信分别针对九家行社出具了《清产核资报告书》,对九家行社截至2011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清产核资。
  2011年8月18日,大信出具《筹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合并结果报告书》(大信专审字(2011)第1-1824号),经清产核资,截至2011年3月31日,九家行社账面汇总资产总额8,887,536.82万元,清查后合并资产总额7,228,665.29万元,减少1,658,871.53万元;账面汇总负债总额8,554,223.83万元,清查后合并负债总额7,124,987.77万元,减少1,429,236.06万元;账面汇总净资产333,312.99万元,清查后合并净资产103,677.52万元,减少229,635.47万元。
  (2)九家行社的资产评估及整体评估情况.
  2011年8月18日,中京民信分别为九家行社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对九家行社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2011年8月18日,中京民信出具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项目青岛市九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合并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1)第150号),经评估,截至2011年3月31日九家行社合并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03,677.52万元,评估净资产价值为122,582.53万元,评估净资产价值比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18,905.01万元。
  (3)九家行社的净资产确认情况.
  根据九家行社的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结果,大信、中京民信、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分别与九家行社共同出具了《净资产确认书》.
  市联社与大信、中京民信、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共同出具《青岛市九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并净资产确认书》,确认九家行社合并清查评估净资产值为1,225,825,303.24元。
  4、九家行社的净资产分配处置情况.
  2011年8月18日,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针对九家行社中除市联社外的其他八家行社分别出具《净资产分配处置意见的报告》,并出具了《关于筹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净资产分配处置意见的报告》(青农商筹〔2011〕24号),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九家行社资产总额72,548,253,990.73元,负债总额71,322,428,687.49元,所有者权益1,225,825,303.24元。
  2011年8月18日,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出具《关于筹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净资产分配处置意见的报告》(青农商筹〔2011〕24号),对净资产作如下分配:
  (1)九家行社净资产分配情况①股本金1,298,594,528.45元按1:
  1的比例归属原股东(社员);②清查评估确认一般准备617,388,513.35元予以保留;其中黄岛合行清产核资确认一般准备100,649,888.88元,较保留政府补助90,445,680.25元多出10,204,208.63元,作为可供分配净资产归属原股东;③清查评估确认资本公积228,465,425.74元,其中四家联社资本公积94,824,499.65元用于弥补净资产缺口;四家合行资本公积133,640,926.09元,扣减华丰合行补足一般准备4,153,686.58元后,剩余129,487,239.51元作为可供分配净资产归属原股东;④清查评估确认盈余公积124,318,099.70元作为四家合行可供分配净资产归属原股东;⑤清查评估确认未分配利润-1,042,941,264.00元,其中四家联社未分配利润-1,109,015,323.61元,通过四家联社资本公积弥补后剩余-1,014,190,823.96元,采取青岛农商银行各发起人和青岛市政府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并相应减少应计提的减值准备的方式予以弥补;四家合行未分配利润66,074,059.61元作为可供分配净资产归属原股东。
  综上,四家合行可分配净资产包括剩余资本公积129,487,239.51元,盈余公积124,318,099.70元、一般准备10,204,208.63元,未分配利润66,074,059.61元,共计可供分配净资产330,083,607.45元,按比例归属原股东,其中华丰合行按每股0.19元、城阳合行按每股0.60元、黄岛合行按每股0.39元、即墨合行按每股0.46元归属原股东。其中:愿意作为青岛农商银行发起人并符合条件的原股东持股金额285,220,000元,相应111,099,400元可供分配净资产分配给原股东用于出资购买不良资产;不愿意作为青岛农商银行发起人和不符合条件的原股东持股金额529,520,000元,相应206,885,600元可供分配净资产进行退股分配;无法联系的原股东持股金额24,571,949.45元,相应12,098,607.45元可供分配净资产纳入―其他应付款‖按退股处置。
  胶南联社、胶州联社、莱西联社及平度联社因评估后净资产值低于股本,其净资产分配方式为:股本金账面价值459,282,579.00元按1:1的比例归属原四家联社股东;对保留股本金后的净资产缺口采取由发起人和青岛市政府出资购买不良资产的方式,减提相应的专项准备,全额弥补了净资产缺口。
  (2)九家行社原股东(社员)股金的处置情况.
  ①自愿作为本行发起人的股东(社员)3,218户,所持股本金额36,283万元,对应的九家行社合并净资产36,283万元。该等股东(社员)签署了《股份认购承诺书》,承诺自愿作为发起人参与青岛农商银行筹建投资入股并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包份额,每认购(含原社员/股东折股和新增认购)1股青岛农商银行股份的同时,补足差额溢价0.2元。
  ②退股的股东(社员)78,168户,所持股本金额89,279万元。该等股东(社员)签署了《退股承诺书》,约定该等股东(社员)不参加青岛农商银行的筹建,自愿申请退股,交回股金证,退股金额将按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定,并同意退股金额于青岛农商银行正式开业后15个工作日直接支付至该等股东(社员)原股金分红账户。
  ③无法联系、无法确认权利人身份的原股东(社员)4,023户,所持股本金额4,298万元,计入本行―其他应付款‖科目,且对本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
  ④九家行社中的市联社系由其他八家行社出资组建的,其经评估后的所有者权益为0元,因此,市联社不再向其他八家行社退还股金,而仅由八家行社分别按照各自的评估结果向股东(社员)退还股金。
  5、本行筹建时不良资产的处置.
  本行筹建时进行了38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具体如下:
  (1)30亿元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青岛农商银行的发起人每认购1股青岛农商银行的股份,需要另行出资0.6元购买不良资产,共可募集30亿元用于购买不良资产。
  2011年8月,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分别与青岛农商银行发起人签订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参与购买不良资产包协议书》,约定青岛农商银行发起人每认购(含原股东/社员折股和新增认购)1股青岛农商银行股份的同时,自愿另行出资0.6元购买九家行社不良资产包中相应份额的不良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债权。发起人确认其购买的仅是不良资产包中与其购买款相对应的不良资产份额及其相应的利息债权,并不对应于不良资产包中某一笔或多笔的具体的不良资产。发起人承诺一旦发生不良资产包中的资产最终不能全额清收,甚至可能发生全额损失的风险,发起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并不会以任何理由提出返还购买款或赔偿损失的请求。青岛农商银行成立后,发起人不可撤销地委托青岛农商银行全权负责处置不良资产包,发起人授权青岛农商银行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以其自身名义或以其它第三人名义采取招投标、拍卖、逐笔清收以及青岛农商银行认为合适的其它方式,自行处置不良资产包。
  2011年8月30日,大信出具《筹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及青岛市政府购买不良资产资金到位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1)第1-1886号),经审核,截至2011年8月30日青岛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账户已收到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人缴纳的购买不良资产资金款项30亿元人民币,青岛市政府通过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处置不良资产扶持资金8亿元人民币,合计38亿元人民币。
  本行成立后,一直对上述30亿元不良资产包进行清收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不良资产包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进行了分配。
  2016年9月20日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处置上述不良资产包的议案,本行拟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依法对上述不良资产包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不良资产包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进行分配。
  本行持有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333H237020001号,持有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99001594B号,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下设总行及17家分支机构,主要分布在青岛。本行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就本报告而言,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总股本为人民币55.56亿元。本行A股股票于2019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95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总股本为人民币55.56亿元。本行A股股票于2019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95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行总股本为人民币55.56亿元。本行A股股票于2019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958。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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