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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诚医药公司资料


百诚医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Bio-Sincerity Pharma-Tech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 — 医疗服务
公司网址:www.hzbio-s.com
主营业务:为各类制药企业、医药研发投资企业提供:医药技术受托研发服务(CRO业务)、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定制研发生产服务(CDMO)。
产品名称:
药学研究 、临床试验研究服务 、注册申报 、研发技术成果转化 、自主创新药物的研发 、受托创新药物的研发
控股股东:邵春能、楼金芳 (持有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8、14.66%)
实际控制人:邵春能、楼金芳 (持有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8、14.66%)
最终控制人:邵春能、楼金芳 (持有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9.68、14.66%)
董事长:楼金芳

董  秘:刘一凡

法人代表:楼金芳
总 经 理:楼金芳

注册资金:1.09亿元

员工人数:1459
电  话:86-0571-87923909

传  真:86-0571-87923909

邮 编:3111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绿洲路159号
公司简介: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药学研究为核心的综合性医药技术研发企业,采取“受托研发服务+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双线发展战略,主营业务为各类制药企业、医药研发投资企业提供:医药技术受托研发服务(CRO业务)、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定制研发生产服务(CDMO)。公司业务涵盖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注册申请等药物研发主要环节,其中在药学研究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简称BE试验)服务上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科研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较强的专业医药研发机构。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1-06-28

发行数量:2704.17万股

发行价格:79.60元
上市日期:2021-12-20

发行市盈率:156.9300倍

预计募资:6.51亿元
首日开盘价:100.02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1.53亿元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有限”)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由自然人邵春能、汪卫军、曲双、周米佳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两期于2013年6月23日之前缴足。
  2011年6月3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杭)名称预核[2011]第69621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杭州百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7日,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誉验内字(2011)第B054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6月24日,百诚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0万元(其中邵春能缴纳21.60万元、汪卫军缴纳11.20万元、曲双缴纳3.60万元、周米佳缴纳3.60万元),全体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6月28日,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33010800007774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3月20日,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天誉验内字(2012)第A032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3月20日,百诚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计人民币60万元(其中邵春能缴纳32.4万元、汪卫军缴纳16.8万元、曲双缴纳5.4万元、周米佳缴纳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均为货币出资,全体股东已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二)百诚医药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百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百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9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百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622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百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71.0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575万元,资本公积为72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8.94万元。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5]第0422号),截至2015年9月30日,百诚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1,224.10万元。
  2015年12月15日,百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百诚有限截止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额按1.0183067:1的比例,由有限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折股,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1,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溢价部分人民币21.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发起人召开了股份公司首次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2日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72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百诚有限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150万元,余额21.0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2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百诚医药设立并向其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77318224J)。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相关情况
  1、改制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截至股改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8.94万元,整体金额较小,主要原因系百诚有限所处的医药研发行业需较高的资金投入,而百诚有限尚处于业务开拓及研发投入阶段,因此公司前期产生的收入不足以覆盖同期支出。
  2、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受益于前期的技术沉淀和行业政策支持,公司近年来业务开拓迅速,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619.03万元。因此,历史形成的未弥补亏损情形已通过公司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得到填补,公司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经消除,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盈利状况良好,整体变更后的业务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3、净资产折股的具体方法及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改制方案及《发起人协议书》,发行人全体股东约定以百诚有限截止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1,710,527.06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11,500,000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210,527.06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份制改制净资产折股比例为1.0183067:1,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5,75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7,250,000元未分配利润-1,289,472.94元贷:股本11,5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10,527.06元
  (四)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情况
  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款项支付情况如下:
  1、2011年6月至2015年9月
  2011年6月至2015年9月,公司处于发展初期,股权调整主要系早期创始股东之间股权调整、代持还原等。
  2、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
  2015年9月开始,公司启动引入外部投资者、股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等一系列工作。
  3、2019年5月-至今
  2019年5月,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引入外部投资者并引入专业人才。
  公司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中发行人的估值水平整体系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呈现逐步提升的规律,其中2017年7月、2018年8月与2019年5月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如下:
  (1)百诚医药的经营业绩显著提升,估值基础发生变化
  投资者入股价格主要系参考所处行业、盈利能力、成长性等因素确定。投资者入股的时间点不同,公司的盈利水平不同。百诚医药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历次估值基础发生变化。
  (2)公司业务不断丰富,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政策的推行,国家一致性评价工作快速发展。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抓住机遇,依托公司专业研发平台为客户提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仿制药开发服务,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同时,公司重视技术积累和技术平台建设投入,不断建立和完善仿制药研发平台、创新药研发平台,进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服务能力和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此外,公司持续坚持自主研发,不断推动研发技术成果转化;该模式极大缩短客户对该药品研发的周期,同时公司在部分转化品种中保留一定药品销售权益,公司可以获得更高的技术成果转化价值,与客户实现共融共享,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能力、长期价值和未来增长空间。
  综上,历次交易估值存在较大差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规划、竞争力水平、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相关,具有合理性。
  部分交易价格与公司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均有其特殊原因,主要包括员工股权激励、夫妻间无偿转让、股东间接持股转换为直接持股等情形,均具有其合理性。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合理,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款项均已支付完毕。
  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均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除已披露的曾存在代持情况外,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纳税情况
  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等过程中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所得税的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增资、分红
  2、整体变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体改生(199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自2016年1月1日起,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符合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2015年12月21日,百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百诚有限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17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575万元,资本公积为725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8.94万元)折为股份公司1,15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75万元变更为1,150万元,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来源于股本溢价,发行人整体变更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根据前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无需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纳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综上,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等过程中涉及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履行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完税或依法办理延期缴纳备案,发行人已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初公司股权结构
  报告期初,公司尚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2017年7月,第一次增资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增资相关的议案,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20万股,每股价格为15元,融资额不超过3,300万元(含3,300万元),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从1,150万元增加至1,370万元。
  2017年6月9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7)02073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5月10日,公司已经收到天堂硅谷、包雪青、立欧医药、姚红、繸子福鹏合计5名投资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出资合计3,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增加股本22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04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本次增资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并出具的“天健验[2019]540”《实收股本复核报告》。
  2017年7月2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三)2017年11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7年11月2日,邵春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40万股股份给宜瑞投资。上述股份转让双方就股份转让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四)2017年12月,百诚医药终止挂牌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终止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7年12月25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278号),同意公司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7年12月28日起,公司正式终止在股转系统的挂牌。
  (五)2018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18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3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2,7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70万股增加为4,110万股。
  2018年3月8日,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之验字(2018)第01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3月2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110万元,实收资本4,110万元。本次增资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并出具的“天健验[2019]540”《实收股本复核报告》。
  2018年3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六)2018年4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8年4月4日,邵春能与楼金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春能将其持有公司的562.5万股股份转让给楼金芳;2018年4月13日,维康科技与彭加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维康科技将其持有公司的60万股股份转让给彭加飞。
  2018年4月2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
  (七)2018年5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8年4月30日,立欧医药与李文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立欧医药将其持有公司的60万股股份转让给李文萱。
  2018年5月2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
  (八)2018年8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制订<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百君投资与福钰投资未来作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以3.45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公司新增股份55万股和35万股;同时审议同意由新股东夏玲、擎海投资以11.5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05万股、100万股,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同日,百诚医药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18年8月3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根据增资各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夏玲与擎海投资应在2018年8月30日前缴纳本次出资;百君投资与福钰投资向发行人增资时尚未最终确定激励对象,因此协议约定百君投资与福钰投资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缴纳出资。
  2019年4月18日,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之验字(2019)第0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8月29日,夏玲与擎海投资已向发行人完成实缴出资,截至2019年4月12日百君投资与福钰投资已向发行人完成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并出具的“天健验[2019]540”《实收股本复核报告》。
  (九)2018年10月,第四次增资
  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由新股东崚晶投资以11.5元/股价格认购新增股份110万股。同日,崚晶投资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8年10月1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2019年4月18日,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之验字(2019)第0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9月27日,崚晶投资已向发行人完成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并出具的“天健验[2019]540”《实收股本复核报告》。
  (十)2019年4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9年2月至3月,赵君妃分别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40万股股份、10万股股份转让给麦诚医药、张频;陈义弘将其持有发行人的50万股股份转让给麦诚医药;本域投资将持有发行人的30万股股份转让给张频。上述股份转让双方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9年4月10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十一)2019年5月,第五次增资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51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257.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772.50万股。
  2019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第53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257.50万元转增实收股本。
  2019年5月1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十二)2019年5月,第六次增资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772.50万元增加至7,964.5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45万元分别由新股东凤凰银桂认购新增股份300万股,新股东新诚实业认购新增股份300万股,原股东擎海投资认购新增股份220万股,新股东杭州盛扬认购新增股份150万股,新股东贾衍强认购新增股份75万股,价格均为13.5元/股,出资方式均为货币;新增注册资本147万元分别由胡妙申认购新增股份90万股、王锋平认购新增股份28.5万股、李海峰认购新增股份22.5万股、蔡奇认购新增股份6万股,认购价格均为13.5元/股,出资方式为胡妙申、王锋平、李海峰、蔡奇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百杏30%、9.5%、7.5%、2%的股权。
  经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评估,本次收购杭州百杏49%股权评估值为1,984.99万元,最终双方协商价格为1,984.50万元。鉴于原评估机构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评估并出具《杭州百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503号);根据该复核评估报告的结果,杭州百杏49%股权的评估值为1,989.1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百杏100%的股权,同时注册资本由6,772.50万元增加至7,964.50万元。
  2019年5月29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2019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第53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6日,已收到凤凰银桂、新诚实业、擎海投资、杭州盛扬、贾衍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1,0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062.5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收到胡妙申、王锋平、李海峰和蔡奇持有的杭州百杏合计49%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14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37.50万元。
  (十三)2019年6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9年5月29日,邵春能与楼金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邵春能将其所持发行人的506.25万股股份转让给楼金芳。
  2019年6月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十四)2019年6月,第七次增资
  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964.50万元增加至8,11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浙江深改认购新增股份148万股,认购价格为13.5元/股,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9年6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964.50万元增加至8,112.50万元。
  2019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第53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13日,浙江深改已缴纳新增出资额1,998.00万元,计入实收股本14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50.00万元。
  (十五)2020年6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0年6月23日,百众投资与尤敏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众投资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20万股股份转让给尤敏卫。
  2020年6月23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三、发行人历史上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情况
  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公司部分股权曾存在代持的情况,截至2015年9月,相关代持已全部解除。公司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如下:
  (一)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
  ①2014年2月,邵春能将其持有的百诚有限5%的股权(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义弘,因陈义弘曾计划出国定居,本次股权变更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由邵春能代陈义弘持有。
  ②2014年10月,曲双、汪卫军分别将其持有百诚有限3%股权(3万元出资额)、14%股权(1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春玲;同时百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其中邵春能、何春玲分别以货币方式认缴332万元、6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中,曲双、汪卫军分别将其持有百诚有限的3%股权、8%股权转让给邵春能并由何春玲代邵春能持有;汪卫军因还未到公司任职因此委托何春玲代为持有百诚有限6%股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邵春能新增注册资本332万元,其中20万元系邵春能接受陈义弘委托代为出资。何春玲新增注册资本68万元,其中44万元系何春玲接受邵春能委托代为出资;其中24万元系何春玲接受汪卫军委托代为出资。
  ③2015年4月,何春玲受实际股东邵春能委托,将其代邵春能持有的百诚有限10%股权(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蒲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何春玲接受邵春能委托代为持有百诚有限55万元出资额中的50万元出资额的代持关系解除。
  ④2015年8月,何春玲分别将其持有百诚有限1%的股权(5万元出资额)、6%的股权(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楼金芳、汪卫军;邵春能将其持有百诚有限67%股权(33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楼金芳。
  汪卫军受让何春玲持有的百诚有限30万元出资额系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
  何春玲受实际股东邵春能委托,将其代邵春能持有的百诚有限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楼金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何春玲与汪卫军、何春玲与邵春能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完全解除。
  楼金芳受让邵春能持有的百诚有限335万元出资额中的25万元系邵春能代陈义弘持有,本次转让完成后,该25万元出资额由楼金芳代陈义弘持有。
  ⑤2015年8月,楼金芳将其持有百诚有限5%股权(2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义弘。
  陈义弘受让楼金芳持有的百诚有限25万元的出资额系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陈义弘与楼金芳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百诚有限历史上形成的股权代持全部清理完毕。
  (二)协议签署情况相关代持当事方(包括代持人与被代持人)均对代持关系的设立与解除签署
  相关书面协议,同时已对上述代持设立、存续及解除情况进行了确认,代持人与被代持人均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577318224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8,166,667.00元,股份总数108,166,667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9,6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8,566,66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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