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izhou Jinghao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 — 医疗器械
公司网址:www.jinghao.cn
主营业务:康复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助听器 、雾化器 、气垫床
控股股东:王敏 (持有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44%)
实际控制人:王敏、王芳 (持有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44、24.41%)
最终控制人:王敏、王芳 (持有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44、24.41%)
董事长:王敏
董 秘:段皓龄
法人代表:王敏
总 经 理:王芳
注册资金:9807.16万元
员工人数:413
电 话:86-0752-3266781
传 真:86-0752-2266961
邮 编:516006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园
公司简介: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助听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助听器业务是公司当前及未来的核心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助听器、雾化器、防褥疮气垫等。公司目前已取得了美国FDA、欧盟CE认证,以及IS0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拥有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已获得148项专利和8项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5项。公司同时拥有数字助听器芯片设计和算法研究开发能力,产品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1-08-31
发行数量:1250.00万股
发行价格:16.80元
上市日期:2021-10-25
发行市盈率:20.3700倍
预计募资:2.5亿元
首日开盘价:26.51元
发行中签率:0.69%
实际募资:2.1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11年8月,有限公司设立及第一次实收资本变更
惠州市锦好电子有限公司系经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2011年8月3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住所为惠州市惠环古塘坳白云前东风村厂房A幢,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期限至长期。
2011年7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王敏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00%,股东王芳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00%。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有限公司章程》。
2011年8月29日,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会验字[2011]第2469号),验证截至2011年8月26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1年8月31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000162070),住所为惠州市惠环古塘坳白云前东风村厂房A幢,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至长期。公司执行董事为王敏,总经理为王敏,监事为王芳。
2、2014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住所变更
2014年1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住所变更,变更后地址为惠州市惠环古塘坳白云前东风村厂房B幢4-5层。同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新的《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12月17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000162070),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古塘坳白云前东风村厂房B幢4-5层,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至长期。
3、2016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住所变更
2016年7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住所变更,变更后地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六楼(惠成工业大厦),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同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新的《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8月1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4、2016年1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年11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王敏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60.0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缴足;王芳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缴足;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同日,王敏、王芳与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合同书》,合同约定王敏以现金人民币260.00万元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王芳以现金人民币190.00万元对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王敏于合同签订后1年内将增资款260.00万元打入有限公司账户,王芳于合同签订后1年内将增资款190.00元打入有限公司账户。2016年11月22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新的《有限公司章程》。
2016年11月30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
5、2017年5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7年5月3日,惠州市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惠民和验字[2017]第08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45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5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累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
6、2017年6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年6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变更为631.5789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789万元,其中锦同创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足;锦同盛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1.5789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足;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同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新的《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6月8日,锦同创、锦同盛与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书》,合同约定锦同创以现金人民币3,727,543.72元对有限公司进行溢价增资,其中100.00万元用于有限公司增资,剩余2,727,543.72元进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锦同盛以现金人民币1,177,117.30元对有限公司进行溢价增资,其中315,789.00元用于有限公司增资,剩余861,328.30元进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7年6月28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631.5789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至长期。
7、2017年8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及第三次、第四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7年7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1.5789万元变更为664.8198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2409万元,其中锦同声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3.2409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足;同意就上述决议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同日,有限公司股东签署新的《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7月28日,锦同声与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书》,合同约定锦同声以现金人民币200.00万元对有限公司进行溢价增资,其中33.2409万元用于有限公司增资,剩余166.7591万元进入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锦同声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将投资款200.00万元打入有限公司账户。
2017年8月7日,有限公司取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664.8198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至长期。
2017年8月30日,惠州市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惠民和验字[2017]第161号),根据有限公司2017年7月28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48,198.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8,198.00元。经审验,截至2017年8月30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315,789.00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4,904,661.02元,其中实收资本1,315,789.00元,资本公积3,588,872.02元;截至2017年8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累计为人民币6,648,198.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315,789.00元。
2017年8月31日,惠州市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惠民和验字[2017]第162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8月3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锦同声缴纳的第4期出资注册资本人民币332,409.00元;股东锦同声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其中实收资本332,409.00元,资本公积1,667,591.00元;截至2017年8月31日,有限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前3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8,198.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648,198.00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8、2017年12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现有五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决定2017年9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和评估基准日,将公司的净资产以该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决定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决定聘用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机构;决定授权执行董事办理筹备及申请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2017年11月1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34-0011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9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27,538,639.64元。
2017年11月20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瑞评报字[2017]第00070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2,753.86万元,评估值为2,984.76万元,评估增值230.90万元。
2017年11月21日,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惠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1700464919号《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确认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8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7]第34-00119号《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审计基准日的资产、权益与负债状况,确认至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人民币27,538,639.64元;同意公司按照截止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7,538,639.64元,按照1:0.241413的比例折和股份总额6,648,198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原股东按照原比例分别持有;公司现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公司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全部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听觉检查音叉、听力计、耳声发射仪、耳声阻抗测量仪、植入式骨导助听器、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骨桥声音处理器、骨导声音处理器、听觉康复训练仪、耳背式、耳内式、盒式、骨导式助听器;便携式氧气呼吸器、便携式制氧机、医用呼吸道湿化器、医用氧气湿化器、雾化管、雾化吸入管、雾化面罩、医用超声雾化器、压缩式雾化器、医用雾化器、喷雾器、雾化组件;玻璃体温计、体温计、电子体温计、脉搏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电动轮椅车、手动轮椅车、医用拐、肘拐、助行器、站立架电热毯、医用防褥床气垫、胎心仪、吸奶器、拔火罐、干燥剂、理疗仪、脉搏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7年11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4-0003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11月2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锦好有限公司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6,648,198.00元。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截止2017年9月30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27,538,639.64元(其中:专项储备0.00元)以4.142271:1的比例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6,648,198.00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共6,648,19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述净资产扣除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0,890,441.6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2月18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本的议案、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664.8198万元人民币。
9、2018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8年2月9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引进博尔乐投资,由博尔乐向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具体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款全部以增资方式投资至公司,公司向博尔乐增发73.8689万股股份,即博尔乐向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73.868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股本),剩余人民币926.13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资完成后博尔乐持有公司73.8689万元注册资本(股本),持股比例为10.00%,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由人民币664.8198万元增加到人民币738.6887万元;同意因增发股份及管理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018年2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引进博尔乐投资;同意因增发股份及管理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2018年2月28日,股份公司原全体股东与博尔乐签署《增资协议》,博尔乐向公司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具体投资币种为美元,投资款全部以增资方式投资至公司,公司向博尔乐增发73.8689万股股份。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由人民币664.8198万元增加到人民币738.6887万元。
2018年3月23日,股份公司取得惠州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编号:粤惠外资备201800660),对外资增资事项予以备案。
2018年3月30日,股份公司取得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81432767X),住所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注册资本为738.6887万元人民币。
10、2018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实收资本变更
2018年4月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8]第34-00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4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博尔乐远东有限公司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738,689.00元,高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即人民币9,261,3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86,887.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7,386,887.00元。
11、2019年6月公司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通过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5.27126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12.11股的决议;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合计18,667,594.0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8,945,520.00股。
12、2020年公司增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向投资者王敏和王芳定向公司民币普通股1,099,999.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万元。上述增资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4-0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2020年,股东王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1,415,120.00股股份,另股东王敏、王芳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15,634.00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600,000.00元,统一社会代码:91441300581432767X;法定代表人:王敏;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七楼。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675,000股,每股11.3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5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34-00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已收到39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627,500.00元。
2022年5月20日,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发行的限制性股票67.5万股登记完成。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9,275,000.00元,统一社会代码:91441300581432767X;法定代表人:王敏;公司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9号惠成工业大厦六、七楼。
2023年6月15日,公司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700股,总股本变更为49,212,300股。
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48,859,434股为基数(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数352,957股),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变更为98,071,643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