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具 数据 导航 问答 资料 社区 对账
在线客服 登录 注册

硕世生物公司资料


硕世生物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Bioperfectustechnologies Co.,Ltd.

所属地域:江苏省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 — 医疗器械
公司网址:www.s-sbio.com
主营业务: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核酸分子检测试剂 、多重荧光定量PCR 、干化学 、现代生物学技术平台
控股股东: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61%)
实际控制人:梁锡林、王国强、房永生 (持有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81、8.44、2.30%)
最终控制人:梁锡林、王国强、房永生 (持有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81、8.44、2.30%)
董事长:王国强

董  秘:胡园园

法人代表:王国强
总 经 理:王国强

注册资金:5862万元

员工人数:1082
电  话:86-0523-80225599

传  真:86-0523-86201617

邮 编:225300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药城大道837号
公司简介: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研发了覆盖传染病检测、肿瘤筛查、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等多个领域的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和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在相应细分市场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在分子诊断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0-04-12

发行数量:1466.00万股

发行价格:46.78元
上市日期:2019-12-05

发行市盈率:49.2100倍

预计募资:4.03亿元
首日开盘价:52.33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6.86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发行人设立情况
2010年2月5日,硕世有限(筹)召开首次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硕世有限(筹)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0年4月2日,泰州市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泰民信达验字[2010]141号),对上海硕世缴纳的第一期出资800万元进行审验。
  2010年4月12日,硕世有限在江苏省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0000020495)。
  随着硕世有限的快速发展,硕世有限团队明确未来以硕世有限为业务平台,2012年以后上海硕世不再从事具体经营。考虑到上海硕世无实际业务,为避免商号冲突产生误解,上海硕世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海硕世更名为上海灵娜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9月7日,上海灵娜在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报告期内,上海灵娜无实际业务经营,独立于公司,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经2017年3月28日股东会决议,公司以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改制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本总额4,396万股,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2017年4月10日,硕世生物在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股份公司设立备案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553790049X)。
  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2011年1月17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10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上海硕世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30%股权转让给华威慧创,同意股东上海硕世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6%股权转让给中科康泰;同意股东董竟南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10%股权(未出资到位)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科康泰。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1月17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根据2011年3月31日股东会决议,硕世有限实收资本由800万元变更为1,4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全部由华威慧创出资到位。本次出资经上海汇洪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3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汇洪验(2011)077号)审验。
  2011年4月28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二)2011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减少为2,000万元
  2011年7月6日,硕世有限于泰州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硕世有限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至2,000万元。其中上海硕世减少注册资本540万元,华威慧创减少注册资本300万元,中科康泰减少注册资本160万元。
  硕世有限于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了全体债权人。2011年8月6日,硕世有限在《泰州日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根据2011年7月6日股东会决议,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3,000万减至2,0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在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同时,硕世有限出具了债务担保的说明:“至2011年10月8日,公司已对债务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三)2012年3月6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2月12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硕世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1.54%股权转让给华威慧创;中科康泰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0.46%股权转让给华威慧创。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3月6日,硕世有限在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根据2012年2月12日股东会决议,同意硕世有限实收资本全部到位。
  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3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咏铭报(2012)2009号),审验硕世有限第三次出资款人民币600万元,分别由上海硕世出资人民币249.2万元、华威慧创出资人民币40万元、中科康泰出资人民币310.8万元。
  2012年3月29日,硕世有限在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四)2015年6月2日,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22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海硕世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21.26%股权转让给张旭,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21.26%股权转让给王国强,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2.7%股权转让给刘中华,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2.7%股权转让给董竟南,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1.08%股权转让给葛月芬,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3.46%股权转让给王新;华威慧创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1.54%股权转让给王新,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0.46%股权转让给闰康生物;中科康泰将其持有的硕世有限15.54%股权转让给闰康生物。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6月2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在2011年至2012年硕世有限创立初期,上海硕世与硕世有限均从事诊断试剂的研发,随着硕世有限的快速发展,经营管理团队明确未来以硕世有限为业务平台,上海硕世自2012年起不再从事与硕世有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管理团队作为上海硕世的股东,于2015年计划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对硕世有限的直接持股;根据王新出具的确认,王新系发行人创始人之一王国强的多年好友,硕世有限的经营管理团队及华威慧创等当时硕世有限的股东协商一致后同意在前述股权调整的同时以相同的价格向王新转让少量股权。王新于2015年受让上述股权时未在硕世有限、上海硕世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硕世有限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五)2015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增加至3,600万元
  2015年12月2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6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闰康生物认缴1,240万元、华威慧创认缴288万元、张旭认缴20万元、王国强认缴20万元、金晶认缴32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6)第3539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15年12月24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六)2016年6月21日,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2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闰康生物、华威慧创等按照5元/1元出资额向硕世增资;并同时同意华威慧创参照硕世有限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将其持有的1.37%股权转让给张旭、将其持有的1.37%股权转让给王国强、将其持有的2.54%股权转让给刘中华、将其持有的0.18%股权转让给董竟南、将其持有的0.1%股权转让给葛月芬。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3月15日,硕世有限就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单独召开了股东会。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为硕世有限早期核心团队成员且均为硕世有限股东,该次股权转让系华威慧创基于硕世有限的过往发展对硕世有限管理团队的激励。其中,张旭时任硕世有限董事长;王国强时任硕世有限董事、总经理;刘中华时任硕世有限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董竟南时任硕世有限技术支持部经理;葛月芬时任硕世有限副总经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硕世有限2015年年末净资产,确定为3.67元/1元出资额。
  2016年6月21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七)2016年7月7日,注册资本增加至4,000万元
  2016年6月11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由泰州硕鑫、泰州硕科、泰州硕和、泰州硕康、泰州硕源、吴青谊分别以货币形式认缴44.80万元、48.24万元、50.97万元、108万元、108万元、4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6)第3547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本次增资价格参考前次(2015年12月24日增资)增资价格,确定为5元/1元出资额。
  2016年7月7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八)2016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增加至4,396万元
  2016年8月8日,硕世生物、苇渡一期、独角兽投资、由赛签署投资协议。
  2016年10月17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4,396万元,由苇渡一期、独角兽投资、由赛分别以货币形式认缴198万元、132万元、66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6)第4885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九)2016年12月8日,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5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旭将其持有的3%股权(出资额计人民币131.88万元)转让给吴青谊。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2016年12月与2017年1月发生的两次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2015年下半年,综合考虑个人发展等方面因素,张旭决定转向医疗器械及病理等医疗领域的投资。2016年下半年,基于投资资金需求原因,张旭有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硕世有限股权。2016年9月2日,张旭通知硕世有限股东闰康生物、王国强、张旭、吴青谊、刘中华、董竟南、葛月芬等,拟按照9亿元估值整体转让股权。硕世有限当时的部分股东基于看好公司前景,且希望本次股权转让给各方均认可的投资人,表示愿按照张旭对外转让的价格行使优先受让权。因彼时其他股东短期内无法筹措到足够资金,经各方协商后,吴青谊与张旭达成受让后者股权的意愿。达成意向后,吴青谊当时可自由调配的资金为500万元,在筹措资金过程中,梁锡林愿向吴青谊提供资金支持,故吴青谊与梁锡林约定:就前述硕世有限3%的股权,由吴青谊与梁锡林按照5:22的比例出资,即吴青谊出资500万元,梁锡林出资2,2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张旭拟筹措投资业务资金,将其持有的部分硕世有限股权进行转让,吴青谊作为硕世有限当时的股东之一行使优先受让权受让张旭持有的相关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为张旭与拟受让其股权的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的硕世有限整体估值9亿元,股权转让价格为20.47元/1元出资额,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与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6年12月8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十)2017年3月28日,股权转让
  2017年1月18日,硕世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吴青谊将其持有的1.5%股权以2,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苇渡二期、将其持有的0.29%股权转让给陈文、将其持有的1.21%股权转让给济峰一号;同意华威慧创将其持有的0.6%股权转让给董冠球、将其持有的1.26%股权转让给杨璐、将其持有的0.5%股权转让给王桦、将其持有的1.29%股权转让给济峰一号、将其持有的4.8%股权转让给上海天亿、将其持有的0.7%股权转让给朱晓鸥。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苇渡二期等投资人系当时硕世有限股东苇渡一期的关联方,了解硕世有限情况,十分看好硕世有限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发展前景,有意入股硕世有限。与此同时,在硕世有限提出股改并IPO的规划后,很多外部投资人均希望入股,但彼时硕世有限的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股权数量有限,不能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
  在此情况下,经多方协调,在硕世有限及其股东方对潜在投资人进行选择后,吴青谊将持有的3.00%的股权转让予苇渡二期、陈文、济峰一号。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在硕世有限提出股份制改制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划后,很多外部投资人均有意入股硕世有限,但当时硕世有限的股东中有意对外转让的股权数量无法达到该等投资人的预期,经多方协调,并在硕世有限及其股东对潜在投资人进行选择后,吴青谊将其持有的3.00%硕世有限股权转让予苇渡二期、陈文、济峰一号。拟出让股东与拟受让投资人结合硕世有限的经营规模、未来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等因素协商确定硕世有限整体估值14亿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基础,股权转让价格31.85元/1元出资额,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6年12月与2017年3月两次股权转让虽然完成工商登记时间相近,但系两次独立的交易,因转让背景与原因不同,故定价存在差异。
  2017年3月28日,硕世有限在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
  (十一)2017年4月1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经2017年3月28日股东会决议,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改制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本总额4,396万股,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同日,硕世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硕世生物。
  2017年3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285号),对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截至2017年3月28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股本合计人民币4,396万元,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
  2017年4月10日,硕世生物在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553790049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二)2019年1月17日,股权转让
  2019年1月17日,张旭与华泰大健康一号、华泰大健康二号、道兴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旭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84%(81.07万股)的股权转让给华泰大健康一号,将其持有的发行人0.13%(5.55万股)的股权转让给华泰大健康二号,将其持有的发行人0.03%(1.30万股)的股权转让给道兴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背景系张旭因投资资金需求拟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华泰大健康一号、华泰大健康二号及道兴投资系专业的投资基金,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希望通过受让股份获得较好投资回报而投资发行人,经各方协商后,张旭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的股份分别转让予华泰大健康一号、华泰大健康二号及道兴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存在股份代持,与发行人或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24号”《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6万股,并于201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2019年12月20日,在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862万元,股份总数5,862万股(每股面值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862万股,注册资本为5,862万元,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资讯
暂无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