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元饮品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yangyuanzhihui Beverage Co.,Ltd.
所属地域:河北省
所属行业:食品饮料 — 饮料乳品
公司网址:www.hbyangyuan.com
主营业务:核桃仁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核桃乳 、其他植物蛋白饮料 、功能性饮料
实际控制人:姚奎章 (持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55%)
最终控制人:姚奎章 (持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7.55%)
董事长:姚奎章
董 秘:马永利
法人代表:姚奎章
总 经 理:范召林
注册资金:12.65亿元
员工人数:1904
电 话:86-0318-2088006
传 真:86-0318-2088025
邮 编:053000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
公司简介: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核桃仁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核桃露(乳)饮料,杏仁露(乳)饮料,花生露(乳)饮料,椰子汁(乳)饮料,豆奶(乳)饮料等品种。公司“YANGYUAN及图”和“六个核桃”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养元·六个核桃”核桃乳是我国核桃乳产销量最大的企业和品牌。公司品牌得到市场高度认可,影响力不断提高,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2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09-24
发行数量:5380.50万股
发行价格:78.73元
上市日期:2018-02-12
发行市盈率:17.7400倍
预计募资:32.66亿元
首日开盘价:94.48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3.89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是由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而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9月24日的河北元源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前身自1997年9月24日河北元源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历史沿革,经历了二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恨据其目前实际控制人姚奎章先生是否控制的倩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姚奎章先生实际控制前阶段(1997年9月24日至2005年12月28日),其中,1997年9月24日至1999年1月24日为衡水电力实业总公司控股阶段Ear,年1月25日至2005年12月28日为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阶段:第二阶段为姚奎章先生实际控制阶段(2005年12月29日至今)。
(一)姚奎章先生实际控制阶段(2005年12月29日至今)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5年12月29日,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全部的国有产权((100万元国有资本金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依法转让给以姚童章先生为主要成员的58名公司员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保持不变(1)国有产权转让的大背景.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是在河北省人民政府、衡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和部署的背景下展开的。
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要求,推动了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2003年7月10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03)15号),指出“河北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国有经济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71%的国有资产还配置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求“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大幅度降低国有资产比重,对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3年8月11日,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03)12号),提出总体要求:“依照十六大会议精神,全市工业、商贸、流通、建筑、交通等系统的国有、集体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全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股权社会化。要用退出的国有集体资本,置换职工身份,安置离退休职工,处理原企业负债,使改制后企业真正建立起新的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对于一般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实行全部退出。
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要求“国有企业改制要坚持国有经济控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通过重组改制、结构调整、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并对国有产权转让工作提出了其体的指导意见。
(2)国有产权转让之后的公司实收资本结构.
在根据《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改制规划方案》确定具体的国有产权受让人时,河北养元全体员工均可自愿参与受让。征集受让人的结果是河北养元全部94名员工中的58名员工(包括管理层)自愿参与国有产权受让。
2005年12月29日河北养元国有产权转让完成后,由于实际股东人数58名已超过《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为了使公司章程能在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备案,38名股东与另外5名股东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确立了出资委托代持关系(以下简称“代持关系”),最终58名实际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体现为20名股东。
2、2006年3月,公司增资249.05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349.05万元
(1)增资过程.
2006年3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增资249.05万元,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9.05万元。
此次增资为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每1元实收资本1元.增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与货币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资本公积209.49万元转增资本209.49万元,以货币资金39.56万元增资39.56万元。
用以转增资本的209.49万元资本公积的来源为2005年12月29日国有产权转让时,与转让价格309.49万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309.49万元超过实收资本100万元的部分,由河北养元占用的23,599.9平方米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次国有产权转让时经评估作价以出让方式处置形成:用以增资的39.56万元货币资金的来源为公司58名股东认购国有产权时,准备的全部资金中支付完转让价款309.49万元后剩余的、暂存于公司账户的部分。其均为该等股东个人财产。
2006年3月14日,河北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天事验字((2006)第13号〕.验证此次增资到位。
2006年3月17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001002595).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49.05万元。
3.
2009年9月,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委托代持关系全部解除,股东人数变更为49人.
2009年9月,公司股东之间的出资委托代持关系全部解除.解除过程如下:
(1)2009年9月6日,9名被代持人分别与其代持人签订《委托代理转让出资协议》,委托其代持人代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2009年9月6日,夏君霞、王香红、王金长、张通水、李玉胜分别与其代持人张新措签订《委托代理转让出资协议》.分别委托张新措代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3,000元、3,000元、3,000元、2,000元、4,000元。
同日,王连龙、牛志旺、韩旭分别与其代持人宋庆普签订《委托代理转让出资协议》,分别委托宋庆普代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1,663元、11,641元、2000元。
同日,刘风勇与其代持人夏同发签订《委托代理转让出资协议》.委托夏同发代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2,000元。
(2)2009年9月8日,3名受托代持人分别将其受托转让的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姚童章、范召林、李红兵.
2009年9月8日,受托代持人张新措与公司股东范召林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1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受托代理转让的出资11,000元转让给范召林。
同日,受托代持人张新措与公司股东李红兵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受托代理转让的出资4,000元转让给李红兵。
同日,受托代持人宋庆普与公司股东姚奎章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受托代理转让的出资15,304元转让给姚奎章。
同日,受托代持人夏同发与公司股东李红兵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受托代理转让的出资2,000元转让给李红兵。
上述受托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为:参考公司2009年8月30日末经审计的每1元出资对应的净资产25.70元。由被代持人、受托转让人(代持人)与受让人协商确定。9名被代持人已分别出其《确认函》.确认其同意上述受托转让价格,并己收到上述转让价款。
受让人姚奎章、范召林、李红兵三人的出资受让价款均来源于其个人合法资上述受托转让出资完成后,元,代持出资比例减少至6.34%.
公司5名名义股东代持的出资额减少至221,239被代持的实际股东减少至29名。
(3)2009年9月9日,5名代持人分别与其被代持人签署《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2009年9月9日,马永利分别与其6名被代持人张雪莲、孙天玉、刘红娟、布建玲、王立军、李春花签订《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同日,宋庆普分别与其3名被代持人刘赛、崔继森、王德攀签订《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同日。张新措分别与其5名被代持人刘婷、齐学娟、王书强、石丽梅、张峰签订《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同日,李娜分别与其11名被代持人吸文青、时晓红、王红卫、张永会、耿雅环、徐海舰、张仕泽、谢浩、周建云、杨通刚、杜藏暖签订《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同日,夏同发分别与其4名被代持人王怀新、张洪斌、张秀省(原股东李宝去世.其母亲张秀省依法继承其所持有的5,000元出资)、王建华签订《出资确认协议》.结束委托代持关系。
上述代持人与其被代持人的出资确认完成后,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出资委托代持关系全部解除,公司股东变更为49名,全部为实际股东。
(4)2009年9月9日,公司4名股东向另外2名股东转让其部分出资.
《出资确认协议》签署后,同日,公司4名股东向另外2名股东转让其部分出资,具体如下:
王立军与公司股东姚奎章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I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0,000元出资中的6,000元转让给姚奎章。
崔继森与公司股东姚奎章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1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0,000元出资中的5,000元转让给姚奎章。
时晓红与公司股东李红兵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1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3,000元出资中的3,000元转让给李红兵。
王建华与公司股东李红兵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以每I元出资2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4,000元出资中的2,000元转让给李红兵。
上述转让人在其签署的《出资转让协议》中明确声明:知悉公司正在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进行相关工作。
上述出资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参考公司2009年8月30日末经审计的每1元出资对应的净资产25.70元,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受让人姚奎章、李红兵二人的出资受让价款均来源于其个人合法资金。
(5)经过上述出资委托代理转让、出资确认和实际转让一系列过程,公司的实收资本结构2009年9月4.1日,公司在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上述实收资本结构的工商备案登记。
4、2009年12月2日,公司整体变更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08年12月31日、2的g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2009年1-9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2009年10月16日出具《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09)第10019号)。经审计.2加9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合计84,490,640.99元。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09年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kill;!"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4,490,640.99元中的80,000,000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超过总股本部分4,490,641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09年11月15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0引第10007号),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的事宜进行了验证,验证结论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09年1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股本人民币80,000,000元。”2009年12月2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00000006414)。
5.
2010年2月,公司增资58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8,580万元.
2010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向姚奎章、范召林、李红兵、张学军等86名特定自然人发行新股5,800,000元.每股发行价格3.5元。
姚奎章、范召林、李红兵、张学军等86名自然人以现金认购了公司新发行的5800000股份。
2010年2月11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其《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01号),验证结论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2月1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伍佰捌拾万元。”2010年2月25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00000006414)。
6、2011年6月,公司股东之间发生股份转让.
2011年6月16日,由于个人原因.经自主协商,公司股东李宁分别与股东韩旭、史建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的10,000股公司股份以3.5习股的价格(参考转让人原始认购成本确定)各向韩旭和史建国转让5,000股。转让完成后,李宁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韩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50,000股增加至55,000股.股东史建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10,000股增加至15,000股。
7、2011年2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4,513.08万元.以未分配利润分派股票股利21,587.28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34,680.36万元.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201,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公司进行了审计,并于2011年12月30日出其《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11)第10055号)。经审计,2011年11月30日,公司净资产元483,844,338.56元,其中,资本公积18,990,640.99元,盈余公积47,772,369.75元.未分配利润331,281,327.82元。
2011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及增加注册资本议案,决定对召开董事会时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每10股分派股票股利25.16元、现金股利7.19元(含税):将公司资本公积18,990,640.99元和盈余公积中的26,140,159.01元,共计45,130,800元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580万元增加至34,680.36万元。
2011年12月19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其《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1)第10008号),验证结论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1年12月19日止,贵公司己将资本公积18,990,640.99元,盈余公积26,140,159.01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26,140,159.01元),未分配利润215,872,800.00元,合计261,003,600.00元(贰亿陆仟壹佰万零叁仟陆佰元整)转增股本。截至2011年12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46,803,6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46,803,600.00元。”2011年12月28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0000000641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46,803,600元。
8、2013年4月,以未分配利润分派股票股利131,482,201.92元,以盈余公积转is股本16,714,198.08元,注册资本变更为49,500万元.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2日出其的《审计报告》((2013)中磊(审A)字第0073号)。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901,849,502.01元,其中.盈余公积103,415,098.08元,未分配利润451,630,803.93元。
201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及增加注册资本议案,决定对召开董事会时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每10股分派股票股利3.7912583元,同时每10股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0.48195元。本次利润分配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34,680.36万元增加至49,500万元。
2013年3月22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其《验资报告》((2013)中磊(验A)字第0003号〕,验证结论为:截至2013年3月22日止,贵公司已将盈余公积金16,714,198.08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16,714,198.08元)、未分配利润131,482,201.92元合计148,196,40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95,0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95,000,000.00元。
2013年4月18日.衡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10000000641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5,000,000.00元。
9、2014年4月,姚奎章等公司前15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100,000,000股调整为通过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此次股份调整完成后,各股东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发生变化,雅智顺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是姚奎章先生等公司前15名股东于2014年4月17日以货币方式合计出资,00,000.000元设立的投资性公司。
2014年4月29日,姚奎章先生等公司前15名股东—同时亦是雅智顺股东,与雅智顺签署《关于调整持有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方式之协议》,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与其在雅智顺的出资额相等的公司部分股本合计100,000,000元调整为通过雅智顺间接持有。此次股份调整完成后,各股东直接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发生变化,雅智顺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10、2016年1月、4月,公司股东之间发生股份转让.
2016年1月26日,由于个人原因,经自主协商,公司股东孙利刚与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46,154股公司股份以670万元价格(约19.36习股,含税.以转让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2015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值11.39习股为基础滋价70%)全部转让给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孙利刚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100,000,000股增加至100,346,154股。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受让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合法资金,转让价款已交割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2016年4月28日,由于个人原因,经自主协商,公司股东李泽勇与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7,692股公司股份以1,153,840元(20习股,含税,以转让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2015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值11.39元/股为基础滋价76%)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李泽勇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100,346,154股增加至100,403,846股。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受让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合法资金,转让价款已交割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11、2016年10月,公司股东之间发生股份转让.
2016年10月9日,由于个人原因,经自主协商,公司股东李双成与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46,154股公司股份以6,923,080万元价格(20元/股含税,以转让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2016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11.16元/股为基础溢价79%)全部转让给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李双成不再是公司股东,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100,403,846股增加至100,750,000股。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受让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合法资金,转让价款已交割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2016年10月9日,经自愿协商.公司股东宗亚利与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0.000股公司股份以4,000,000元(20元/股,含税,以转让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2016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元/股为基础滋价79%)的价格转让给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宗亚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346,154股减少至146,154股,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转让前的100,750,000股增加至100,950,000股。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受让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合法资金,转让价款己交割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公司总股本53,805.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共送股21,522万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39,893.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变更后股本为75,327.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9年4月18日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3,27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59,810,000元,转增301,30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54,578,000股,该方案于2019年5月份实施完毕。本公司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0601682537K;公司住所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法人代表姚奎章;注册资本1,054,578,000.00元。
2020年5月,根据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105,457.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1,091.56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26,549.36万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