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tai North Andre Juice Co.,Ltd.
所属地域:山东省
所属行业:食品饮料 — 饮料乳品
曾 用 名:德利股份
公司网址:www.andre.com.cn
主营业务:浓缩果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果汁 、香精 、果渣
控股股东:弘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Donghua Fruit Industry Co.,Ltd.、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China Ping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54、18.85、15.66、13.28%)
实际控制人:王安、王萌 (持有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05、23.54%)
最终控制人:王安、王萌 (持有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05、23.54%)
董事长:王安
董 秘:王艳辉
法人代表:王安
总 裁:王坤
注册资金:3.49亿元
员工人数:772
电 话:86-0535-3396069
传 真:86-0535-4218858
邮 编:264100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新城大街889号
公司简介: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浓缩果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果汁、香精、果渣。在国内和美国注册商标四件,并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生产的浓缩苹果清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6-03-30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价格:7.60元
上市日期:2020-09-18
发行市盈率:18.1000倍
预计募资:1.22亿元
首日开盘价:9.12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1.52亿元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的历史沿革情况
1、1996年3月,安德利有限成立
安德利有限是由北方物业开发公司烟台开发区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物业烟台公司)、中国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ANDRE&CIE S.A.(以下简称:瑞士安德利)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安德利有限设立时的投资总额为5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16万元),注册资本为3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71万元),其中,北方物业烟台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228.40万元(折合148.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0%;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74.85万元(折合129.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5%;瑞士安德利以美元现汇出资92.50万美元(折合767.75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5%。
1996年3月20日,北方物业烟台公司、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瑞士安德利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合同》、《中外合资经营“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章程》。
1996年3月30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颁发中外合资企业<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批准证书的通知》(烟外经贸字[1996]第348号),准予合营合同、章程生效。同日,安德利有限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6]0580号)。
1996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德利有限成立并核发注册号为企合总副字第344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德利有限成立时名称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镇孙家疃村,企业类别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投资总额为52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37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种果汁产品。
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4月29日出具牟审所验字[1996]第058号《验资报告》,并于1996年9月2日出具牟审所验字[1996]第086号《验资报告》,验证了合营各方两期出资情况,截至1996年8月28日,合营各方已足额缴纳了注册资本。
北方物业烟台公司、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均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国有企业。瑞士安德利是一家登记注册在瑞士的私人公司,其所有者为瑞士公民。
2、1998年10月,安德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8年2月16日,安德利有限作出董事会决定,一致同意股东各方将股权转让给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养马岛度假村(以下简称:养马岛度假村)、烟台市牟平区新平土地开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牟平物资)、韩国正树安德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国正树),转让后新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4.82%、32.59%、32.59%。
北方物业烟台公司、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瑞士安德利分别于1998年2月16日、2月17日、11月8日,出具了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998年5月17日,北方物业烟台公司、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瑞士安德利三方代表签署《关于股权转让、扩大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年限等事项协议书》,确认董事会决定的股权转让事项。
1998年10月23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转让股份、扩大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年限等事项请示的批复》(烟外经贸[1998]595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6]0580号,发证日期:1998年10月23日)。
1999年1月7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999年3月,安德利有限第一次增资
1998年11月18日,安德利有限作出董事会决定,韩国正树以现汇向安德利有限增资112.00万美元,牟平物资、养马岛度假村出资额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后,安德利有限投资总额由520.00万美元增加至96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370.00万美元增加至482.00万美元。
1998年12月28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扩大经营范围请示的批复》(烟外经贸字[1998]980号),批准本次增资,并随文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999年2月10日,烟台市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
1999年3月15日,烟台牟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牟会外验字[1999]1号),审验截至1999年3月13日,安德利有限本次增加投入资本112万美元,变更后投入资本总额482万美元,实收资本482万美元。
4、1999年8月,安德利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1999年5月20日,养马岛度假村与东华果业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养马岛度假村将其所持安德利有限1,068.00万元(128.84万美元)股权(占注册资本26.72%)以原值转让给东华果业。
1999年6月26日,安德利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韩国正树、牟平物资分别于1999年7月13日、7月16日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1999年8月13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申请转让股份报告的批复》(烟外经贸[1999]981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6]0580号,发证日期:1999年8月13日)。
1999年8月18日,安德利有限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0年9月,安德利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0年9月6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
(1)安德利有限投资总额由960万美元增加至2,399万美元(折合1.9858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482万美元增加至1,208万美元(折合1亿元人民币)。
其中:老股东以利润及利润留存扩股增资4,852万元人民币(折合587万美元),韩国正树、东华果业、牟平物资同比例增资,增资额分别为2,344万元、1,295万元、1,213万元;引进新股东江苏大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亚)、昆嵛山林果分别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150万元。
(2)同意韩国正树、东华果业及牟平物资将所持安德利有限774万元、1,113万元及1,213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大亚;韩国正树将所持安德利有限1,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国香港自然人容家禧。
2000年9月6日,韩国正树与容家禧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韩国正树、东华果业、牟平物资与江苏大亚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均为1元每出资份额。韩国正树、东华果业、牟平物资分别出具了放弃出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声明。
2000年9月18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申请增加股东及投资等报告的批复》(烟外经贸字[2000]1168号),批准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6]0580号,发证日期:2000年9月18日)。
2000年9月28日,安德利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0年12月20日,烟台中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中山会外验字(2000)11号),审验截至2000年12月20日,安德利有限新增注册资本6,00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6、2000年12月,安德利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0年11月15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江苏大亚将其所持安德利有限4,1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光彩绿化;牟平物资将其所持安德利有限1,0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瑞泽、东华果业各500.00万元;容家禧将其所持安德利有限700.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光彩绿化。同日,东华果业、昆嵛山林果、韩国正树均出具了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000年11月15日,江苏大亚与光彩绿化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2000年11月16日,牟平物资分别与北京瑞泽、东华果业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容家禧与光彩绿化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完成上述股权转让,转让价格均为1元每出资份额。
2000年12月18日,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转股、扩大经营范围等请示的批复》(烟外经贸[2000]1566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并随文换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鲁府烟字[1996]0580号,发证日期:2000年12月18日)。
2000年12月26日,安德利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有限公司阶段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说明:
前述“2、1998年10月,安德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4、1999年8月,安德利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出让方北方物业烟台公司、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养马岛度假村均为国有企业,其出售安德利有限股权之前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审批手续,但股权转让已在2003年取得了上级单位的书面认可。
鉴于:
①上述股权转让均按照原始投资额转让,且股权转让价格未低于公司净资产;
②上述股权转让事先取得了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批准,并获得了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
③2003年3月14日,北方工业公司上级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出具《关于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所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兵器资字(2003)198号),批复确认: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所属北方工业乌鲁木齐公司、北方物业烟台开发区公司和烟台养马岛度假村分别于1998年、1999年按照原始投资额转让所持安德有限的全部股份。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的资产评估确认等有关手续。依据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对当时安德利有限财务报表真实性的承诺,安德利有限当时的经营状况和果汁市场实际情况,且股权转让价格未低于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予以认可。
综上所述,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安、王萌已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前身安德利有限历史沿革存在的任何问题,我们将负责予以解决,并就该等问题致使发行人及其他股东产生的任何损失或风险全部予以承担。
(二)股份有限公司阶段历史沿革情况
1、2001年6月,安德利有限整体变更为安德利果汁
2001年4月25日,安德利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01年3月31日净资产113,889,925.92元按照1:1折股为113,880,000股,其余9,925.92元计入资本公积,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88万元。
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4月23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华(2001)股审字第045号),经审计:安德利有限1999年、2000年、2001年一季度连续盈利,安德利有限2001年3月31日净资产为113,889,925.92元。
根据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5月2日出具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乾聚评报字[2001]第23号),安德利有限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3,348.49万元。
2001年4月28日,安德利有限全体股东光彩绿化、韩国正树、东华果业、北京瑞泽、容家禧、昆嵛山林果签署了《股东协议书》,在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原《合营合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章程》终止。
同日,上述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5月28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华[2001]验字第089号),验证截至2001年3月31日,安德利果汁已收到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113,889,925.92元,其中股本113,880,000.00元,资本公积9,925.92元,与上述资本投入相关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0,775,035.43元,与之相关的负债总额为126,885,109.51元。
2001年6月1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中外合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外经贸资二函[2001]535号),批准安德利有限整体变更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事项。
2001年6月20日,公司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2001]0067号),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同日,全体股东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公司设立。
2001年6月26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德利股份设立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鲁总副字第003936号)。安德利果汁设立
国家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限内销)。
2、2003年4月,首次发行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为借助资本市场将公司业务做大做强,公司于2002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于2002年9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为社会募集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申请在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及发行H股等议案。
2002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33号),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并申请到中国香港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03年4月16日,公司通过配售发行的方式,以每股3.70港元的价格发行3,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H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的25.02%。2003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安德利果汁”,股票代码“8259”。
2003年6月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根据已经发行的3,800万股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的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03年8月22日,烟台诚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烟诚会验外字[2003]第12号),审验截至2003年8月18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5,188.00万元,已收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募集资金总额共计127,071,515.51元(已扣发行费用),其中:注册资本38,000,000.00元,资本公积89,071,515.51元。
2003年8月28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二批[2003]625号),同意安德利果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8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5,188万元。
2003年9月8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2001]0067号)。
2003年9月25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4年3月,股份拆细
2003年10月24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将股票每股面值由1元拆细为0.1元即将现有股份1股拆分为10股。本次股份拆细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5,188万股变更为151,880万股,注册资本仍为15,188.00万元。
2003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面值拆细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3]38号),批准本次股份拆细。
2004年3月25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拆细的批复》(商资二批[2004]382号),批准本次股份拆细。
2004年3月29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1]0067号)。
4、2004年7月至2004年12月,第一次增发H股及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
转让
(1)第一次增发H股
2004年6月2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发行不少于152,000,000股及不超过304,000,000股新H股进行再融资并授予董事会发行权限的特别决议。
2004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4]22号),批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04,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0.1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04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发行178,500,000股H股,股票种类为普通股,每股面值0.1元。
2004年7月14日,公司通过配售发行的方式,以每股0.80港元的价格增发了17,850万股每股面值0.10元的H股。
2004年8月30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会验外字[2004]1号),审验截至2004年7月19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6,973.00万元,已收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募集资金净额额共计14,138.42万元,其中股本1,785.00万元,资本公积12,353.42万元。
(2)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年9月6日,北京瑞泽、东华果业、昆嵛山林果与成都统一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分别将其所持公司4,485.00万股、2,276.327万股、1,708.20万股股份,以每股0.56港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统一,作价分别为2,511.60万港元、1,274.7431万港元、956.592万港元。2 2004年9月6日,韩国正树与BVI东华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公司28,470.00万股股份,以每股0.70港元的价格,转让给BVI东华,作价19,929.00万港元。
2004年9月15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04年11月15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4年12月27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有关事宜的批复》(商资批[2004]2000号),同意公司增资1,785万元以及上述股权转让。
2004年12月30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1]0067号)。
2004年12月31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6年3月至2006年6月,第二次增发H股及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1)第二次增发H股
2005年5月17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决定发行新股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视情况行使股东大会一般授权,批准公司向境外发行和配售新H股,发行不超过111,700,000股H股。
2005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5]20号),批准公司增发不超过11,17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0.1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06年3月10日,公司通过认购和配售发行的方式,以每股0.70港元的价格发行了11,158.00万股每股面值0.10元的H股。
2006年6月26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06]第136号),审验截至2006年4月18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80,888,000元,已收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3,368,658.46元,其中股本11,158,000元,资本公积62,210,658.46元。
(2)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22日,东华果业与BVI平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17,652.673万股股份,以每股0.60元的价格,转让给BVI平安,作价10,591.60万元。同日,容家禧与BVI平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2,416.40万股股份,以每股0.60元的价格,转让给BVI平安,作价1,449.80万元。
2005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06年1月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年6月12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338号),同意公司增资1,115.8万元上及上述股权转让。
2006年6月19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1]0067号)。
2006年6月30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6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26日,光彩绿化、北京瑞泽与安德利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所持公司26,726.70万股、1,209.00万股股份,以每股0.358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德利集团,共计作价10,000.00万元。
2006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06年8月21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
2006年10月16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商资批[2006]1894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2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1]0067号)。
2006年11月6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发H
股及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年5月28日,光彩绿化分别与安德利集团、容家禧及安林果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以每股0.7元的价格转让给安德利集团6,000万股,转让给容家禧4,000万股,转让给安林果业17,935.70万股,转让价款分别为4,200.00万元、2,800.00万元、12,554.99万元。
2007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07年7月16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
(2)第三次增发H股
2007年5月28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董事会获得一般授权以决定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和配售H股。
2007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7]19号),批准公司增发不超过13,401.6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07年7月16日,公司通过配售发行的方式,以每股1.18港元的价格增发了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0.10元的H股。
根据2007年12月27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07]第222号),截至2007年8月8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9,388.80万元,已收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4,062.80万元,其中股本1,300万元,其余为资本公积。
(3)2008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每5股转增6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232,665.60万股,每股面值0.10元,总计增加股本23,266.56万元。
2008年3月27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经营范围并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398号),批准上述(1)股权转让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2,655.36万元。
2008年4月2日,公司取得商务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1]0067号)。
2008年5月28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08]第86号),审验截至2008年3月31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1)至(3)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09年4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12日,安林果业与成都统一、广州统一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以每股0.3520元的价格,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成都统一18,130.86万股,转让给广州统一21,327.68万股,作价分别为6,382.06万元、7,507.34万元。同日,容家禧分别与成都统一、BVI东华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以每股0.3520元的价格,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成都统一5,654.54万股,转让给BVI东华3,145.46万股,作价分别为1,990.40万元、1,107.20万元。
2008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2月5日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
2009年4月1日,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同意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外经贸外资字[2009]203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
2009年4月1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
2009年4月1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1年1月,转中国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申请由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转至主板上市。
2010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转到中国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94号),批准公司由中国香港联交所创业板转至主板上市。
2011年1月18日,公司获中国香港联交所批准H股在主板上市,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于中国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2218”。
10、2012年11月,第一次因回购H股减资
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H股持有人类别大会及内资股类别大会作出决议,授权董事会购回公司部分H股,授权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00%。
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回购H股普通股数量合计17,565.60万股。
2012年6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所回购的H股流通股股票17,565.60万股(占H股流通股股份的9.9795%)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756.56万元。
2012年7月7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2]461号),初步批准本次减资。
获得审批机关初步同意减资后10日内,公司书面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先后于2012年7月13日、7月16日、7月18日三次在经济导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起45日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2年10月28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2]759号),批准本次回购及减资。
2012年10月16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12]第147号),审验截至2012年6月27日,公司已减少股本1,756.56万元,其中减少H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756.56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40,898.80万元。
2012年11月6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
2012年11月20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股份合并及其处理
(1)股份合并
2012年6月26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股票每股面值由0.10元合并为1.00元即将现有股份十股合并为一股。
本次股份合并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8,988.00万股变更为40,898.80万股,注册资本仍为40,898.80万元。
2013年1月7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并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3]15号),批准本次股份合并。
2013年3月1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批文延期的函》,同意上述鲁商务外资字[2013]15号批复有效期延至2013年3月31日。
2013年1月28日,安德利果汁于中国香港联交所公告公司股份合并于当日生效。
2013年3月,公司完成股份合并相关章程修正案的工商备案登记。
(2)股份十并一导致不足一股情况的处理
因股份合并,导致股东持股不足一股,2013年5月31日,成都统一、BVI东华、BVI平安签署《股份十并一导致不足一股情况的处理协议》,约定不足一股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处理。
2013年7月18日,山东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3]513号),同意股份公司股东成都统一、BVI东华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0.1元股权和0.3元股权转让给BVI平安。同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2013年7月2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4年7月,股份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5月9日,容家禧与BVI平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公司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以每股港币1.78元的价格,转让予BVI平安,作价为港币391.60万元。
2014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4年7月18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鲁商审[2014]251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
2014年8月14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
13、2015年1月,第二次因回购H股减资
公司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以及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均对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进行授权:授权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00%。
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7月25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回购公司H股普通股1,638.80万股。
2014年11月17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鲁商审[2014]363号),初步批准本次减资。
获得审批机关初步同意减资后10日内,公司书面通知了债权人并先后于2014年11月21日、11月24日、11月26日三次在《经济导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起45日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5年1月6日,烟台天陆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15]第1号),审验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已减少股本1,638.80万元,其中减少H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638.8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9,260.00万元。
2015年1月23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鲁商审[2015]11号),批准本次减资。
2015年1月29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
2015年1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4、2015年10月,第三次因回购H股减资
2015年5月26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授权董事会购回公司部分H股,授权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00%。
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1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回购公司H股普通股1,160万股。
2015年7月30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鲁商审[2015]180号),初步批准本次减资。
获得审批机关初步同意减资后10日内,公司书面通知了债权人并先后于2015年8月3日、8月5日、8月7日三次在《经济导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起45日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5年8月21日,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烟天陆新会验字[2015]第18号),审验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减少股本1,160万元,其中减少H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16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38,100万元。
2015年10月12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鲁商审[2015]228号),批准本次减资。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鲁府字(2009)0650号)。
2015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5、2015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年7月9日,公司股东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与烟台兴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安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公司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的股份以1.5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兴安投资,转让价款合计3,160万元。
201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11月18日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12月25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鲁商审[2015]302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鲁府字[2009]0650号)。
16、2016年11月,第四次因回购H股减资
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授权董事会购回公司部分H股,授权购回的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00%。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7月11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回购公司H股普通股1,300万股。
2016年8月31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鲁商审[2016]158号),初步批准本次减资。
获得审批机关初步同意减资后10日内,公司书面通知了债权人并先后于2016年9月7日、9月9日、9月12日三次在《经济导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公告起45日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6年10月31日,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山东天陆新会验字[2016]第25号),审验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已减少股本1,300万元,其中减少H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3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36,800万元。
2016年11月3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7日,公司取得烟台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鲁外资烟备字201600058),完成上述变更备案。
17、2017年6月,第五次因回购H股减资
2017年5月2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回购H股10,000,000股的议案,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8,000,000元减至358,000,000元。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23日期间,公司通过中国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回购公司H股普通股1,000万股。
公司于2017年7月5日、7月7日、7月10日三次在《经济导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无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7年9月8日,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山东天陆新会验字[2017]第013号),审验截至2017年6月23日,公司已减少股本1,000万元,其中减少H股股东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35,800万元。
2017年9月1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9月21日,公司取得烟台市商务局出具的编号为鲁外资烟备字201700468号《外商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完成上述变更备案。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35,770.00万股,注册资本为35,77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经济开发区安德利大街18号,实际控制人为王安、王萌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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