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beiken Energyengineering Co.,Ltd.
所属地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属行业:石油石化 — 油服工程
公司网址:www.beiken.com
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井控装置和钻具等的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
产品名称:
钻井工程 、技术服务 、产品销售 、贸易流通
控股股东:陈平贵 (持有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37%)
实际控制人:陈平贵 (持有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37%)
最终控制人:陈平贵 (持有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6.37%)
董事长:陈东
董 秘:蒋莉
法人代表:陈东
总 裁:陈东
注册资金:2.01亿元
员工人数:1042
电 话:86-0990-6918160
传 真:86-0990-6918160
邮 编:834009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公司简介: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井控装置和钻具等的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公司产品具体包括钻井,固井,钻井液,定向井,水平井,欠平衡钻井及无牙痕下油套管,气密封检测等技术服务;可从事石油钻井井控设备检测(中石油认证),机械制造和石油装备维修服务;可生产30多种油田化工产品,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能够提供一体化钻井工程技术服务的独立油田服务供应商。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9-11-26
发行数量:2930.00万股
发行价格:12.02元
上市日期:2016-12-08
发行市盈率:22.9700倍
预计募资:3.21亿元
首日开盘价:14.42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3.52亿元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公司名称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6日,陈平贵等40名自然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以现金5,600万元出资发起设立贝肯能源。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其中首次出资1,680万元在《发起人协议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各发起人以现金形式缴纳,剩余实收资本3,920万元在2011年5月15日前缴付完毕。2009年11月18日,贝肯能源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2009年11月25日,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出具了京信新分验字【2009】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第一期实收资本1,680万元已由发起人股东按照章程约定以现金的形式全额缴纳。
2009年11月26日,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6502000600000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实收资本1,68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平贵,2010年3月16日,贝肯能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第二期注册资本1,704万元由陈平贵等40名自然人出资。2010年6月12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出具了立信大华(新)验字【201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实收资本1,704万元已由发起人股东按照章程约定以现金的形式全额缴纳。2010年6月22日,公司在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5,6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3,384万元。
2011年3月5日,贝肯能源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第三期注册资本2,216万元由陈平贵等37名自然人于2011年4月8日前出资到位。2011年4月14日,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职新SJ字【2011】58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期实收资本2,216万元已由发起人股东按照章程约定以现金的形式全额缴纳。2011年5月16日,公司在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5,600万元,实收资本变更为5,600万元。
2011年10月2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2,750万元,由原股东陈平贵等18位自然人以及新股东赵利军等13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认购,认购价格参考公司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确定为1.80元/股。2011年12月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新QJ【2011】100号《验资报告》。201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350万元。
2012年6月28日,朱玲全与李君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1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李君兰;2012年6月30日,肖润国与曾建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230万股中的100万股转让给曾建伟;2012年7月6日,王桂华与王建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1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王建华;2012年7月6日,姚家莲与朱治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15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朱治华;2012年7月10日,李铁长与徐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8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徐霞;2012年7月10日,张静与张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本公司20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张骏。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2.02元/股,由转让方与受让方以2012年5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在本次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发行人依法在新疆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备案手续。
2012年9月,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海豪石九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联昆吾九鼎(无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平贵先生分别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155万股、185万股和100万股,价格为每股4.8元。2012年12月17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陕QJ【2012】T69号《验资报告》。2012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790万元。
2013年5月股东黄晓新乘坐股东赵利军驾驶的车辆发生车辆爆胎事故意外死亡。经黄晓新继承人协商,黄晓新持有公司105万股权全部由其女黄倩继承。2013年5月24日,湖北省潜江公证处就黄晓新亲属遗产分割协议等事项分别出具(2013)鄂潜江证字第1033号、第1034号、第1035号、第1036号《公证书》。赵利军自愿将持有公司的72万股无偿赠与给黄倩,双方于2013年5月8日签署了股份赠与的《协议书》。上述股权变化的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参股控股公司: